大法弟子就是要无条件向内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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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六日】最近,在本地区,因为同修之间存在矛盾而不能协调好的情况很突出,下面,我想谈一谈自己的一点看法。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只要我们还在修炼之中,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让我们向内找去自己的执著心的。我想,这一点同修们都不会有什么疑义。那么,不管遇到什么,大法弟子就是要无条件向内找。

同修们之间意见产生分歧,无外乎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我”不在法上,对方在法上;二、“我”不在法上,对方也不在法上;三、“我”在法上,对方不在法上;四、“我”在法上,对方也在法上。第一种情况最好办,发生矛盾了,向内一找发现原来对方是符合法的,是自己有人心和不足,那当然会心服口服的改正提高。第二种情况,因为双方都是人心,向内找发现自己也有错,自然会对照大法改变自己,也容易心理平衡。

第三种和第四种情况,都是在向内找的过程中,发现“我”在法上。这是造成同修之间发生矛盾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明明对方是错的,还那么理直气壮;明明“我”是对的,对方却不能认可自己。这个时候很多心就会滋生,委屈,气愤,着急,埋怨,证实自己的心越强,说服别人、改变别人的心越强,矛盾就越僵持。却没有发现,在我们强调自己“对”的时候,在这个“对”的后面,有一个强大的“自我”,是“为私为我”这个旧宇宙生命的根本属性造成了这个矛盾。如果不把“执我”改变成“无我”,设身处地的站在对方的角度衡量,再怎么向内找,也不能慈悲包容对方的不足;如果不能完全放下自我,纯净的站在法上考虑,再怎么向内找,也是自己的“对”,理解不了“不同层次有不同的法”的洪大法理。“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这个古人早已看穿的真理,我想大法弟子更应该看透。

往往同修间发生分歧的时候,都在从法中找能证实自我的话,为自己辩解,言之凿凿。却忘了大法是圆容的,针对不同的情况都有不同层次的法存在。而我们往往只注意了符合了自己的一部份,却没有看到另外一个方面的法。在坚持自我中,执著着自己的“对”而指责对方,力图改变对方,唯独不愿意改变自己。好象我们已经完全忘记大法修炼是向内找的,忘记了大法要求我们慈悲包容一切。当我们指责别人、干涉别人的时候,感觉自己在为大法负责、为同修负责,却没有发现在这个“负责”的背后,有强大的执著自我的私心。用自己认识到的法理衡量别人,要求别人,对别人的不足不能慈悲包容,默默圆容,而是尽己所能改变对方,这正是旧宇宙生命根本属性的突出表现,也是旧势力执著于自己的安排迫害它们看不上的大法弟子的根本借口。

当我们感觉自己“对”的时候还要无条件向内找,就是要改变执著自我的根本属性。即使我们“对”,也能慈悲包容对方的“不对”;即使我们“对”,也能放下自我,站在对方的角度看一看,是不是对方的办法也能证实大法。只要是为了证实大法的,我们就要无条件的放下自我,积极的配合同修,即使有不足,也能够拿出自己最好的办法默默的圆容好。

大法包容一切。我设想,当我们真的修成无私无我的正觉、完全同化大法时,应该是一种能善意的理解别人的状态。不只是对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都乐呵呵的不在乎,而且,对生命万象都能够理解,都能够慈悲包容。不管和谁在一起,都能够设身处地的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为对方考虑,是真的为了对方好,而没有自己一丝一毫的私念。在做证实法的事情时,是完全不执我、完全为了证实大法的,所以不管面对什么情况,都能够圆容的和同修们配合好,一切矛盾都不会从我这里滋生,在我这里旧势力无空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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