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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三江蒋欣波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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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于二零一零年一月非法判法轮功学员蒋欣波女士四年徒刑,但三月才告诉蒋欣波的家人。蒋欣波现已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蒋欣波在建三江前进农场大集发放神韵光碟,被前进公安局恶警赵军、刘佳忠绑架,随后前进公安局恶警撬开蒋家窗户非法入室,抢走价值四千余元大法设施及大法资料。蒋欣波当晚便被送到建三江拘留所迫害,遭到建三江拘留所副所长纪强残酷毒打。

建三江法院原订十二月二、三日非法庭审蒋欣波。当家属聘请的两名北京资深正义律师来到建三江法院问审判庭庭长袁鹏飞何时开庭时,袁鹏飞却不敢正面回答,推诿开庭时间没定。之后,建三江政法委书记王甲林下令前进农场政法委、公安局、前进中学(蒋丈夫工作单位)给蒋的丈夫施加压力,逼迫其辞退律师,在软硬兼施、威逼利诱无效后,前进公安局教导员苏贻刚伙同前进中学校长王玉海绑架了蒋的丈夫,前进农场书记王伟、政法委书记王全义、公安局教导员苏贻刚威逼蒋的丈夫辞退了律师。

随后两天,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十一日,建三江、前进两地警察绑架了九名法轮功学员,并对建三江所属的其他农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全面骚扰,恐吓、威逼签字放弃修炼大法。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建三江法院院长李疆鹰、审判长袁鹏飞、审判员李凤华、丁立昌等人非法庭审蒋欣波,法庭上不准蒋为自己辩护,蒋的丈夫作为蒋的辩护人却不让其将辩护词读完,三十分钟后草草收场。

直到三月二十六日,家人接到非法判决书,才得知法院在一月二十八日已结案。在判决书下达十天的上诉期内,蒋丈夫提出要见妻子,丁立昌让找公安局,建三江拘留所所长于荣说:“十天后愿咋看咋看。”建三江法院、拘留所等有关人员还欺骗蒋不要上诉,否则还要在建三江关押半年。而在上诉期一过,建三江警察立即把蒋劫持进哈尔滨女子监狱。

参与 迫害的有关人员电话:
建三江副书记车义 13946485222
建三江政法委书记万王甲林 13763633399  13836612305
建三江政委张国栋 13904541939
建三江局长王金会 13796366888
建三江法制科徐志栋 15046448979
建三江检察院检察长 0454-5808700
前进政法委书记王全义 13555433567  办 0454-5799103
前进公安局:
局长于杰 13339544333  办 0454-5799426
教导员苏贻刚 13091627336 办 0454-5799421 宅 0454-5803866 苏妻李宝萍 13054365666
副局长刘映辉 13555430818 办 0454-5799355 宅 0454-5743572
副局长张万荣 13329559577 办 0454-5799425 宅 0454-574357
警察赵军 13054360566   办 0454-5794425 宅 0454-5743566 妻亢红梅 13846120566
警察刘佳忠 13839646688 13846129166 办0454-5719110 宅 0454-674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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