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律师无罪辩护存在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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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六日】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发表了《我对大法弟子聘请律师无罪辩护存在问题的思考》一文,谈的问题很值得注意,本文想谈几点看法,与同修切磋。

一、关于是否反对请律师的问题

整篇文章读过后,有的同修会觉的作者不同意请律师。其实不是的,作者只是希望在请律师反迫害的问题上要注意几个问题,使我们的路走的更正。而且,作者在文章结尾处还提到要主动控告邪恶呢。

文章说:证明大法弟子合法的过程,同时就是证明对大法弟子的打压就是犯罪的过程。作为受到不法侵害的大法弟子,从心理上成为了“原告”,并且会理直气壮的反诉犯罪者。

文章还说:既然大法弟子的行为合法,既然对大法弟子合法行为的限制和打压就是违法犯罪,那为什么大法弟子只是做无罪辩护而不控告邪恶呢?何况,大法弟子是宇宙最正的生命,是为宇宙正的因素负责的生命。对迫害大法犯罪恶人的控告,制止犯罪,这也是对犯罪者的慈悲挽救。

文章的主旨很明白:大法弟子由被动的无罪辩护一跃而成为了控告邪恶的正念正行。只有这样,大法弟子才会实现利用法律反迫害、证实法、救度众生的目地。所以,不必误解为作者反对请律师。作者只是希望请律师的行动做的更好。

二、关于“无罪辩护”这个说法是否适当的问题

文中说:“无罪”一词在中共邪党灌输的党文化法律观念中,隐含有“违法但没严重到犯罪成度”的意思,那么做“无罪辩护”还有可能意味着承认自己“违法或轻微违法”,这就等于是还承认邪恶的迫害;因此,作者建议把“无罪辩护”改为“合法辩护”,彻底否定迫害。我认为这个建议很好,其实就是建议换一种更准确的说法,而不是否定请律师辩护的本身。

三、关于“不惜重金”请律师的问题

文中说:据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大陆律师给大法弟子的辩护,收取的律师费是一名律师三万,一般来说,一名大法弟子都要聘请两名律师来辩护,这样律师费就是六万。再加上其它费用,大法弟子一个人的“官司”打下来,费用就是十来万。其实,各地情况都不一样。我们当地请律师的费用就很低,而且,同一案件虽有多人,也不一定人人都要请律师,因为,只要其中一人请了律师,也等于为所有人辩护了。而且,我们联系到的律师还主动要减少收费,平时律师为我们做法律咨询,我们提出要交费,律师还主动说不要我们交费。

不过文章的确提醒了我们,就是我们要尽量节省资源,要先通过讲真相把律师讲通,讲通了之后,律师对我们收费也就不会象一般常人那样重利轻义了。

同时,多人可考虑合请一名律师,因为被迫害最重的同修如果被辩护为合法的、无罪的,当然其他同修也自然是合法的、无罪的了。不过这得考虑实际情况。如果资金条件允许,请多名正义律师共同出庭辩护,起的作用当然会更大。

由于律师身份的特殊性和在许多情况下律师作用的不可替代性(如律师可以直接查阅卷宗,可以直接取证等),在一般情况下,请律师的费用付出,我认为是很值得的,只要律师不是特别要价高,只要律师对我们没有“另类”相看,只要律师最多只是依照其行规收费,我觉的都不能说是“高昂”。只要我们整体配合的好,充份发挥律师该起到的作用,就不算是浪费资源。

四、关于对律师的依赖心问题

同修如果有这种心,确实得放下,否则会被邪恶钻空子,也会害了律师。我们是这个时代的主角,这是肯定的。虽然律师能起到我们不能起到的一些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律师无论如何不是主角,律师是配合我们的,而不是我们配合律师。

文中说:一些同修说,因为我们大法弟子都不懂法律才请律师的。这可能是很多地区聘请律师的理由。其实请律师的理由,更主要是律师的身份能起到我们不可替代的一些作用。至于法律知识,我们可以学到,而且应当学会。也有律师主动表示义务当我们的法律顾问,可是仅仅懂得法律却不能完全替代律师的作用。

所以,在特定的情况下,不能因为我们也能学懂法律就不请律师,特别是在将要面临非法庭审的情况下,最好还是要请律师,因为律师能最深入的介入司法过程,而非执业律师身份的人却是办不到的。

关于“无罪辩护”暴露出很多问题的情况。暴露出问题就需要我们去改正,比如,我们既然花了那么多钱,耗费了那么大的资源,的确需要更用心去分析和改善律师的辩护词,使律师的辩护起到更大的作用。但不等于要否定请律师的行动本身。常人有句话叫“因噎废食”,我们可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请律师过程中出了一些问题就永远不请律师了。

以上所谈,不是为了辩论。如有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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