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夏,我即将结束劳教所对我的超期非法关押,按照所谓惯例或程序,劳教所会安排被关押人员填写解教申请书(俗称“大皮”),由于当时一批批正念坚定的同修,否定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劳教,拒绝填写任何手续。于是,恶警就安排大法弟子家属在放人之前,代为签字,领取解教票子。故要求家属与当地“六一零”人员同时来,才可放人。因此,很多同修认为这是必然的,言外之意是说:我们不签字,恶人当然就只能找家属代签了。家属又不修炼,签了也就签了。因此而麻木的承认,而且还顺理成章的给邪恶提供了家属的电话(劳教所的惯例),并没有认识到这与否定迫害有什么关系。
我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并没有彻底否定迫害。而且古人有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都不愿意做的事,怎么能叫家人去做呢?大法弟子修的不是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吗?但是怎样才能阻止家人签字呢?因为是家属先签字而后才放人的。那么要想阻止家人签字,就只有不叫家人来。反过来讲,为什么要叫家人来呢?这不也是邪恶的安排吗?于是我的头脑清晰了,不叫我的家人来接,不给提供家属的电话(恶警可以查到)。当初谁把我绑架至此的,就叫谁把我接回去。
随着我的“解教日”一天天临近,我的这一念头也越来越强烈。到了“解教”的前一天,按惯例,应该在头一天通知家属,明天来接人。可是,当班警察竟然忘了打这个电话。于是,第二天,当地“六一零”人员等了一上午,没能见到我的家人,就只好亲自签字,把我接了出来。
坐在他们的车上,我听到他们与我的家人通话,要我的家人到我所居住地的派出所来接我。由于迫害造成我失去工作和家庭,他们只能通知我老家的亲人,此时家人正在路上。那时候我的正念也不强,被动的随他们到了派出所。
就见“六一零”的人对派出所一位值班警察说我是这个辖区的。警察不明白他们为什要把我送到这里来?就听“六一零”的人说:他(指我)任何字不签,也没有工作和家庭了(意思是说没有什么人能约束他了),如果不先把他送这来,办一下手续,以后就很难找到他了。警察听了皱了皱眉,就领我到一个房间办手续。
此时,我也从他们的谈话中明白了自己该怎么做:不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对于警察所谓例行公事的问话、填表,一概不做回答,并明确告诉对方,他所做的“例行公事”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我不能配合。
最后一个所长模样的人,出面对我说,一切手续从简,只需我配合照两张像,我说我不需要。他说他们需要,我说你们需要就更不照了。
这时候我的家人赶到了,那个所长模样的人很客气的象央求我说:抓紧办,你好回家。我一下子悟到,既然不配合你们,还坐在这里干什么?于是,起身叫着我的家人,堂堂正正的头也不回离开了派出所。
半个月后,我再次主动来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更新。由于我的身份证是二十年前国家首批办理的,按规定应当更换,于是我主动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更新。直接去了派出所旁专门办理身份证的地方,没有人对我提及什么解教票子、上户口之类的问题,顺利的办理了身份证。
总结当时这一过程,我那时头脑里很简单,什么解教票子、上户口、身份证等等问题在我脑中一概没有,只有一念很清楚:不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我想邪恶的所谓例行公事可能就是与解教票子、上户口、身份证等等问题有关,这些问题因迫害才发生在大法弟子身上,与守法公民的正常生活无关。如果我们能放下自我,站在正法的基点上,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这些干扰大法弟子证实法的事情就不复存在。
我们地区还有一位同修,从劳教所正念闯出后,也不去办理上户口的事,她认为这是迫害、是旧势力的安排,不应予以承认。开始警察多次上门骚扰,先是恐吓,后是央求,叫她办一下手续。她不予理睬,也没有给她的生活造成困难。说到底谁惧谁呢?这些问题之所以能困扰我们,是不是我们看问题的基点有问题呢?
个人体悟,不妥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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