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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子监狱警察有没有“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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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四日】据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武清区石各庄小学优秀女教师赵飞蒙受不白之冤。她被中共恶人构陷枉判五年半,在天津女子监狱遭受迫害近两年,家人依法探视却被刁难。这不禁令人想起了一桩残疾人和列车员的故事。

一位查票的列车员命令一位残疾人补票。残疾人向列车员反复说明,自己是一个没办残疾证的残疾人,买了一张和残疾人票一样价格的票。列车员冷笑:“没有残疾证,怎么能证明你是残疾人啊?”残疾人说他虽然没办残疾证,但身上的残疾不是明摆着的吗,还用证明吗?列车员不耐烦地说:“我们只认证不认人!有残疾证就是残疾人,有残疾证才能享受残疾人票的待遇。你赶快补票吧!”这时旁边一位乘客看不过去,站起来斥责列车员:“你不是人!”列车员尖声叫道:“我怎么不是人了!”乘客说:“你的人证呢!把你的人证拿出来给大家看看!我和你们一样,只认证不认人!”乘客们哄堂大笑。

天津女子监狱五监区恶警为了达到“转化”的目的,不择手段。赵飞家属办接见证,遭到监狱方面百般刁难,身份证、户口簿都带齐了也不让见,队长说把你们交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都丢了,下月再交一份吧;等下个月再接见时,家属已把证件带齐,队长又说要亲属关系证明,家属拿出赵飞小时候的全家照和现在的全家照还是没让见;最后家属只得到双方工作单位和双方派出所和县城司法局的公证处开证明、填表、盖章、交钱,几个来回才把亲属关系证明拿到手,可是队长根本就没看。

家属探视亲人本是合法权益,天津女子监狱恶警却坐在家属跟前监视,随时打断家属谈话,对家属如囚犯般横加呵斥。赵飞的丈夫接见时安慰赵飞几句,就被队长训斥:“判多少年你等着,将来没有工作你养着,你不给她压力,她能转化吗?家里没个妇女叫家吗?”示意赵飞丈夫跟她离婚。

是啊,家里没个妇女叫家吗?为什么优秀女教师赵飞竟遭到邪党恶警肆意迫害!害人的恶警不但使原本美满的家庭家不象家,还要恶事做绝,拆散人家患难夫妻,妄图使弱女子赵飞孤立无助,以达到无所顾忌迫害赵飞的邪恶目的。天津女子监狱恶警居心何忍?良心何在!人类的善念良知岂容一个坚持信仰的好人的一辈子被窃取权力的流氓邪党、缺德恶人想怎么毁就怎么毁!

当家属讲道理,抵制队长王艳春肆意打断家属谈话的恶行时,另一个队长就训斥家属:“你站起来!”家属说:“你凭什么让我站起来,我在接见,你们无故打断,还命令我站起来,我不是你们的犯人,可见你们平时怎么对待犯人,哪条法律规定家属跟你们说话得站起来?”这时来了大约五六个队长七嘴八舌,根本不容家属辩解,郭大队长还说:“我们都比你懂得法律”,家属说:“那你们是执法违法”。在这期间,赵飞接见不到十分钟,就被队长带走了。

为什么那位站出来的正义乘客不向残疾人要残疾证,而向列车员要“人证”?这其中体现出现什么道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重要的证据,执法者只有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后才能做出判决,绝不能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当一回事甚至不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自己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这样的判决在法学上是无效的。列车员认为残疾人自己证明自己无效,都不算证据,只有被他认可的所谓证据才算证据,这不是无视当事人的陈述吗?这样的证据取舍观合理吗?另外从举证责任看,强大的执法机关控诉弱小的当事人犯法,公诉人执法机关负有举证责任;弱小的当事人向强大的执法机关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人执法机关负有举证责任。列车员自己拿不出证据证明乘客假冒残疾人,却非要乘客拿出被列车员认可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假冒残疾人,这也太霸道了吧。

天津女子监狱警察刁难赵飞家属要“亲属关系证明”,比故事中的列车员要恶劣百倍。因为列车员只是为人冷漠不知变通,而警察是在执法犯法。天津女子监狱警察明知依法探视不需要什么“亲属关系证明”,却打着执法招牌明目张胆破坏法律,践踏家属探视权,随心所欲,更在家属依法探视时无理中断探视,根本不容家属辩解。一个政权、一个执法者,怎么能这样对百姓、对法制耍流氓呢?天津女子监狱警察到底还是不是人?他们到底有没有“人证”?如果他们还认为自己是人的话,就请停止执法犯法刁难家属,否则,请天津女子监狱警察把你的人证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其实,天津女子监狱警察也是可悲的,中共邪党既指使他们充当迫害打手,反过来又把他们充当到时候推卸罪责的替罪羊,中共邪党才是背后的迫害主谋和黑手。但愿天津女子监狱警察都能认清邪党,退出邪党,停止迫害赵飞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将功赎罪。否则,谁参与迫害,谁继续迫害,谁就必须承担历史责任,谁就将与中共邪党一起接受历史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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