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于1998年10月任北京市密云县委书记,不久江泽民发动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团体的迫害,其后他紧紧追随江泽民,疯狂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在官场节节升迁捞取政治资本。从1999年至2004年,即吉林任密云县委书记和北京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密云县成为北京市迫害最严重的地区。在密云任县委书记期间,他亲自策划、指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过问每个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并参与每个被迫害学员判决结果的审定。
在此仅列举2000年12月-2001年3月四个月间抓捕的法轮功学员被判重刑情况:(不完全统计)
1. 密云县巨各庄乡4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判3-4年;(明慧有报道:“2001年1月16日大法弟子柴桂今、柴桂如、李敬春、焦淑贤被非法判刑3年以上,其中柴桂今被非法判刑4年,现被关押在天津茶淀。”)
2. 来密云悬挂横幅大约5名石景山区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一名沈姓女学员)分别被判3-5年(未见报道);
3. 密云县鼓楼南区的一名年过六旬的何姓女学员被判7年(未见报道)。
恶人吉林简历:
吉林,男,汉族。
1962年4月生,上海市人。
1984年5月入党。
198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法学硕士,副教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党委常委、法律系党总支书记。
1994年8月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书记。
1998年10月任中共密云县委书记。
2002年任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4年任北京市副市长。(2004年4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7年任北京市常委副市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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