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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关爱学校”侵害公民人身和信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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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2010年10月20日上午,辽宁省葫芦岛市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强迫各县区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市里指名的各县区法轮功学员到所谓的“关爱学校”,进行洗脑,这些法轮功学员是他们强制生拉硬拽绑架来的。所谓的“关爱学校”其实是侵害无辜公民的人身和信仰权利的非法私设监狱。

这些中共所谓的“执法人员”又是怎样对待这些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人呢?

一、 只许待在他们指定的屋里,不许随便出入,一切行动都由专人看着,剥夺人身自由。

二、 食堂距住的地方很近,可到食堂吃饭要站排不许说话,路上安插警察站岗。

三、 法轮功学员只有五人,可到吃饭时却有30左右人,其余都是所谓的“工作人员”(其实都是参与迫害的人员)。

四、 由五名犹大作为所谓的“老师”,向法轮功学员散布谎言,如不听,就恶言恶语相加,对人格进行侮辱、攻击,以达到转化写所谓“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之类的东西)的目的。

五、 10月22日上午,葫芦岛市电视台到“学习班”来录像,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早已被揭穿的谎言录像。

六、 走廊里挂的都是给法轮功抹黑和天安门自焚栽赃案的图片,用来毒害不明真相的世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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