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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广州: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四)

——广州市男劳教所迫害纪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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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接上文)

(四)杨贵远博士自诉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整个人被捆成一个球状”

杨贵远,男,一九六四年九月十九日生于内蒙古乌海市,一九九六年八月考取广州第一军医大学病理生理学博士,在校期间接触到法轮大法。从小体质不好的杨贵远能够顺利完成繁重的博士学业,如期毕业,可以说是受益于修炼法轮大法。杨贵远因坚守信仰,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法人员逼迫复员。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杨贵远被广州市白云区“六一零”入室绑架,绑匪当场制造假证据,后被劫持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劳教迫害。以下为其自诉中关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的部份。杨贵远现居日本。

* 被劳教所“严管”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八点多,我被叫出监室,与另一人铐在一起,塞给我一张劳教通知书,上写我因扰乱社会治安,劳教二年,地点是广州市(花都)第一劳教所,没有履行任何签字手续。那天被送去广州第一劳教所的有四十人,其中三十八人来自戒毒所,就我一人是法轮大法修炼者,一说名字都知道,很快就被送到迫害法轮大法的专管队(二大队)。当天晚上就有已洗脑的帮凶及管教陈富民,还有一个姓卢的找我谈话。

到二大队后,处于“严管期”,其他劳教人员出工后,我只能在房间中坐在小塑料凳上,去厕所要和走廊上值班的劳教人员讲。劳教所警察随时来,或安排洗脑的帮凶来找我谈话,平时不能与其他人讲话。记得当时和我同样处于严管期的有申伟、张健、吴强等法轮大法修炼者。

大队长周建宏对我讲:我们不强迫你转化,我们有的是办法,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每月加你的期,加到劳教的最长期限三年,再把你送到“法制学校”(实为法西斯洗脑集中营),如果还不转化,马上再送回到劳教所,如此往复。

二零零二年五月初,“严管”迫害将近一个月,看到没人能说服我,周建宏提议,同管教毕德军,副所长周洋波等把我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铐上,开车押送到深圳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让那里高学历的洗脑帮凶跟我谈。在车上他们还跟我讲:“你转化了很快就会出去,出去偷着炼谁管你呀?”4、5天后无功而返,不久劳教所就把我送到八大队做苦工去了。

* 在生产塑料花、玩具等手工艺品的工厂做苦工

到八大队后,他们安排了二个人夹控我,一个叫黎绍柱,广东人,因吸毒被劳教,另一个叫黄善锋,广西人,盗窃。睡觉和到工厂做工时,他们俩一边一个,平时确保一个人在我身边,上厕所也不例外。只允许和他们讲话,不能和其他劳教人员讲。早晨六点起床、洗脸、吃饭,七点开工直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一点开工,夏天最热时推迟到一点半,五点收工,晚上六点开工,十点半收工,开工期间中间只有五分钟休息、上厕所。

工厂主要生产塑料花、玩具等手工艺品,有定额,完不成要被训斥、加班、甚至打骂、扣分,分扣多了就要加期。规定工厂的管教队长有权最多每个月给劳教人员加期十天。我因为在每月的思想汇报中,不按照他们要求的写,每月都被加期,短则八天,长则十二天。同时被关押在八大队的法轮功学员王铿、陆海云也是被这样对待。

长年吃陈米饭,早餐咸菜,午、晚餐水煮冬瓜,偶尔换成南瓜。每周有二、三次所谓加菜,换成豆腐、猪血或用一点儿肉炒的青菜。全年总共只有七天可以不出工(春节、元旦、十•一、五•一)。长时间繁重的做苦工加上营养不良,包括我在内很多人阴囊剧烈刺痒,一层层脱皮,皮脱掉后露出鲜红的创面,一碰疼得钻心,影响到睡眠。有人尝试用药,根本不起作用,这样持续一个夏季。

二零零二年九月初,我口腔严重溃疡,咽喉痛,胃产气,几个小时就不得不以呕吐的方式往出排,吃饭困难,米饭吃到胃中,能明显感到象沙砾样的摩擦刺痛。吴管教假惺惺的领我去医务所,医生说没别的办法,只能给开酵母片,我说:我是搞医的,知道怎么回事,酵母片怎么能起作用?让我休息、炼功就会好,吴管教却不同意,只让我吃所谓的病号饭(清水煮面条)。医务所人体秤显示,我的体重下降到四十公斤。自我感觉走路发飘,腿发软,持续二十多天,就这样还让我照常出工。事后,夹控我的人说:那一段时间看你的脸色好吓人,我们都担心你会突然死掉。

* 恶警到北京学习残忍转化手段,奖励邪恶犯人流氓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八大队突然把楼底层的一间监室的门窗透光的地方都遮起来,听到其他劳教人员议论说可能要整人,随后陆海云就不见了。那间屋子也搞得神神秘秘,走廊上有劳教人员值班,其他人路过时不准停留,甚至不准向那个方向看。不久王铿也不见了。十一月初的某天刚吃过早餐,他们告诉我说不用出工了,收拾东西换房间,结果把我也关入了那间黑屋子,夹控我的劳教人员也同时搬入。

监室里面密不透风,阴暗潮湿,昼夜点着灯,墙壁四周贴着诸如“转化是唯一的出路!”等标语,还有复印的法轮大法创始人的照片,用红笔打上叉倒贴在墙上。场面阴森恐怖,仿佛一下子又退回到文化大革命时代。吃饭在房间中,上厕所要等到其他劳教人员出工后或收工后休息没有人的时候。他们拿来一大堆迫害、污蔑法轮大法的资料让我看,我不看,恶警就让夹控我的被劳教人员念。

五天后,又把我送回法轮大法专管队二大对,关入所谓“谈话室”内。谈话室是由一栋三层的小楼底层的大教室改装成的,用水泥墙分隔成了四、五间小房间,每个房间都安装了铁门,并在上面了装了猫眼(只能从外面看到里面),墙上的水泥还没有干,里面的布置和迫害手段和八大队的小黑屋类似,有过而无不及。当时被关在谈话室的法轮功学员,我知道的还有陈瑞昌、林天赐等。

事后才得知,这个手法是二零零二年九至十月间劳教所专门派警察到北京学习来的,参加此次学习的警察据说有二大队管教大队长周建宏、副大队长何桂朝、管教毕德军、黎伟成,因此导致二零零二年十月形势急剧变化,劳教所所长周洋波,二队指导员李国明从各个劳教大队抽调了一批心狠手辣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吸毒惯犯或者是黑社会团伙成员,免去他们的一切劳动任务,再从奖分上给予鼓励(强行转化一人,减免二十天),让他们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直接行刑的邪恶之徒有王峰、崔玉才、蒋勇、夏建华等,陆续对那些长期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采取极其残忍的手段,暴力转化。

* 整个人被捆成一个球状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他们说要带我去见心理医生,王峰、崔玉才直接把我带到了较偏僻的禁闭室,夏建华、蒋勇已等在那里。一进去他们就原形毕露,恶狠狠的说,现在看你还转不转化,不由分说的把我按倒在地,用数米长的布条(从军用棉被的被面上撕下的长布条)把两个手的手腕勒死,再把腋窝处用布条勒死,这样胳膊就不流血了,然后把双手反剪到背后,两支小臂并排朝上捆绑在一起,手几乎提到后脖颈处,用布条死死捆紧,感觉极其疼痛;腿也一样,两个脚脖子处分别用布条勒死,两个大腿的根部也分别用布条死死的勒死,两腿发胀,血液难以流通,然后象打坐盘腿一样一只脚和小腿先搬上来压到另一条腿的大腿上,用布条死死捆住,再把压在下面那条腿的小腿和脚搬上来压在盘好的那条腿上,打手用脚踩着我的腿,拉着绳子用力往上搬,盘的非常紧,两腿的膝盖几乎上下重叠,十分疼痛,最后用从腿上留出来的一段布条套住颈部,使头向腿部弯曲,把身体弯成低头弓腰驼背状,整个人被捆成一个球状,抬不了头,直不起腰,坐也坐不成,躺也躺不下,呼吸困难。

这样被绑后极其的痛苦,因为血液不通发胀又麻木,有心力交瘁的感觉,呼吸又十分困难。半小时左右,两臂、两腿便处于冰凉状态,然后恶警又令他们解开布条,解开时更是令人十分痛苦,过一会儿再绑回去……。在动手绑的同时,崔玉才把法轮大法创始人的照片,往我的肛门、阴部等处塞,并不断说出不堪入耳的话,使我的身心上受到极大的摧残。就是在这种酷刑折磨下,忍受不住被迫表面屈服而“转化”了。

* 管教一而再、再而三的逼迫行恶

一旦屈服后邪恶之徒就一而再、再而三的逼迫我做不好的事,骂法轮大法创始人,撕扯、烧法轮大法创始人的照片,管教黎伟成这时出面进行拍照,然后连夜让我写“三书”。思想麻木,写不出来,就拿样本让我照抄。为“巩固”转化“成果”,他们继续让我住在“谈话室”一个多月,每天不停的抄写攻击法轮大法的文章,每晚要交一份思想汇报,从那时起,思想汇报一直写到解除劳教(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二大队指导员李国明,副大队长何桂朝,还有一个姓武的管教,轮番来进行说教。还要求写所谓“揭批书”,内容全是诬蔑法轮大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完,“揭批书”的篇幅不得少于六千字,内容绝对要“深刻”,否则打回来重写。在写完“揭批书”后,管教拿来印泥,要求写一张“声明”,内容大致是“本人所写的材料全部属实,同意发表。”签字,按指印,随后要求参加所谓“揭批会”,要在会上宣读,由他们录像,最后制作成VCD。

管教经常组织被“转化”法轮功学员看“焦点访谈”等造谣、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看完后要写“感想”或由管教洪远朋“上课”,无非是造谣、污蔑法轮大法,几乎每天要用半天搞这种“活动”,其余时间出工。

他们通常会说法轮功学员“转化”后精神焕发。对你“关心”有加,观察细致入微,如果看到有人神情沮丧,马上找你谈话,怀疑你是否“假转化”或留有“尾巴”,不行就让你再回“谈话室”或指派人渣们再干一次。为了表示对你健康的“关心”,早餐后必须做操、跑步或军训,管教一个个吃得肠肥脑满,运动一下没什么,而我们早餐只吃稀饭、咸菜,折腾完肚子就空了;炎热的夏季出一身汗,化纤的“校服”粘乎乎的贴在身上,非常不舒服。然后要求到教室去唱歌,主要是歌颂共产党,声音不大还不行。过年、过节要排练节目,把歌颂孔繁森的歌《公仆赞》改词,要歌颂什么“好干警”。所以,不知内情的从表面绝对看不出来迫害,其他劳教人员甚至眼红我们所受到的“优待”,不理解为什么法轮功学员不愿“转化”。

* 目睹恶警造成的一幕幕亲人反目的悲剧

不法人员甚至还利用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家人来参与他们逼迫“转化”的罪恶勾当。劳教所规定,各大队在每周固定的某天中午允许家人来探视,而且要集中在各大队院外劳教所的探视室进行。有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友甚至被邀请来,还可以进到大队院中。他们真的是出于好心吗?当然不是。往往法轮功学员的亲友一来,他们就极力表现其伪善的一面,赶紧游说:这里对法轮功学员怎么怎么好,只要认个错,转化了,很快就可以出去,该学员却是如何如何顽固,其后果又是多么多么的严重,好像是自己赖在这里不想出去,绝口不提他们把人关在这里是否合法,更严密封锁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消息。

这时家人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没有错,劳教所不是人呆的地方,但劳教所是国家权力机关,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而且劳教所欺骗的指出所谓的“出路”。家人看到这种希望就一把抓住;出于亲情,想无论如何尽快结束这场苦难,因此不仅不去指责劳教所非法关押的无理,有的还对他们心存感激,或讨好他们,因此而落入恶警设的圈套,反而逼迫自家人,从而在恶警的挑唆下上演了一幕幕闹剧:哭闹、甚至下跪哀求者有之;暴跳如雷,大打出手者也有。恶警在背后偷着乐,表面却作出悲天悯人、无可奈何状,假惺惺的劝解。

这种闹剧往往在大庭广众下发生,因为要作戏给人看嘛。因此“不转化”就会背上“自私”、“绝情”、“不孝”等骂名。我在八大队就亲眼看到过这种情况。法轮功学员王铿的父亲来看他,吴管教就在院内广场上召开全体劳教人员大会,说是让大家评评理,王铿的母亲在家因心疼儿子而心脏病加重,捎话来说:只要他一“转化”就会好。这时王铿要求站起来发言,在吴管教的挑唆下,“群情激奋”,几个值班的劳教人员上前卡着脖子把王铿按倒在地,而王铿的父亲却上前指责王铿。

法轮功学员王铿为抗议这种迫害,绝食抗议,却被铐在窗框上二十多天。过后听到有人指责王铿不孝,我反问他:如果你的父母认为是为你好,给你找了一个你不喜欢的妻子,你不同意就以死来相威胁,你能出于孝心而违心顺从吗?他说:不能,因为这涉及我一生的幸福,而且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是违法的。我说:修炼人把修炼看得比婚姻要重得多,而且这事还涉及信仰自由及做好坏人的原则问题,所以不能服从父母的意愿,而且,如果父母明白了修炼是什么,一定会支持他的。我这样一讲他似乎明白了。

看到、听到一幕幕恶警亲手造成的亲人反目、夫妻成仇的悲剧,我只好自己忍受孤寂,在劳教期间没有给亲友打过一次电话,让他们就当我“失踪”好了,这就是被他们指责的我的“无情”。

只有人才会有衣食无缺却觉得活不下去的情况,这就是人和动物最大的不同。俗话讲:“人活脸,树活皮”,因为人是有尊严的。因承受不住酷刑完全丧失反抗能力,任其宰割,痛苦无奈的忍受着他们趾高气扬的胡言乱语,肆意的恶毒攻击、诽谤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违心的被迫做着同流合污的恶事,自轻自贱,人格、尊严丧失殆尽,活着不如一条狗,痛不欲生,这种精神折磨之残酷和无人性与肉体酷刑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邪恶们做的这些恶事,自以为得计,但他们忘记了一句古话:“千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强制改变不了人心。曾经沧海难为水,明白了宇宙真理的人,决不会再被欺世谎言所蒙蔽,他们的那套歪理邪说根本就是荒唐可笑,苍白无力的。(【明慧网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一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杨贵远博士被迫害的经历)

(五)妻子被迫害死 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黄国华装“笑”

黄国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五井镇茹家庄村人,曾在中山大学学习。黄国华和妻子罗织湘、父亲黄佃青、母亲贺光荣都坚定修炼法轮功。迫害开始后,黄国华全家遭受了残酷迫害,妻子罗织湘怀孕三个多月,被迫害致死。黄国华多次被不法警察抓捕关押,于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分别两次被广州市白云区“六一零”和海珠区公安分局送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劳教折磨。其间被恶警和劳教犯人肆意毒打、野蛮插管灌食、定“死人床”和惨无人道的精神迫害。尤其令人发指的是,在得知妻子死讯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竟逼黄国华强颜微笑。以下为其自诉中关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的部份。黄国华现避难他国。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晚,我在广州市南方医院的门诊大楼一楼发放讲清法轮功是如何被“江××政治流氓集团”污蔑诽谤、残酷迫害的事实传单时,被医院保卫科非法抓住,并疯狂的毒打我的脸十几分钟,我的脸都被打肿了、打黑了!当晚上我又被关到广州白云区同和派出所的铁笼子里,双臂被用手铐倒挂在铁栏上,直到十月三十日的上午九点多才放下来。

三十日晚十二点多,我又被非法关入了白云区看守所,关押在A102仓,管仓警察姓杨,男性,当时约三十二岁左右。在此我一直被非法关了一百三十五天,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被送去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劳教两年。

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我受到的精神迫害远大于肉体上的迫害,每天被强迫看、写污蔑法轮功与我师父的书籍、文章和录像片!明明知道法轮功与师父是正的、好的,却非得逼迫我说是“坏的,邪的”,受尽了良心的谴责,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如不写污蔑材料就无限期关押。还要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做摩托车喇叭,吃着有大量老鼠粪与尿的陈烂不熟的米饭。此时我妻罗织湘已怀第一个孩子十个多月了。在劳教所里还备受吸毒犯们的百般欺辱,这是劳教所二大队负责人教导员李国明交给吸毒犯的任务:随便辱骂或打我们炼法轮功的人。

我被非法关押了十四个月,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提前释放。因炼法轮功的人必须亲人来接才放人,我妻子的哥哥罗辑在来接我的路上撞车出了车祸,一辆桑塔纳轿车报废,人也住进了医院!

在二零零二年的五月份,我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被四处抓捕而到处流浪的妻子。此时我妻与在一简陋的卫生所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生下的女儿分手已快一年了。二零零一年八月底,我女儿才刚三个多月,为了逃避“江氏集团”的追杀,我妻罗织湘只好忍痛将年幼的女儿由我母亲贺光荣抱回了山东老家,那时我父亲黄佃青已被临朐县“六一零”匪徒绑架去了洗脑班,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的十一月二十日,我和妻子刚刚团圆了半年,在广州市海珠区上冲村5巷5号201房内午睡时(中午12:30分左右)被闯进的村治安员非法搜家,不法人员以找到法轮功书籍为由,由海珠区南洲街派出所所长李志忠带另一个警察,将我与妻子罗织湘绑架到了南洲街派出所非法关押审讯,此时我妻子已有三个月的身孕了。

我们为了抗议绑架与非法关押,开始绝食,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凌晨一点左右,我们被非法关入了海珠区看守所,我被关在A1─20仓,妻被关在B2─8仓。不法人员在十一月二十四日开始强行灌食,在中国海军177医院一楼的急救室上午灌我妻子,下午灌我,有一个叫“唐颖”的护士用一个胶皮管从我的鼻孔里往胃里插,由两个犯人和三个警察分别按住我的四肢和头,插得非常难受,所以五个人都很难按住我,灌完食后,拔出的管子上满是鲜血!每隔两天灌一次,我被灌了三次。我还被关进了A─17仓(死刑仓)定在了里面的“死人床”上成“大”字形,长达十五个小时,后又定一只脚七天,大小便不能自理。

海珠区法制科副科长骗我说只要我按了指纹,就放我妻子回家,他们带我妻子检查后证实怀孕,不能再关押在看守所,说会将我妻交给妻子的哥哥罗辑。为了救妻子,我按了指膜,可是他们欺骗了我,将我妻子交给了“天河区六一零”的匪徒,更可恨的是在十一月二十八日将我妻强行送入了黄埔洗脑班。

由于绝食身体太虚弱,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六一零”将我妻送天河中医院输液。当时是在三楼,房间号不详,病房是套间,进去外间有两张床,一床我妻子住,另一张由监视人员住,里面的套间里有监视器,住有两个保安员和一个女监视员(是“六一零”系统的人)。在最少三个人看管一个据“六一零”讲已病危的人的前提下(还有我妻子病床上有摄像头监控)竟然从三楼卫生间的窗子里坠楼而亡。而在此时(十二月一日坠楼,十二月四日死亡)我还以为妻子已平安回家了呢!

在二零零二年的十二月二十九日我被再次劳教两年,又送回了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当时是二大队副大队长毕德军接收的我,由于我不配合他们,也不蹲下,就被骗到了一个专门残害法轮功弟子的小黑屋子里,由三个劳教犯王峰、崔玉才、王延奎三个人一起上来疯狂的拳打脚踢,把我按在地上,用脚使劲的踩我的头,折我的手腕,几乎折断了,用肘捣我的腰,脚踢我的大腿。打的我都记不起当时的情景了,整个人像木头一样了,也不记得自己是谁?这是在哪里?也不知打了多长时间,他们打累了就停手了。

此后我才知道这是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专用房,共有5个小黑房,大约有十平方左右,满墙上贴满了污蔑我师父和法轮功的画和标语。在以后的六个月里,我都是在这小黑屋里度过的,少的时候有两个人二十四小时看管,多的时候由五个人看管,只准坐一个小塑料凳上,不准自行随便站立、行走、说话,每天强迫看污蔑大法与师父的书籍、录像片!由于我承受不了酷刑折磨,违心的写了“决裂书”,每天还被迫写一篇骂法轮功与师父的所谓“感想”,违心的谎言、良心的谴责时刻折磨着我,当时真想一死了之,真正体会到了“生不如死”的感受。那时我天天在盼有个什么因素能使我立即死掉啊!可是法轮功禁止杀生,所以不能自杀。

到了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天河区“六一零”突然找到我,宣布我妻子死亡的消息,听后我几乎昏过去,天天盼着妻子平安,盼着快点见到我的孩子,却无法想到已是天各一方了!妻已遇害四个多月了,当他们拉我去见妻最后一面时,我已无法认出朝思暮想的妻子了!“六一零”还诱骗我在“火化”书上签字,被我当场拒绝!并提出要见到我的亲属协商。他们只好同意在四月三日上午约十点钟,警察押我去接见室,见到了妻子的哥哥罗辑和姐罗织芬,由于我母亲是法轮功学员,就因此“六一零”不让我们相见。

“六一零”对害死妻子和孩子不承担一点责任,也不给任何赔偿,还说是“自杀”!如我再不签字同意“火化”,“六一零”就强行“火化”,还要威胁我哥“罗辑”,因他是交通警察,也威胁我,如不签就不给减期,还要加期,为了不使我哥罗辑受“六一零”的再次迫害,我无奈的签了字。四月五日妻子遗体火化后,可怜的母亲一手抱着我女儿,一手提着儿媳妇的骨灰回了山东老家,可是回来后,我的父亲黄佃青早已被临朐县“六一零”匪徒再一次抓进了洗脑班迫害去了。

从那后,不法人员就加到了五个人二十四小时看着我,就连上厕所也有三个人跟着,两边架着我。在那苦难的日子里我不知是如何过来的,只要我脸上一没有笑容,警察就找上来“谈话”,实际上是在威胁,我在遭他们随意迫害,妻子、孩子都被他们害死了,每天还得让我“笑”!天啊,他们这些警察是“人”吗?

我的一举一动被监控我的人都记下来,连晚上睡觉翻身次数多了都会引来麻烦,不法人员们说这是思想不稳定!后来我还要被他们奴役着做苦工,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再次被释放。(【明慧网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妻子被迫害致死,黄国华逃亡泰国呼吁紧急营救(图))

(六)一法轮功学员自诉被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长期吊铐

我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被绑架到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后,每天被迫干活一般在十五至十六个小时。劳教所对于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与家人通信接见、购买生活用品等的一切规定权利全被剥夺,每天有两个随身夹控的人员二十四小时跟着,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谈话。有一次,在二零零二年一月中旬,法轮功学员周敏桐刚从五大队调来二大队,路过我所在的房间与我讲了几句话,负责夹控的一个劳教叫夏建华听到后说我违反规定要把我杀了,还动手打人,这都是大队干部暗中指使有意操纵的,因为此人刚从一大队打架,不但不处分还要调到这里来专门对付法轮功学员,他本人曾于一九七三年在这里坐过监,经常说自己是广州的十恶分子(八三年广州第一批送往新疆服刑的犯人),大队干部表面说不允许打人,实质暗中予以减期奖励。

对不改变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特别是见干警必须要蹲下身打报告,否则就被双手吊铐起来,我在二零零一年最后那十四天就因此被铐,至二零零二年元旦,即新年即将来的晚上过了十二点才解铐。当时被铐还不止我一人,如法轮功学员廖晓雄、罗小文、李鹤冲、廖抗援、钟颖璋等分别被铐在二大队操场的篮球架和几棵大树上曝晒。法轮功学员程浩被铐在二楼干警办公室走廊上,我被铐于晒衣场的铁门上,每天只准去厕所三次,从早上六时双手被铐至晚上十二时才移上二楼窗台改铐一只手吊着。坐在凳子上过夜,此外学员钟颖航、钟树敏、严勇等及以上所列的学员以绝食来抗议,分别在四、五天或六、七天不相同的时间内生命出现垂危时才解铐送去打吊针,由于我没有绝食,因此被铐了十四天才解铐。

这也只是个开始,此后很多法轮功学员分别被调离二大队分散到各个大队去,象这样被吊铐在操场的篮球架上曝晒的事各大队亦时有发生,例如,我从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调到五大队(此大队全是吸毒人员),记得初到五大队的十多天时间里,双手被铐在干警室外的空调排气扇下的铁架上,身体半蹲,不能坐又站不起来,每天只能去三次厕所,吃饭、去厕所的时间只有十多分钟,一天要铐十七个多小时,晚上睡觉时两个夹控人员把我夹在中间,其中一个受干警暗中指使用脚有意踢我的头,一晚醒七、八次不能入睡。

十多天来我要求写封信向上反映一下情况,五大队陈指导员每天都凶狠地威胁说电棍在二楼已充满电随时可使用,目的是让我屈服。在一个晚上睡前我写了几行字的报告交给负责管教工作的陈大队长(以下简称陈),内容是:既然陈指导天天对我说要电棍侍候,看来这种威胁迫害是不可回避的,我说已准备好了让他拿电棍来吧。也好当作日后向民众曝光提供被迫害的素材,陈指导见电棍吓不了,在我双手被铐时出奇不意地从后面拿出辣椒水来反复喷我双眼,以致双眼在四至五小时不能睁开。

后来我经常听那些吸毒劳教讲,这个陈指导经常和一个姓旦的管教用胶棍打人,被打的人在冲凉时背部发黑的痕迹时有看到,有些在解教时累计被打达一万棍以上。再细看这陈暴徒,身材不高理个平头,面晒得黑黑的,眼呈三角,露出凶光,据说在部队时是当侦察兵出身,走路时脚步特别轻,时常静静地带有一点阴森突然地出现在干活的工场上,工场上原来的谈话声即时就静下来,与其工作的同事都有点怕他。那时我经常双手被铐于篮球架上曝晒、淋雨,冬天寒风刺骨,就是让吹冷风。有一次,一个学员因为一点小事被拉出来,十多个干警围着观看,其中的陈歹徒用穿着皮鞋的脚不断地踢那个学员的头部,我即时想到警察法规中有一条是:不准警察打人,便高声制止不许打人,陈歹徒知法犯法又走过来用辣椒水喷我双眼,有时还故意把我铐在堆满垃圾的大树下让我领受蚊子、苍蝇的叮咬,还有垃圾恶臭的滋味,而这时外面各大报及本所办的报纸却到处张贴,说劳教所的干警经常牺牲节假日休息,日以继夜地付出为法轮功学员创造一个宽松的、丰富娱乐学习生活的环境,还附有大量的照片,这照片上讲的我从未领受过一次,相反却是此种境况,这报纸讲得不比唱的还好听吗?在每月发到大队部的要求法轮功学员填写思想活动汇报那一栏,我就把此情况写进去,可他们不敢往上送却私下处理了。

再有我看到干活的工场门口挂着两个信箱,一个是检举箱,另一个是什么法律援助中心信箱,我就用一纸条写几行字要求见纪检科负责人并将其投进检举箱里,从二零零二年三月中旬,等到二零零三年四月下旬才开检举箱发现了纸条,为此纪检科吴科长拿着纸来找我谈话,当时我见到门口外十多个干警很不高兴地围着议论,不解为何在两个夹控人员二十四小时跟着,还有那么多值班人员,一天吊铐十七个多小时,却有机会让我把纸条塞进信箱,后经反复排查确定,只有上午7时下楼点名前十多分钟去厕所、洗面时干的。我确是在此时投进去的,从第二天开始马上连早上那十多分钟也不给我,只要一下楼就要铐起来,而我总是在楼上把这个时间磨去,使这事不了了之。见了纪检吴科长当面反映其迫害的行为和严重违反自己所部定下的条例,但以后吴科长本人未见过,也没有任何回复。

我从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到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日被解除吊铐的四个多月中,除了春节,五一放假几天,以及回避上级单位来检查那几天外,其余大部份时间是被铐着度过的。在这过程中,恶警常不允许我洗澡,我多次要求,但打报告时我绝不蹲下,我没有做错什么,我不是犯人,我只是一个堂堂正正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难道做好人有错吗?不能让我改变信仰,放弃真理认罪屈从而换取这一点“恩惠”(洗澡),因此我坚持不蹲下,好几次陈歹徒无奈勉强准许了,热天经常缺水,喝水也不能保证,等到小便时去喝些自来水,夹控人员传干警的话,自来水是从河上抽来的未消毒的,为“安全”不让喝,借故刁难,有次铐手时被用力有意铐紧,我在疼痛五个多小时后出了许多汗,其实这事也有干警暗中指使的,如有次我被烟头烫、火机烧时开始绝食抗议,三天后怕事情搞大了,干警强令夹控必须说服我放弃绝食,否则对其加期三个月处理,夹控人员又只得把实情说出并非他本意要这样做。由于一时人情的执著就没有坚持原来做法。

类似事件如六大队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包殿生被用烟头烫、火机烧身体留下二十多处痕迹,为了掩盖匆忙把其送洗脑班二十多天后调到二大队,我后来调回二大队,见到了更多被迫害的情况就不再述说了。我在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日解除吊铐前将调回二大队时,广州市劳教局教育处的朱处长找过我谈话,我将我们法轮功学员如何遭迫害的事实向其反映,但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前中共“十六”大召开前二十多天,各大队把所有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关禁闭室;在二大队也专门建了七、八间禁闭室,强迫看录像洗脑,几天不让睡觉,只能站立,不准坐,每天去三次厕所,最后被带到一个密室,几个夹控人员用床单反手捆绑法轮功学员的手、头、腿,将身体扎成一团越扎越紧,一个小时后松一分钟如此反复折磨,经常在半夜动此“手术”,这些事它们都不让其他劳教知道,在大会上宣布,其他人员只要和法轮功学员说一句话被发现最轻作加期十天处罚。(【明慧网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被长期吊铐的遭遇)

(七)一法轮功学员自述遭广州市第三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七年,我给同事送大法真相资料,被中共邪党人员绑架到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三大队非法劳教。

一、挑选“包夹”作打手

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三大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大队,三大队专职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主要参与者有:毕德军(教导员)、李文斌(副大队长)、甘彪(恶警)。

我被绑架到劳教所后,就被关进所谓的夹控室,劳教所指使几个劳教人员对我进行二十四小时贴身的监视、夹控。这几个“包夹”都是“几进宫”的吸毒犯,他们人生的大部份时间都在劳教所、劳改场这些地方度过的,其中有一个,蹲过少管所,上过新疆劳改场,进过两次劳教所。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劳教所、劳改场才是他们真正的家,在外面的自由时间,只是在度假。为了能吓唬人,他们自称为“人渣”,没有什么道德规范,对人心狠手毒。而这些恶性,正合恶警的心愿,他们因此被恶警信赖和赏识,被专门挑选出来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包夹”听从恶警唆使,对法轮功修炼者愈狠,恶警们对他们就愈加“赏识”,并且用提前解除劳教作为奖励。每顿吃完饭,恶警们剩下一些残羹冷炙,就特别关照这些“包夹”,让“包夹”们拿下去“享用”,“包夹”们因此受宠若惊。那些“包夹”本来就凶残,现在又受到劳教所恶警的赏识、唆使、怂恿,为了眼前的那点小利,他们对法轮功修炼者就更加穷凶极恶,丧失人性。

二、挖空心思的折磨

劳教所的恶警和受恶警唆使的“包夹”,每天都挖空心思的折磨法轮功修炼者。

一进夹控室,“包夹”就强迫我整天坐在一个小塑料凳上,不让动,左、右各唆使一个“包夹”来夹控我。塑料凳高不到三十厘米,坐的时间一长,就开始难受,长期这样坐着,双脚都发肿了,屁股也坐烂了。

这还不算,为了让我更难受,“包夹”们有意给我找来一张破的塑料凳坐,一坐上去凳就陷下去了,更难受;吃完饭“包夹”们也不让我站起来去洗碗,说是不用我干活,就强迫我整天坐着,以增加我的痛苦。

恶警还规定不能让两个法轮功学员碰面。如果我要去上厕所,“包夹”就强制我先打报告,无论厕所有没有人,“包夹”都会借口说厕所有其他法轮功学员,要我等上一段时间,有时上一次厕所要等很长时间才能去。

为了让你烦心,两个“包夹”整天刻意在耳边谈一些男盗女娼的事,有意谈的兴高采烈的,让你烦。

“包夹”们还随心所欲的规定:坐姿要规范,双腿要并拢,双手平放在双腿上,腰要挺直,让你更难坚持。

经过法轮功学员不断的揭露邪恶,劳教所的恶警在一些场合也不敢明目张胆的行恶,他们就这样挖空心思阴毒的折磨法轮功学员。邪党教导员毕德军对他们这套阴毒的做法很得意,他卑鄙的叫嚣:我不打你,又不要你劳动,就这样养着你,对你们够好吧。

三、残酷的摧残

挖空心思的折磨之后,恶人们见我不屈服,就继续摧残。不过,为了掩盖他们的罪恶,他们总要自欺欺人的找点荒唐的借口。

“包夹”们每天很晚才让我睡觉,每天我睡不够两小时,但“包夹”不许我打盹。我不睡觉时,两个“包夹”就在旁边紧紧的盯着我,防止我打盹,只要我一打盹,有时根本没打盹,他们都以我打盹为借口,对我大打出手。有次,一个人渣强说我在打盹,随手就用凳子砸在我背上。

入秋天气转凉之后,“包夹”就用更恶毒的手段。往往是在深夜,“包夹”们以我打盹为借口(经常是凭空的),用冷水浇在我身上。有次半夜三更时,一个“包夹”将整桶水从上到下浇在我身上,而且不让我换衣服,同时有意把电风扇开到最大档,对着我吹。我被冻得直发抖,而那帮“包夹”则站在门外面(在房内他们怕冷)奸笑。

后来,有个“包夹”更刻毒,把两根缝衣针绑在一根棍子的顶端,以防止我打盹为借口,经常用针扎在我身上。

“包夹”们是轮班来夹控我的。据“包夹”自己说,每班他们都有任务,那就是必须想点办法来摧残我,否则,他们就没完成任务。而这个任务就是恶警背地给他们下达的。我曾经向恶警控告那帮“包夹”的恶行,专职迫害法轮功的副大队长李文斌阴阴冷冷地对我说“小题大做”而不作理睬。

四、强制洗脑

在劳教所,法轮功学员除了遭受身体摧残之外,还要遭受邪恶的强制洗脑。

恶警唆使“包夹”,强制我每天必须写一篇所谓的“感想”,交给恶警查看,恶警企图掌握我的思想。我不配合,“包夹”就想出各种诡计来折磨我,恶警李文斌、甘彪还用延长劳教期限来加重对我的迫害。

恶警又唆使“包夹”,强迫我每天去看诽谤大法、诽谤大法创始人的各种光碟,对我强制洗脑,我不看,恶警指使一个特别歹毒的“包夹”守在我旁边,毒打我,这个“包夹”,心狠手毒,邪党教导员毕德军因此对他格外看重、赏识。

恶警毕德军、李文斌等人,满脑子是邪党的一套假、恶、暴,还经常装模作样、来找我“谈心”,企图给我灌输共产邪党的那些邪恶理论。每次开会,恶警还要挟法轮功修炼者唱邪党歌曲。(【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月五日】广州市第三劳教所的罪恶)

三、恶人榜

十年来,被劳教所劫持、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善待众生,从生活上用善心对待周围的人。如铁路系统职员单锦成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法轮功学员,主动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天气很冷时,见到外地的一名犯人衣服单薄,他主动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他穿;把家里人来看望时带来的食品分给同修和周围的犯人吃……。许许多多这样的事迹,都在让劳教所里的人认识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修大法的人都是无辜地受到江氏流氓集团的迫害。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有的犯人还说:“等我出去,我也修炼法轮功。”

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共当局和劳教所的恶警恶人却罔顾事实、良心和天理,为一时的蝇头小利而宁愿做中共的殉葬品,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布公告,公布了首批被“追查国际”发出追查通告的中共官员,其中包括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的如下责任人员:周洋波(副所长),何桂潮(前二大队大队长),李国民(二大队教导员),黎伟成(二大队管教教员),陈桂添(五中队教导员),梁永开(六大队指导员),易明(六大队管教),张宇东(所长、党委书记),吴姓纪委书记,郑伟文(一大队大队长),张杰荣(一大队教导员),卢为民(二大队),冯姓干事(二大队),毕德军,周建雄,黄姓管教大队长(六大队),梁姓管教,杨姓教导员(九中队)及警号为4416282的黄姓干警。

1、 (一)部份恶警和责任人

2、 张宇东,男,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所长兼党委书记,是该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罪行的首要责任人。张宇东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曾将张孟业、冯炳昆等定为其的“转化”对象,直接出面“帮教”。

3、 周洋波,男,四十四、五岁左右,身高1.70米以上,曾当过兵。一九九二年,周洋波从部队退伍后,转业到广州司法行政系统。二零零二年二月前,周洋波任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九大队教导员,曾亲自迫害法轮功学员钟颖航。因其卖命地迫害法轮功学员,被邪恶中共“赏识”,二零零二年二月,升任广州第一劳教所副所长(接替谢永康),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在其任副所长不长时间,该所即大肆推行强行暴力转化与血腥酷刑。

4、 吴某,男,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纪委书记。以上三人与各大队的教导员是该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策划者与直接参与者,负有重大责任。

5、 陈耀光,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政委、党委副书记。负有一定责任

6、 谢永康,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从广州市劳教局管理处副处长调任广州市第一劳教管教副所长,二零零二年一、二月调任广州市少年劳教所所长,其位置由周洋波接任。

7、 李国明,男,四十多岁,广东省清远市人,警号:4416044.曾当过兵,八十年代初退役。他身高大概1.7-1.75米左右,大腹便便、满脸横肉,说话的气焰极其嚣张,声蛮面恶,为人虚伪而阴险毒辣。在一九九九年大陆恶党迫害大法开始时,任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法轮功专管大队)教导员兼该大队邪党党支部书记。他经常利用集合、点名的机会跳出来公开造谣、污蔑大法师父和法轮功学员,蒙骗不明真相的劳教人员,煽动仇恨,同时暗中策划迫害。普通的劳教人员背地里谈起他,都是憎恶有加。这些年来,广州第一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打手的配置,迫害手段的选择,迫害过程、时间与细节要求等,李国明与黎伟成、何桂潮、毕德军、武新河、周建宏等负有直接的责任。在他负责的二大队里,恶毒的迫害手段表现得最为充份,因此,被中共邪党委任为广州第一劳教所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大队负责人。在二零零二年底,由于该大队对法轮功学员施行强力酷刑转化而被中共邪党授予“集体三等功”和“表扬奖励”,并发奖金。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初,受广州市海珠区何贵荣夫人福利院九楼洗脑班的负责头目李瑞民的邀请,李国明伙同黎伟成,亲自动手捆绑法轮功学员,示范、施行“扎粽”酷刑犯罪经验。二零零五年四月底,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劫持的法轮功学员被转押到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位于花都区赤坭镇,又称花都赤坭镇水泥厂)继续迫害,李国明也同时调任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兼任该大队邪党党支部书记,二零零七年上半年李国明调任广州市第二劳教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副所长。为了“指导”迫害,有时回来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三大队。

8、 何新江,此人二零零零年曾用电棍殴打因炼功而被铐“抱树”的周敏桐,二零零一年六月前任二大队管教副大队长;二零零一年六至九月任重组后的二大队大队长、党支部副书记;二零零一年九月后调任广州市劳教局干部处副处长。

9、 杨永成,男,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恶警,所谓的教育干事,是李国明的得力手下,与李国明狼狈为奸,迫害法轮功学员。由于迫害“有方”,二零零一年三、四月杨永成被调去组建所谓的“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杨被调去后,由黎伟成接任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教育干事职务。杨经常与一所的恶警交流犯罪手法,在二零零二年的八、九月份黎伟成、毕德军、何桂潮、周建宏等到北京学习邪恶的酷刑、洗脑整人经验回来后,杨永成也迅速把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的酷刑犯罪经验,并应用到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例如,二零零五年,杨永成伙同恶警赖鉴锋指挥几个保安在“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李建忠等施行“上绳”酷刑迫害。

10、 黎伟成,男,四十岁上下,身高1.56-1.60米,广东省从化市人,前额稍突,头的前半部份光秃,说话声音沉闷,当兵退役后到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零零一年三月从该所五大队调任二大队的教育干事。调任前,此人出手打人甚重,被“几进宫”(多次被劳教)的人称为该所四大杀手之一。面对有学位的法轮功学员,经常大放厥词:“硕士博士又怎样?还不是象猪狗一样被圈在这里?!”调任二大队后,积极参与迫害,尤其到北京团河劳教所学习邪恶的酷刑、洗脑整人经验后,直接安排打手进行酷刑折磨的手法以及监督执行,对酷刑迫害负直接责任。黎伟成是迫害黄德华学员致精神失常的邪恶主谋。

11、 何桂潮,男,三十八岁上下,身高1.65-1.7米,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恶警,曾当过兵。二零零一年六月之前任二大队的管理干事,二零零一年六至十一月调任六大队管理干事,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三年七、八月调任二大队的专管副大队长。此人虚伪暴虐,背后指使犯人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自己则在学员面前装出一副只“讲道理”惺惺作态的虚伪面孔。在二零零二年的八、九月份和黎伟成、毕德军等到北京学习邪恶的酷刑、洗脑整人经验。回来后立刻施行暴力转化,直接安排打手进行酷刑折磨的手法以及监督执行,对酷刑迫害负直接责任。后因与李国明争功劳,在二零零三年7、八月被李国明排挤到八大队任普通警察,由恶警毕德军接任专管副大队长。

12、 毕德军:男,四十岁左右,身高1.7米多,湖北省荆州人,曾当过兵,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恶警,说话声嗡且恶。二零零二年五月初,在广州第一劳教所二大队任教员(专管干事),后因为中共邪党积极卖命,迫害“有功”而被提拔为副大队长。在二零零二年的八、九月份和当时的专管副大队长何桂潮、黎伟成等到北京学习邪恶的酷刑、洗脑整人经验。此人与黎伟成一起,以下手毒辣而著称,例如: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毕德军指使打手王峰、王延奎等把刚被送进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黄国华暴打,直至黄国华昏迷、失去了知觉。因此备受李国明“赏识”、“重用”。二零零五年四月底(大概是二十六日),随着广州市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的转移,毕德军调任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又称花都赤坭镇水泥厂)三大队(专管迫害大队)的副大队长,继续指使与操控犯人打手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二零零七年上半年李国明调任广州市第二劳教所副所长后,毕德军接任李国明的位置,继续犯罪,现为广州市第三劳教所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迫害之初,法轮功学员一进劳教所就被毕德军等恶警捆绑或吊铐起来,现在则改变了方式,法轮功学员一进来则被“夹控”,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诽谤大法、诬蔑师父的各类书刊及光盘。毕德军还经常假惺惺的说:“我们这里从来不打骂人”等无耻谎言。毕德军性格暴躁、心胸狭小、蛮横无理,根本就听不进法轮功学员对它的劝告。

13、 武新河:男,三十五、六岁,广东省韶关市人,身高1.78米,瘦而干瘪,瓦刀脸,戴一副近视眼镜,经常眼露凶光。毕业于广州市司法学校,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专管大队)的教员(专管干事),人称“武教”。执行酷刑迫害与攻击大法和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在强制洗脑方面,在找学员“个别谈话”方面、在对学员“思想摸底”与威胁恐吓方面,在直接指使打手迫害方面,此人的阴险不在李国明之下,狠毒不输于黎伟成、毕德军。在与学员个别谈话时,其人往往先用惺惺作态的语言说某某学员的坚定表现令他觉得如何真了不起,然后夸夸其谈他所谓的对大法法理的理解,然后问“你修这么多年了,法理怎样的怎么那么糊涂的”之类的等等鬼话,如果学员无意识的显露出自己的思想状态或者稍稍表现不符合邪恶认为的标准要求,接下来便是一轮诬蔑辱骂与血腥迫害。学员家属到劳教所探视被关押的学员,武新河也“不失时机”的造谣、威胁与恐吓,这一点武新河比李国明、毕德军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中共邪恶很看中他,二零零五年四月底,随着广州市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的转移,武新河任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又称花都赤坭镇水泥厂)三大队(专管迫害大队)的专管教员,继续犯罪。

14、 周建宏,男,四十来岁,湖南省汨罗市人,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恶警,一米七五左右,体形粗壮,说话声音尖轻、有点异性化,曾当过兵。原任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二零零二年初调任二大队(专管大队)大队长,兼任二大队警察党支部副书记。周建宏在二零零二年的八、九月份和当时的专管副大队长何桂潮、教员黎伟成等到北京学习邪恶的酷刑、洗脑整人经验。此人有“笑面虎”的外号,说话的表面上象是和气,背后指使打手迫害,狡猾阴毒得很。有个遭受酷刑折磨的学员即将离开劳教所之前,周建宏几次要学员做一个书面说明,说明在被劳教期间,警察没打过、没骂过,并要学员口头保证以后不将在劳教所发生的事传出去,否则,就继续劳教等等。

15、 陈富民,男,三十六、七岁左右,身高大概1.75米,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恶警,执行与协同迫害。二零零五年四月底,广州市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地点不得不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转到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后,陈富民调任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头西洲北路56号)继续犯罪。

16、 杨建新,河南省人,曾经当过兵,退役后来到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的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当警察,先后当过八大队、九大队的教导员,它是所长兼书记张宇东的表弟。杨建新为人凶狠却很伪善,对待被关押的人员,喜欢打人、用手铐吊铐、关禁闭和剥夺睡眠等手段来整人,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期间,使出了很多招数迫害了许多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唆使犯人殴打法轮功学员,并长期禁闭。有一法轮功学员被打得脊椎骨受挫伤。还要表现出“春风化雨”来迷惑其他人和他们的亲属,对待绝食的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又曾经在集会上公开污蔑法轮功,其罪行罄竹难书。杨建新现为广州市少年劳教所的副所长。

17、 张杰荣,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一大队教导员

18、 郑伟文,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一大队大队长

19、 洪远朋,男,四十五岁左右,潮汕人,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的教育干事。此人专管“上课”洗脑迫害及日常管理。

20、 卢为民:男,四十岁左右,身高大概1.70米,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恶警,二大队(专管大队)的教员,执行与协同迫害。

21、 陈敏华,女,三十多岁,江西省人,身高约1.56米,戴近视眼镜,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教育科副科长,协同迫害。此外,教育科还有科长李某、干事吴兴等也负有一定责任。

22、 吴某,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机关党总支书记;谢某,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管理科科长;程立,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管理科副科长,王(或黄)某,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管理科副科长。以上数人负有一定责任。

23、 范某,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三大队教导员

24、 邹某,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

25、 李某,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三大队教员

26、 张某,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三大队教员

27、 陈桂添,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五大队警察。其当兵出身,在广州第一劳教所里以暴戾著称。他把一个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吊铐在晒衣场(脚尖几乎离地)长达四个月之久,每天十几个小时任由蚊叮虫咬,饱受日晒雨淋之苦。他还唆使其他犯人辱骂、虐待法轮功学员。

28、 梁永开,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六大队教导员

29、 黄某,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六大队大队长

30、 易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六大队教员

31、 曾某,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七大队教导员、党支部书记

32、 刘某,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七大队,管教副大队长

33、 李文斌,男,四十岁左右,中等身材,略显胖,原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三大队中队长,李国明调任广州市第二劳教所副所长后李文斌任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大队长。李文彬对法轮功一窍不通,根本就不懂法轮功学员的心理。“说不服”时往往就涨的满脸通红、象疯狗一样狂叫。李文彬与毕德军一样,表面上对中共邪党毕恭毕敬,内心里却是恨之入骨,常常说漏了嘴,认为其“腐败透顶”。还经常上明慧网,看有没有登载曝光其罪恶的文章。

34、 甘彪。广州市第三劳教所执行迫害政策的最主要恶警是毕德军、李文彬、甘彪三人。

35、 潘姓恶警,男,三十多岁,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三大队恶警,协同迫害。

36、 邓姓恶警,男,三十多岁,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三大队恶警,协同迫害。

(二)直接被利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劳教人员

经李国明、何桂潮、毕德军等恶警精心挑选,安排一批心狠手辣的、绝大多数都是“几进宫”(多次被劳教)的吸毒惯犯或者是黑社会团伙成员的劳教犯人,免去他们的一切劳动任务,再从奖分上给予鼓励(强行转化一人,减免二十天),让他们成为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夹控”兼打手。这些打手直接听命于恶警,对恶警很会察言观色,很能明白恶警的“意思”,而对法轮功学员,则心狠手毒。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身边的“夹控”人员配置,贴身监控的细节要求、迫害手段、酷刑种类的选择,迫害过程与时间要求等等全部由恶警操控。

直接行酷刑的邪恶之徒:王峰、王延奎、崔玉财、蒋勇、夏建华、董志远、崔永浩、张良、何铿、刘锡多、孟××、x邵棠等等(依照五个小黑屋,每个小黑屋配置四至五名打手(二十四小时轮班)算,从二零零二年至今,估计这些专职打手先后至少有几十名,这里列出的只是部份而已)。

(三)迫害“真、善、忍”信仰者的恶警和劳教人员,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劳教所里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本文不做过多评论,请看如下两则新闻。

其一。二零零四年,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指导员李国明和干警毕某,在花都的一些娱乐场所跟一些从劳教所解教出来的偷抢毒犯人鬼混玩乐,后来还去了芙蓉度假村嫖妓。那些解教的犯人,包括崔玉财、董志远、崔永浩等,这些人原来都是由于偷抢和贩毒被劳教的。他们在劳教所期间,被李国明看中,作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以“帮教”为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折磨和迫害,这些人是李国明的得力打手,他们也因此而获得很多减期并很快解教。这些人解教后并没有反省自己所干的坏事,反而认为自己在劳教所里有靠山,不怕被劳教,于是又纠合在一起,重操旧业干起了不法的勾当。这些人搞到钱后就请李国明等恶警吃喝玩乐,给恶警们进贡,目的是日后一旦被抓就有后台照应。十足的“警匪一家”。这些人曾多次跟其他人吹嘘,说他们在外面和里面都有靠山,在外面他们可以每个月搞到数万元,单是进贡给警察每月就要一万多元。(【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广州花都第一劳教所恶警与偷抢毒犯人勾结危害社会)

其二。据中共喉舌新华网广州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电:广州市劳教第一劳教所七十一名干警因为没有学历,为了在竞聘上岗中胜出,竟然花钱到同一所学校购买了七十一张文凭。使恶名远扬的广州第一劳教所更添臭名。现在曝光的七十多名购买假文凭的干警(占全所干警三分之一)有许多都是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恶人。

结语:比死亡更痛苦的精神死亡与重生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张孟业适逢被劫持进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两周年,绝食中有所感怀,写了一副对联。对联上联曰:正气浩然动天地,下联曰:丹心壮烈泣鬼神,横批曰:维护大法。这副对联正是无数为坚持信仰、为讲清法轮功真相、还老百姓与知情权的法轮功弟子,面对着中共的最恶毒、最卑劣也是最泯灭人性的迫害时的真实写照。

在残酷的迫害中有的法轮功学员走了弯路。一位法轮功学员为了早日获得自由,为了逃避残酷的酷刑折磨,曾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违心的向邪恶“转化”了。经过长时间的痛苦、深入的思考,在宇宙真理与真我本性的作用下,他又勇敢的、坚定的走上了重生之路。

这位法轮功学员在明慧网撰文讲述了自己的心路历程,这段泣血经历和这些从生命深处流淌出的文字,或许能启发我们的灵性,走进现实,为自己生命的未来选择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以下为该文部份内容。

大家可能还记得杨贵远所讲述的酷刑折磨吧。当时我和他同在一个大队,我眼见着他们一个个被关进黑房折磨,但是却不敢站出来反抗。酷刑是对任何犯人都是非法的啊,何况我们并没有犯法、是无辜的被迫害?我眼见着,恶警表面用伪善欺骗法轮功学员与社会大众,作出“春风化雨”的假相,暗地里是腥风血雨的折磨迫害,我却还参与劳教所春节晚会所谓的“干警颂”的演出,为邪恶涂脂抹粉,这不是在帮助他们掩盖他们的罪恶吗?!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都会觉得这是错的,甚至是不齿的!然而在那样的邪恶的环境,你要站出来反抗,面对的就是更恐怖的酷刑;你要不按照干警所说的去歌颂他们,去“揭批”大法,你就是“转化不彻底”,还有“尾巴”,同样等着你的是酷刑折磨。于是乎,一旦选择了转化,就等于是在精神与肉体之间选择了精神的死亡。因为你已经不会再按照世间道义去行事,出于恐惧你会违心的做着尽管你不愿意但却是助纣为虐的事了。而这种助纣为虐的事却是戕害众生的。

尽管对“真、善、忍”的正信是人本性中心底最纯真的向往,但是在出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面对残酷的迫害,我却变得在生活中越来越随波逐流,因为在当今江泽民统治下的中国,色情、暴力、赌博、造假、贩假、唯利是图,等等等等,一切社会败坏现象都已经是再“正常”不过了,亲近这些东西不会给你带来什么迫害;而亲近法轮功,炼也好、同情也好,就算是说句真话,面对的也是整个国家机器的迫害。这在过去的我是不可想象的,一个有着“真、善、忍”心法约束的人,根本就不会受这些肮脏思想的污染。尽管我知道它们不好,但是我已经不象以前修炼法轮大法时那样有着坚定的“真、善、忍”的向往与信念,能够堂堂正正做个正人君子。这些不好的思想虽然不会导致我遭受什么酷刑折磨,但是它们却是实实在在的使我堕落,把我往地狱里拉!这也正是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把修炼者精神消灭的邪恶目的。

我为有着越来越多这些不好的思想而睡不安稳。我不想堕落,我希望做个好人,有着纯洁思想的好人,我也知道法轮大法能够使我改变到这一点。但是在江氏集团肆虐的当今中国,你要堕落没人管,你要修炼“真、善、忍”却会招致灭绝人性的迫害!每当我想重新振作起来,堂堂正正做个敢于说真话、善良而又纯洁的人时,这些肆虐在我脑海中的坏思想就说,看看你自己吧:说过假话、看过黄色的东西、屈服过邪恶的迫害,你已经堕落,你怎么还能回归那至真至善的心灵?听到这种声音,我又感到失去了希望。我徘徊着、思考着……

人的生命中怎么能没有“真、善、忍”?中国不需要吗?中国需要!世界不需要吗?世界需要?生活在同一天空下的你,尽管不修炼法轮功,不需要吗?你也需要!行恶者想不到,他会折磨甚至夺去法轮功学员的生命,而真、善、忍的种子已经溶入法轮功学员的灵魂;它会摧毁一些修炼者的精神,但大法可以为其再造。所以尽管江氏集团镇压迫害法轮功用尽了手段,动用了国家四分之一的财力,五年过去了,法轮功依然屹立着。经历了残酷的迫害,经历了恐惧,我在邪恶迫害面前屈服了、堕落了,但是依然无法改变我对真、善、忍的向往,那是每个人心灵最深处的呼唤。也许我曾经是弱者,但是一棵参天大树——法轮大法,依然在呵护着我们,为我们撑开了一片至真、至善的天空,那是回家的路。我终于鼓起勇气,重新走上修炼“真、善、忍”的路。

让我们一同来揭露江氏集团的迫害吧,那是在拯救善良;让我们一同来认识江氏集团的迫害吧,那是对我们自身的拯救!(【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比死亡更痛苦的精神死亡)

附录:部份遭广州市第一、第三劳教所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1、饶卓元(广州市卫生防疫站食品监督员,二零零二年八月初被劳教所迫害致死)
2、王忠诚(男,五十多岁,原广州市芳村区文化局办公室主任,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二年)
3、傅卫波(华南师范大学毕业,教师,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
4、黄德华(中山大学学生,被折磨得精神失常)
5、沈旻(广东外国语学院在校学生)
6、高单荻
7、蔡敏
8、周敏桐(广州海珠区学员)
9、李国军
10、叶天来
11、陈锦良
12、刘新生
13、范永德
14、谈伟昌(广州东山区学员,中山大学毕业,原宝洁公司职员,三年)
15、张创洪
16、朱永强
17、凌翔
18、李周生
19、易韬辉
20、李曾平
21、夏跃明
22、张孟业(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已含冤离世)
23、何国成
24、黄伟堂
25、叶勇
26、钟颖航(广州黄埔区学员,原广州地铁公司职员)
27、方伟鹏
28、田汉钦
29、佘辉
30、张超
31、杨智华
32、张贤洲
33、李亮
34、汪和
35、林庆
36、熊文晋
37、黄德胜
38、潘锦球
39、黄江
40、马楚涛
41、范昭赋
42、利锦泉
43、郭志敏
44、罗景新
45、郑文炎
46、刘其顺(广东省人民医院放射科医师)
47、李伟国
48、冯炳坤
49、张文学(珠海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至二零零三年六月被劫持)
50、罗颂文
51、何国煜
52、陈绍佳
53、蔡旭成
54、钟炜涛
55、陆海云
56、余明德
57、黄绮恒
58、朱广城
59、黎毅峰
60、雷辉平
61、鲍殿生(东北学员)
62、严勇
63、陈茂华
64、陈垣格
65、张鸿喜
66、张亚明
67、梁耀荣
68、罗晓(广州学员,中山大学毕业)
69、洪宇
70、倪宏政
71、王恒壮
72、朱永恒
73、张国良
74、潘淑勇
75、梁光亮
76、李钟雄
77、洗正刚
78、单锦成(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一年四月)
79、朱建朋(原广州番禺永大集团公司总务科职工,残疾人,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八年两遭非法劳教)
80、段茂璇(电机工程师,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非法劳教二年)
81、张蔚阳
82、许佐伟
83、刘伟军
84、周卉予
85、骆智军
86、朱海旋
87、李鹤翀
88、龙德豪
89、林东庆
90、郑伟思
91、蔡日均
92、聂飞跃
93、何建弘
94、郑锦伦
95、吴少冲
96、张健
97、王德华
98、施雷
99、孙畅
100、吴志平(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劫入)
101、赖伯锐
102、孙侨
103、钟俭军
104、陈瑞昌
105、杨贵远(原解放军军需大学教师,博士)
106、钟颖璋
107、曾广顺
108、李游
109、秦海波
110、何凯强
111、杨成
112、吕平义(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绑架,三年)
113、程浩
114、李建忠(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工程师)
115、吴强
116、王炎培
117、李振锐
118、廖祝明
119、廖晓洪
120、颜希洪
121、苏小明
122、罗小文(原清远市交警大队交警)
123、王铿(广州芳村区学员,广州市芳村区东漖中学教师)
124、梁晓文
125、赵敬安(广州白云区学员)
126、汤志衡(二零零三年一月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释放)
127、钟毓强
128、龙志华
129、黄子淀
130、黄国华(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分别两次被非法劳教,各二年)
131、欧宏辉
132、金跃霖
133、谢若愚
134、吴少冲
135、杨子仁(二零零一年一月被绑架,非法劳教一年)
136、彭洪灿
137、陈海鹏
138、刘联国
139、申伟
140、林天赐(国家审计署驻广州办事处原科长,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非法劳教二年)
141、雷厚新
142、张攀
143、赖永林
144、宋永宽
145、赖繁荣(广东梅州法轮功学员)
146、廖抗援(广州东山区法轮功学员)
147、廖晓雄
148、欧宏晖
149、钟素敏(钟树敏?)(广东河源法轮功学员,湛江海洋大学农学院学生,被非法劳教二年)
150、莫炎燊
151、李晓东
152、林炎光
153、庾力克
154、雷安详
155、刘钦明
156、丁炜
157、李国君
158、李莲义(广州花都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二月被绑架,二年)
159、朱任成(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遭绑架)
160、乔光清(原花都区残联办公室副主任,二零零四年九月底遭绑架,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
161、林志勇
162、朱宇飙(律师,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遭绑架)
163、汪宏发(二零零七年七月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之前曾被非法劳教一年)
164、黄辉(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遭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
165、江少锋(广州公路局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被绑架,二年)
166、叶伟雄(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遭绑架,三年)
167、谢伟德(二零零九年九月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
168、刘宏殿(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被绑架,二年)
169、李少辉(二零零九年十月初被绑架,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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