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苏淮安杜明亮自述被关精神病院遭迫害经历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我叫杜明亮,女,原江苏省淮(阴)安市齿轮厂职工。我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七日在广东得到《转法轮》这本宝书,从此走入法轮大法。得法后身体立即得到净化,在两三个月内就达到一身轻的状态。

九八年我由原单位内退在上海嘉定正亚福利院工作期间,自觉按照法轮功提倡的“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为人谦恭忍让,宽容别人,帮助别人,从不与别人发生利益上的冲突,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为了还我师父的清白,为给法轮功学员讨一个公正的说法,我于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由上海去北京上访,从此遭到中共邪恶流氓集团疯狂迫害。

遭经济迫害

去北京上访被我户口所在地江苏淮阴市长西派出所民警常书林、原单位保卫科唐科长等劫持回淮阴。这些人的所有花费,包括游山玩水费、汽油费、住宿费、吃饭费等都由我的工资中强行扣除。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四日,未经本人同意由淮阴拖拉机集团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停发工资。我本该在二零零一年六月退休,但那时我已被非法劳教。从劳教所出来后,补办退休手续,工资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执行,仍然是退休时核定的五百二十元,历年不给调整,二零一零年才给予增加了百十元钱,比同年同工龄退休的人要少拿七八百元。

中共为了打倒法轮功,对法轮功进行肆无忌惮的抹黑,给包括我在内的法轮功学员的名誉造成了巨大的损毁,他们企图利用这种卑劣下流的手段,挑起不明真相的民众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仇恨。淮安市610的恶人利用鸡蛋里挑骨头的手法,去寻找法轮功学员在修炼前的一些缺点和不足,进行大肆宣扬以掩饰他们自己人格的低劣。淮安市清河610和国保大队肆意对我绑架、抄家,五次拘留,一次非法劳教两年九个月,一次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对我的名誉、精神、肉体都造成了极大伤害。他们甚至还离间亲属和我的关系,企图用这些卑鄙的手段逼我放弃自己的信仰。

肉体折磨、关精神病院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江苏淮安清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将我绑架,非法关押在中共邪党淮安市委党校宾馆进行折磨,九天不让我睡觉,国保大队长常书林逼我在地上坐直角,并用脚在我膝盖处使劲踩揉;恶警王建淮抓住我的头发往上提;恶警蔡子斌则对我拳打脚踢。

二零零六年二月六日(正月初九),我被淮安市看守所绑架到江苏南通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在六监区五组。因为我是修炼人,修炼无罪,所以我拒绝穿囚服。监狱恶警指使两个犹大(南京的夏菊芬和潘小琴)挟持我,不准走出房间,连洗漱、上厕所都不准出去(房间内没有洗漱和上厕所的条件)。白天,看他们安排的诋毁法轮功的碟片,企图对我洗脑。我不配合他们,恶警吴暖琴就对我拍照,还污蔑我精神不正常,并将我强行送往南京浦口监狱精神病医院。

第一次去医院不收,当天就赶回南通女子监狱。由于我身体疲惫到了极点,犹大夏菊芬趁我熟睡之际,将我身上穿的衣服全部打上囚服的印记。至此,我被强行穿上了囚服。恶警又增加了一个犹大,加强对我的挟持,并且不准我开帐(就是被羁押人员使用自己账上的钱买日用品)。

二零零七年二月,犹大夏菊芬、成海燕向监狱恶警献计,监狱姓顾的政委、六监区副教导员吴暖琴再一次将我送往南京浦口监狱精神病院。我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善待法轮功学员会给自己留下美好的未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口号。监狱精神病院的医护人员积极配合恶警对我进行迫害,他们把我呈“大”字形绑在床上,在两大臂和大腿处还加绑两道,绑的非常紧,极其痛苦。一个星期后,精神病院要求南通女子监狱将我带回,南通女子监狱回话:不吃药,不带回。在精神病院每个月一次的体检中,查出我有高血压,要求我吃药,我不吃,他们就又对我强行绑床、灌药。用了一天半的药,我突然头晕,无法站立。经血压测量高压只有60,低压找不到,医院只好停药。一个月后,南通女子监狱恶警吴暖琴又一次将我接回。

到了监狱后,恶警又找来五监区的犹大对我进行所谓的“帮教”,都给我抵挡过去。恶警一看不行,便亲自上阵,每天企图对我洗脑,利用犹大夏菊芬和一个恶人用MP4对我拍照录音,恶人陆小琴记录我每天的言行,并且不给饭吃;恶警有的唱红脸,有的唱白脸,让人觉的这个恶警比那个好一点,其实都是一样的,他们的目的是转化我。

恶警将给我拍的照片用电脑放大后,放在公示栏里由全监区的人对着照片进行批判,然后由恶人陆小琴在犹大夏菊芬写的“四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上,模仿我的笔迹签上我的名字,又由恶警申爱娟在监区宣布我已“转化”。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没有当场揭穿。第二天,我当着全监区的人揭穿了恶警的阴谋。恶警申爱娟厚颜无耻的说:“你还是有转化的迹象。”这个阴谋破产了,恶警们又想了一招:恶警吴暖琴带着几个人到淮安地区,找到与我离婚已十几年的前夫,把前夫对我人身、人格进行攻击的话录音,然后在监区的洗脑班上播放;最后采取连续多天不给睡觉的流氓手段,把我搞的昏昏沉沉,精神恍惚。在主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我糊里糊涂的在“四书”上签了字。

二零零八年,我与几名法轮功学员联名签署严正声明,表示在巨大压力下违心签字一切东西全部作废。从此恶警又加大对我们迫害的力度,他们叫刑事犯罪人员看着我,不准我走出监房一步,不让我与任何法轮功人员说话,记录我每天都一言一行,直到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出狱为止。

以上所述,句句是实,全部有证人可以证明。

江苏南通女子监狱管理科电话:0513-85286230
江苏淮安清河区610办公室0517-83123135
淮安市公安局610办公室0517-83201663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