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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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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女子监狱号称“现代化部级文明监狱”,实际上它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之阴毒、流氓,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罪恶之地。监狱共有十个队,其中九队又称入监队、参观队,十队为严管队。在九队,狱警逼刚入监的人背诵监规、纪律,供游人参观、录像,据说五十元一张门票,除此之外,便是背地里逼非法超时奴役劳动。待入监的人数多了便分配到各生产车间(1~8队)。

陕西省女子监狱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以来,在近九年中对坚持法轮功信仰的学员实行迫害并逐步升级,从关严管队、体罚、曝晒、戒具、拳脚、毒打到现在的精神与肉体双重摧残,二十四小时洗脑、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还有更甚者使用精神药物注射等迫害手段。监狱恶警对她们实行精神摧残、人格侮辱使她们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所谓的《监狱法》也只不过是给人看的一种摆设。管治人员从上到下为所欲为的非法虐待法轮功学员,无人权保障。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派上二~五个“互监”,不许法轮功学员相互说话,更不许看书学法、炼功等。

《监狱法》规定,服刑人员每天奴役劳动八小时,星期天休息,入监队除了学习、训练外,没有生产任务。 但实际监狱里并不执行。长期以来监狱的奴役劳动时间常常是十五、六小时。特别是节假日到来之际,监狱给多个厂家加工节日用品,以及生产包装假药等,加重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超体力奴役,每天高强度劳动达二十个小时以上,除去吃饭、洗漱,只能休息两、三个小时。就是在平时加班加点也是家常便饭,劳动到晚上十点多、甚至十二点多也是常有的事。

在长期的重体力劳役和精神迫害的双重压力下,有的法轮功学员已被迫害得骨瘦如柴,满头白发,仍被强迫参加奴役劳动。当法轮功学员向监狱领导及队上反映这是违反《监狱法》时,他们都拿些非法理由来搪塞,并且用非法手段打击迫害法轮功学员。如:二零零六年,为抵制监狱内长期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每天长达十几个小时的超时奴役。被非法关押在一分监区的法轮功学员李琳(汉中城固人),因不承认中共邪党对她的非法判刑,拒绝参加监狱罪犯的劳动改造而被恶警刘素娟长期罚站迫害;被非法关押在二分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徐春霞、李敬爱、左黎分别向二分监区警察写抗议书,抵制监狱内八小时以外的非法超时奴役。后来,徐春霞因拒绝参加监狱内“劳动改造”,二分监区恶警韩美丽等人将徐春霞关进严管队迫害达七个月之久。被非法关押在三队的法轮功学员马蕴华因绝食抗议监狱超时奴役劳动,被关进严管队非法折磨。(严管队是将人关在小房子里,只留一个窗口将饭送进去。白天让人呆在只有一个木板床的小房子里,放一个马桶,到晚上十点钟才让将被褥抱进小房睡觉。冬天,即使穿上棉衣裤盖上棉被也冷的要命。)被非法关押在八队的法轮功学员王宏拒绝超时奴役劳动,被非法关进严管队整整九个月时间。王宏的双手在严管队里被冻烂,监狱恶警为了私利就这样丧心病狂的非法折磨着法轮功学员。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人信仰什么或者不信仰什么”。我国刑法规定:“在押人员依法享有不受体罚、虐待和侮辱的权利”、“严禁刑讯逼供”等。二零零六年公安部下达的公安六条禁令的第一条:“严禁体罚和殴打服刑人员”。但是,陕西省女子监狱警察却知法犯法。

二零零七年六月,被非法关押在八队的法轮功学员苟玉芳面临要出监了。监狱里为了迫使她放弃修炼,写出所谓的“转化书”,便对她实行酷刑折磨,将她吊铐在三楼八队的图书室窗户上“示众”九天九夜(脚尖踮着),不许睡觉,说是对她进行“出监教育”。全监服刑人员每天早、中、晚收工到饭堂吃饭时,都能看到她吊铐在那里。八队大队长恶警杨谨和张建青(法轮功专职警察)等人指使服刑人员可以随意的谩骂、折磨她。当有服刑人员同情苟玉芳的脚肿的穿不了鞋,给她一双大鞋时,被折磨她的人叫喊道:谁同情法轮功谁就是“反革命”等恶语打压。

二零零七年八月,八队恶警从法轮功学员王宏身上非法搜出了大法书籍,便将王宏吊铐在三楼图书室酷刑折磨,为了避免恶行暴露,整天将图书室窗帘放下,只看见有手铐挂在上面。王宏被吊铐九天九夜后,又被转到九队遭受非法“转化”折磨。法轮功学员苟玉芳、张洁同时被非法搜查出“经文”后,被八队几个恶警杨谨、张建青等人逼迫她们在工房“罚站”,从早上七点半站到晚上十一、二点,工房收完工以后才可回监舍休息,非法折磨了十八天后,又让她们继续劳动。这时除了加重奴役劳动任务外,只要派给她们的五个“互监”里有一个人没完工,就得呆在工房不让回监舍休息。

据悉,二零零七年十月苟玉芳出监时,她当地的“六一零”洗脑班因监狱没有使苟玉芳“转化”,而向监狱索要“转化费”,由“六一零”洗脑班继续“转化”。苟玉芳出监时,被“610洗脑班”绑架走。 为此,监狱为了保住名、利,达到《监狱报》上鼓吹的70%以上的“转化率”,在以后的日子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为残酷。从零七年起办洗脑班,逐个非法强制法轮功学员“转化”。到六月份以查新经文为名,使用电棍、毒打、吊打、不让睡觉等残酷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并利用“包夹”严密24小时监控她们的一言一行。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申诉、辩护的权利”。但是,女监不允许法轮功学员申诉和辩护。凡是法轮功学员不认罪的都被遭到非法酷刑折磨。入监队(九分队)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点监区和黑窝。二零零五年以后被非法判刑入女监的法轮功学员被集中在这里。(不下到各队)陕西女监恶警有:教育科姬桂芬、九分队史建荣、魏尘、杜颖等,这些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打手,专设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点,对法轮功学员封闭式非法强行“转化”,他们害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被监狱内其他罪犯知道,曝光,专门设在远离各分监区的前边,接见楼的底层一楼内(秘密“转化室”)。将法轮功学员单独关在接见楼下,那里有几个房间,有两道铁门,与世隔绝,成了“狱中之狱”。 监狱又专门培养了一批没有人性的打手、帮凶,也叫“包夹”, 还有一位披着所谓“医学双博士”外衣的管事犯薛东波及一肚子坏水的管事犯汪颖、张改萍、刘青娴等人为制定迫害法轮功学员所采用的各种邪恶手段出谋划策,还有吸毒、盗窃惯犯王春仙、流氓打手张文等一大批所谓的∨包夹犯”。 组成的所谓“攻坚小组”,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强制“转化”迫害。监狱恶警采取给包夹人员减刑奖分的手段,纵容、唆使包夹人员任意打骂坚持法轮功信仰的学员。同时恶警也威逼她们:“自己想办法去完成任务,否则,不给减刑”。(用一恶警的话讲:“监狱里谁好谁坏我们看得清清楚楚,我们就是利用那些最坏的人来整法轮功学员,只有她们才下的了手”)。

二零零七年下半年期间,监狱将非法关押在各队的法轮功学员分批转到九队集中。恶警对调入九队的每个法轮功学员,实施一对一的非法强制“转化”迫害。

二零零七年八月,女监将法轮功学员王宏转到九队单独隔离在“秘密转化室”迫害长达三十六天,在恶警史建荣、魏尘的直接操纵、指挥下,薛东坡、汪颖、王春仙、张文等恶徒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一套又一套的迫害方案。先是毒打(张文、王春仙等打手)、不许睡觉、将王宏衣服扒光,在其乳头上吊东西,更无耻、更恶毒可恶的是将师父法像烧毁让其从上面跳过去,这些恶劣行径令人发指。当没达到目的时 ,王春仙(吸毒人员)便在恶警魏尘的指使下,弄来毒品,给王宏打了三针,她们想使王宏身体产生毒瘾索要毒品时,以写“转化书”作为交换条件。但是毒品在她身上没起作用,恶警魏尘与管事犯汪颖、薛东波及打手们便电击她的身体(最大强度),她的身体被电打变形蹦起来,折磨她 的人却狂喊大笑。她们给王宏身上注射不明药物使其神智迷糊、意识不清之际,由恶警魏尘和汪颖等恶人自己起草了一份“转化书”强按了王宏的手印。事过一年之后,管事犯汪颖哄骗王宏说:“你的‘转化书’被弄丢了,你是否再补写一份,被王宏拒绝(假“转化书”。此事是打人凶手良心发现后,揭露出来的)。

在二分监区,法轮功学员徐春霞因手抄《转法轮》等资料,被韩美丽等几个恶警强抢,徐春霞向她们索要时,恶警韩美丽气势汹汹地连打徐几个耳光,并且在带徐上其办公室的路上,韩从背后向徐的臀部猛踹一脚,致使徐春霞头部撞在走廊的墙楞上,血流不止,脑门上留下了一厘米大小的疤痕。零七年十一月,徐春霞被转到九队。一到那里,恶警史建荣、魏尘领着张文几个打手就以查身为名,拳脚施暴,强行扒光衣服搜身,由于她不配合恶徒搜身,暴徒张文将将徐春霞裤脚提起,将徐摔倒在地,恶警史建荣拿起警棍,向已倒在地上的徐春霞臀部猛打。近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徐春霞被恶徒王春仙、张文等按倒在地拳打脚踢,后又将全身衣服扒光,在十二月份的寒冷冬季将门窗大开,电风扇对着徐的脸上吹,又不断的往她的头上浇凉水等,并且连续十几个小时的罚站,致使徐春霞浑身冻的青紫,失去知觉。

零七年十一月,被非法关押在五队的法轮功学员茹红霞被转到九队,她被以上恶人弄到上面提到的“秘密转化室”进行非法强制“转化”迫害。打手们扒光她的衣服,(冬天)赤脚站在水泥地上,打手们对她进行毒打、用皮鞋踩跺她的光脚,脚多处被踩掉皮,两只脚上都是血泡且肿胀,嘴被打歪,牙被撬松动了。恶人用冷水从头浇下,再用风扇对着她吹,把她折磨得昏迷过去,并在她的食品中伴有精神药物。强迫她写出东西后,放回监舍,但不许在众人眼皮下洗脚,恶人薛东波哄骗其他人说茹红霞的脚是被“冻烂”的。

二零零八年七月,恶警魏尘要法轮功学员以监舍为单位,在每周“周会”上谈自己的思想认识。当法轮功学员茹红霞、阚光英在“周会”上谈到自己因炼法轮功身体病好了等,监舍管事犯:刘凤英马上向恶警魏尘汇报了。恶警魏尘气急败坏的到监舍里喊叫道:“你们是不是想反了?告诉你们‘兔子急了还会咬人的’我对你们‘太善良’,网上都说我是一个恶警,我今天就要当这个恶警”。凶相毕露,把茹红霞和阚光英两人双手吊铐在床架上,并抽她们的耳光,不许监舍的所有人睡觉,采用株连手段,利用服刑人员来折磨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张洁入监时,不服罪不穿囚服,遭到恶警史建荣的谩骂和耳光,她晚上坚持炼功被非法吊铐在九队铁栏门上,不许睡觉。(“互监”陪着罚站),她下到八队时,写出无罪申诉,被八队恶警张文侠非法没收。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张洁被转到九队。恶警魏尘领着打手张文、王春仙等打手对她进行非法搜身,张文当着恶警魏尘的面打她的耳光。第二天,恶警魏尘指使打手张文、王春仙、林燕等四人将张洁关在一房间里毒打:王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铁床架上撞;她们用膝盖顶她的大腿骨两侧;并且腾起来把她当“沙袋”踢。张洁倒地了,打手们就用大皮鞋在她的脚关节、膝关节上乱跺,然后,再让她爬起来,打手们一次次重复“练腿”;打手张文用硬塑料鞋底抽她的手和身体,她的指甲盖被打破流出血。几小时后,恶警魏尘推开房间见张洁支撑不住了,扭头就走了。魏告诉其他法轮功学员说张洁心脏“有病”,提前造谣,及早推卸责任。

当张洁和其他被毒打的法轮功学员被带到九队办公室,她们向副监狱长赵海莲,教育科长:姬桂芬,以及九队的恶警们反映服刑人员非法打人时,赵说:“上面有指示,要对法轮功学员‘严加狱警’,你们必须‘认罪伏法’,必须‘转化’。你们只有承认自己是服刑人员以后,再来反映打人之事”。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张洁被非法关进“秘密转化室”由恶警魏尘、薛东坡、汪颖、王春仙、张文对她进行非法折磨。开始是连续几天放造谣污蔑大法的录像等,然后就非法逼迫她写出“转化书”。魏威胁她说:“这里是监狱,你敢讲真话,就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薛东波对她喊叫:“你进了这里,不写‘转化书’就休想出去。我们对你的办法就是不许睡觉,接下来就是警棍,再不‘转化’,我就把你当作精神病人进行治疗,你就是我的病人。晚上,张文等几个打手将张洁外套扒下站在窗口冷冻,打她的耳光、不许睡觉,对她进行折磨。二零零八年十月,监狱里给每人发了一张调查表(上级机关发的),调查监狱里有无警察违法打人之事。张洁填写了有警察违法打人之事。事后,恶警魏尘对她进行威胁并要她写出思想认识来。

当有法轮功学员指责恶警魏尘违反公安六条禁令和刑法、利用服刑人员毒打法轮功学员是在教唆纵容犯罪时,恶警魏尘的答复是:“因为时间紧,上面任务重(70%的‘转化率’),不得已采取的办法”。她诡辩:“我没叫她们打你,我只是叫她们想办法完成任务”,并指使打手们:“你们打她们时,不要叫我看见”等。恶警魏还规定:“不经她同意,法轮大法人员不得与监狱的任何人接触、谈话”。以免她的丑闻泄漏、曝光。

接下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就是恶警魏尘等人反复“导演”着一批批被强制“转化”学员怎样去应付上级部门(监狱局)的“转化验收工作”。魏谎称:“只有‘转化验收过关’后,法轮功学员才能报减刑”。恶警魏一次次的威逼“转化”的学员:“面对上级部门‘验收’时,要面带微笑、轻松自如、不可多说话,只要关键的三句话:‘法轮功是什么、与法轮功决裂、等即可’。如果 ‘验收’不合格的,将再次弄到‘转化室’进行折磨,前面就有王玉芝、张桂兰等学员由于‘验收’不合格,多次弄去‘转化室’就是先例”。当一次次“转化验收过关”阴谋得逞后,九队的值班队长、服刑人员及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人吃一顿“免费”饺子(实际是九队非法劳动所得的支出)。二零零八年上半年,恶警魏尘给“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人发了一张表,上面写到:“凡在此表上面签字的人,可以免除二十四小时的‘监护’获得一定的‘自由’。凡写过‘转化书’的人不许反悔,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等”。(原文大意)二零零七年底,恶警魏尘因非法“转化”迫害得力,领取监狱 “奖金”二万元,以上三个管事犯各减刑一年,并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其余以上一些打手们各减刑几个月不等。

二零零八年中期,随着九队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增加,又从监狱调到九队一个“法轮功专职警察”:杜颖。她伪善的告诉法轮功学员们:“以后队上不会再有打人的事情发生了”等骗人的话。但是,08年11月,监狱里又关押了一个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六十多岁的余金霖。因她不服罪,被恶警魏尘、杜颖指使打手们在铁门外通宵对她进行毒打,惨叫声不绝,随后,她被关进严管队,被折磨成急性胸膜炎送至医院抢救。

被非法关押在六队的法轮功学员马蕴华,恶警为了达到“转化”她的目的,恶警找来铁架子,将她的双手从背后铐起来,或将她吊在铁架子上,白天黑夜吊在上面,不让她闭一下眼睛,也不让大小便。不得已,她只能将屎尿便在裤子里,恶警还不让她换衣服。臭的她们都受不了了,就把她拉到厕所,脱光了衣服用水管子冲,用刷厕所的刷子刷。恶警专门打她阴部和腹部这些外表不易看出的部位。还把她的头按到水盆里长时间让她窒息。又用针扎她的全身,把她的耳朵强行插上耳机,用胶布固定,逼迫她听中共诽谤、诬蔑法轮功的谎言,企图对她精神洗脑。 恶警为了不让她喊叫反抗,用胶布封住她的嘴。长时间的不让洗漱,她的牙齿变黄,头发变成了麻袋片,被单衣服都被擦了屎尿。恶警把她铐在铁架子上的时间长了怕引起民愤又改为罚站,白天黑夜的,站不住倒下就被恶警毒打,她的双腿全部都肿了,后来恶警调来了三个打手轮番毒打她。这些犯人被指使往死里打她。

在六分监区,恶警和犯人惨无人道非法的折磨大法学员,恶警给法轮功学员杨雪芹戴上手铐、脚镣,夏天带到操场上曝晒,让她戴着大号脚镣在操场上跑,跌倒了,恶警上去就打,并叫包夹人员在后面追着跑,折磨得她死去活来。并且对杨雪芹实施不让上厕所,体罚,不让睡觉,二十四小时洗脑灌输的邪恶手段,还以株连式的手段给杨的包夹犯人施压,在十二月份刺骨的寒冬将杨雪芹的冬衣扒光冻她(未婚姑娘),其手段毫无人性,凶残无耻。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女监教育科科长:姬桂芬组织讲课,让每个队(1~9队)的前三位人员上台前写出自己心中认为的中华美德做人的标准有哪些?当法轮功学员王玉芝上台写出“真、善、忍”三个字时,恶警姬桂芬大怒道:“你还敢在这里洪法”。接着,姬大肆诽谤污蔑法轮功在国外有“反华势力”等,而且要人人表态,并作为年终能否评选“监狱积极分子”的一个标准。随后,对王玉芝进行非法折磨,不许睡觉,强迫反复写出“思想检查”。

以上这桩桩件件的事实,笔墨难以记述,在这里揭露出来的也只是冰山一角,因为,自从中共这个真正的邪教倾其全力迫害法轮功以来,已整整十一年了,在这十一年里,所发生的罪恶,是罄竹难书的。在女监,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有一本血泪帐:耿艳萍、左黎、田栓罗、张云贤、张宝玉、徐明霞、王莉、李颜芳、秦丽洁等人。特别是刚非法判入监的法轮功学员,赵宝琴、肖春红、宋献南、李树莲、罗长云、吴亚莉、肖艳萍等人。因为不认罪,常常被服刑人员:刘丽红、张小红等人关在监舍或夜间在九队图书室里殴打并强迫看造谣污蔑法轮功的书籍等。

在女监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罪恶,大多数还未曝光,同时,因为迫害大多都是在背地里,阴暗处干的,有许多事情的发生不为人知。以上事实足以证明中共恶党的邪教真实面目,这就是中共恶党在所谓的“现代化部级文明监狱”内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所谓“春风化雨式”的“转化”手段之一角。他们在法律外衣的掩盖下,冠冕堂皇的做着这些严重违反法律,无视人类道德尊严的、灭绝人性的、禽兽不如的罪恶勾当,还口口声声的讲着这是“为了让你们早日与家人团聚”的无耻谎言。为了得到邪党的奖金和其它利益诱惑,满足他们的私欲,而背弃人的良知善念,为了完成邪党压给他们的“转化”任务,用各种邪恶的非法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他们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这就是当今在中国正在发生的对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人进行的残酷迫害事实真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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