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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诈骗强奸案中看中共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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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9月8日,长春市各大报纸和各网站同时登载一篇文章《“法轮功”人员陈功利用×教诈骗强奸被判处无期徒刑》,版面醒目,要的是“惊骇”人人;当日报纸免费派发,慷慨大方,要的是人人“惊骇”。为何下此力度?稍有头脑的人都会知道:“十一”将近,民怨沸腾,甲流逼近,民众恐慌,只有造出“骇人”的消息才能转嫁危机、转移视线,“和谐”地度过险关,保住流氓邪党的残喘之命。

可是,此事不做便罢,一做就是丑事、败事。为何这么说呢?

首先,法轮功学员中就没有陈功此人。根据是什么?法轮功学员中没人知道有此人,所报出的居住地也没人知道有个练法轮功的此人。够了,造谣是共产党的一贯伎俩,它骗了中国民众六十年,此案也只不过是故伎重施而已。

可笑的是骗术并不高明,明眼人一看就破绽百出。仅举几例如下:

据报道所言,陈功这个“案子”是2009年8月9日长春中级法院审的,常理是几日内在长春这些媒体报导,奇怪的是9月3日最先从一个与长春地区毫不相干的网站登出来的,9月8日长春几家报纸和长春地区的近十个网站同时转载。这事岂不怪哉?报社抢头条新闻是为了生存,及时是新闻的基本要素和前提,过了一个月才报道还叫新闻吗?按照惯例,抓到一个法轮功的“事件”,恨不得全国媒体大肆鼓噪,可此回各地媒体却悄无声息,假装不知。这倒要问问:是谁来编造的这个“新闻”?是谁统一安排、有计划的构陷行动?其目的昭然若揭,“天安门自焚”伪案被戳穿之后,还想再制造个伪案来构陷法轮功,转移民众对中共的怨愤,这是中共惯用的伎俩。中共还不敢太大张旗鼓地行动,足见其做贼心虚。

再看,“被骗人刘铮因习练法轮功而患有抑郁症在家中跳楼自杀。陈功得知后,即与杨某某、张某出逃。”试问,刘铮跳楼自杀与陈功有什么关系?刘铮的女友杨某某既然是被陈功强奸的,她为什么与一个强奸自己的人出逃?张某已与陈功离婚,与陈功毫无干系,为什么她要随陈功出逃?杨某某、张某也没练法轮功,也没诈骗刘铮的钱,她们跑什么?这不是笑话吗?

再看,陈功“诱使杨某某违心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继续蛊惑杨某某,多次与杨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被强奸的为什么不找男友保护自己?为什么男友跳楼自杀而不顾?为什么要随着强奸自己的恶人出逃?这一切行为符合正常思维逻辑吗?

那么就要问一问了,他们是一伙什么人?在一起干了什么?诈骗!淫乱!这与追求“真善忍”至高境界,修心养性的法轮大法修炼者有天壤之别,怎能扯上关系?纯粹的无耻构陷!

说来也不奇怪,欺骗、造谣历来是中共的本能,只是包装的精致和拙劣之别。“十一”将至,社会危机重重,民众积怨甚多,天灾连连不断,人祸日日剧增。中共罪恶昭彰,何以摆脱?无非是用谎言掩盖罪恶,以谎言造成恐怖,误导民众,控制人们的思想,维持非法政权的存在。

共产党一贯讲“假恶斗”,对法轮功实施“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失”的“三光”政策。经过包装的谎言为血腥杀戮提供“合理性”的解释,因为这是维持恐怖政权的需要。从“剖腹找法轮”,到“天安门自焚”都是精心周密策划的谎言,目的是把民众封闭在谎言的圈套里,排斥正常思维,听凭其左右。因为中共知道“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这是德国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的名言,谎言经过一千遍的重复成了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所以谎言成了中共的立国之本,整个社会都靠谎言来支撑。那么,这个“陈功”案件就是中共在“十一”之前有预谋的骗局,其中政法委、“610”、公检法、宣传部门一起配合行动。

编造的谎言无论怎样貌似完备,如果回到基本的道德是非层面,都不值一驳。今天的民众的辨别力加强,赤裸裸的谎言已经行不通了,人们开始清醒,拒绝生活在谎言中,谎言欺骗已经维系不下去了,大家在找真相,看真相。而且很多制造骗局、卖力传播谎言的人在受到惩罚,遭报应做了中共的殉葬品。希望还在为中共卖命的人立马收车,金盆洗手,上天悲悯世人,还有重新做好的机会。天灭中共,世事已定,“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保命,这是唯一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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