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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雅文失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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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明慧通讯员吉林报道)在正常国家里,有人失踪了,民众找警察,目的是求助。在中国大陆,百姓失踪了,民众也找警察,但目的很可能是恰恰相反。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吉林省延吉市女居民郑雅文失踪了,人好好的在家中,突然不见了。其家人找了整整五天,最后在警察手里找到她。原来警察闯入家中绑架了郑雅文,因为她是法轮功学员。

参与绑架的有:龙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张保华及延吉市公安局国保恶警。等同土匪的警察将郑雅文家疯狂洗劫一番,非法抄走的物品包括:电脑一台,手机两部,现金1000元,郑雅文妹妹的户口本,手机内存卡一个,高级手拎包两个(里面有许多个人的物品、工作资料和现金)等,其余被抢走的郑雅文的个人私物,待详查。

其后的五天中,郑雅文的家人焦急的到处寻找她。直到八月三十日,家人辗转找到和龙市公安局拘留所,询问是否有郑雅文这个人,看守人员说人不在这里。家人又给国保大队张保华打电话询问,张保华说声“无可奉告”,就粗鲁挂机。家人再打,张保华就开口骂脏话,拒不告知家属郑雅文是否被他绑架到和龙市,以及人现在何处等基本情况。

然而第二天,即八月三十一日,郑雅文的弟弟接到一个自称是和龙市国保人员的电话,说郑雅文现在被关在和龙市拘留所,让家人去给送衣服。

九月七日,郑雅文被绑架的第十三天,和龙市国保恶警张保华将郑雅文的家人叫到公安局,拿出刑拘票,让家属签字,家人不签,并要求看被抄走物品清单。张保华态度蛮横,以不是直系关系为由,不准郑雅文的嫂子和姐夫过问,并当场把其嫂、姐夫和其侄女野蛮的赶出办公室,只留郑雅文的妹妹一人在办公室,逼她签刑拘票,郑雅文的妹妹严词拒绝,并要求见姐姐郑雅文并检查其姐身体的请求,张保华疯狂叫道:人死在看守所跟他们没关系,他们不用负一点责任。

郑雅文的家人在无处讲理的情况下,投诉到和龙市公安局法制科,一王姓主任看过投诉信,信中要求返还所有被非法抄走的物品,见郑雅文并检查其身体,并要求追究相关部门不及时通知家属等法律责任。主任王某看过信后,直接下楼找到张保华商量对策,后答复家人:特事特办、办案需要。但拿不出相关法律条文,也没有合适的解释。无奈的郑雅文家人又找到和龙市政法委副书记投诉,对方也没给他们答复。

家属只好又到延边州公安局控申处询问,他们给家人的答复是:到和龙市公安局控申处投诉,然后要书面答复。家人于九月十日又至和龙市公安局控申处,控申处的人员却又把郑的家人打发到法制科,还是主任王某接待。家人说明来意,王告诉家人别告了, 告也没用。在郑雅文家人的强烈要求书面答复的要求下,王某现找人打出了一份《 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告知单》,里面写明了家属的要求,和公安部现在开始立案审查郑雅文被抓一事,并称六十天之内再给出书面答复,但又称因案子的特殊性也可能再延期三十天。

辗转奔波了十多天,郑雅文的家人只得到一份还没答复的《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告知单》,而国保的恶警又百般阻挠郑雅文的家人见郑雅文,使家人更加担心郑雅文的身体状况。

郑雅文从小体弱多病,自从修炼法轮功后身体疾病全无,为人热情,乐于助人,是家中的顶梁柱。郑雅文的妹妹去年也被和龙市国保绑架,才二十多天就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如今郑雅文又被绑架,令家人非常担忧。


和龙市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邮编133500
和龙市公安局
局长申格华 办0433-4806051
副局长李某 13904463666
副局长蔡某 1390446353?

和龙市国保大队
教导员
张宝华:13904468610,办0433-4806518
金铜银 侦察员 13638689953
林毅海 13089449939
李勇 13704434558
张松鹤 13904463399
寒玲玲 13844713350
金官俊 13844345185
李再波 13196208881
崔镇旭 13704333466
法制科主任王某

头道派出所:
所长洪杰 办0433--4832354、13704434558
指导员胡宗礼 13943362200
警员:顾廷毅、付铁鑫

西城派出所:
所长董天楼 办0433-4850218
副所长李京珠 13844345558

福洞镇派出所
所长电话:0433-4882276

和龙市看守所:电话:0433-4249775

和龙市法院 (邮编133500;区号0433;)
庭长: 赵刚德: 13844715625
书记员:崔克龙: 13944320002
书记员:高红梅:13894320288
金星:15843360770
林承德:13843391805
和龙检察院
检察长:0433-4262146
副检察长:0433--4260572 0433-4260573
以下是司法系统的电话:
和龙市司法局综合科:0433-4222451
法律援助中心:0433-4230148
法院办公室:0433--4259111,政治处:0433-4259108
检察室:0433-4259159
执行厅:0433-4259137
执行综合科:0433-4259139
举铜银,手机:13638689953
林艺海,手机:13089449939
李勇,手机:13704434558
韩玲玲,手机:13844713350
金宝俊,手机:13844345185
李再波,手机:13196208881
崔镇旭,手机:1370443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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