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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两位善良妇女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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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八月五日】(明慧通讯员吉林市报道)吉林省吉林市两位善良妇女武剑英、吴秀萍,在家中被中共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判刑,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长春黑嘴子)迫害至今。

武剑英,女,1951年6月19日出生,家住吉林省吉林市通江街,吉林市铁东商店营业员退休。武剑英在修炼法轮大法前是一个非常泼辣苛刻的女人,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明白了做好人的道理,包揽了家里所有的活,对孩子和丈夫都尽心尽力的关怀和体贴,她丈夫感动的说是法轮功使他妻子变得善良、成了贤妻良母,是李洪志大师给了他一个幸福的家。

武剑英于2000年正月15日在同修家被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都兴泽等人绑架至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后直接送至吉林市天津街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强制洗脑迫害一个月,同时被勒索人民币1000元。2002年3月被迫流离失所一年,期间,吉林市公安,国安,派出所,街道联合数次到家中骚扰。

2007年3月15日上午8时许,武剑英在同一条街的同修吴秀萍家,与吴秀萍同时被中共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在非法关押期间,两位妇女遭到酷刑逼供。武剑英被迫害的手指已变形;吴秀萍在短短的几个月就被折磨的头发花白、身体虚弱。吴秀萍,1956年11月出生,也住吉林市通江街,工作单位吉化公司化建,是退休人员。

同年7月10日,中共当局在昌邑区法院对两位善良妇女非法开庭,所谓的审判长马兰。武剑英被非法判刑9年,吴秀萍被非法判刑5年,上诉被驳回。

2007年11月初,武剑英、吴秀萍被劫到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受了数次酷刑迫害。

这次绑架单位是吉林市公安局(刘培柱督办)、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责任人;孔祥辉。关某某),通江街派出所(吕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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