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开始剖析我自己到底有什么不好的东西,结果,一下子找到了很多需要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求回报的观念。在常人中我是这位男同修的介绍人,他的妻子既是大法弟子,又聪明、能干、漂亮。由于他的父母也都是大法弟子,我们的学法小组就设在他家,因此,我和他家之间的关系比我的亲友都好。在他受迫害时期,他的妻子流产了,我当时手里没有钱,但是硬是给了她二百元,因为我看到他的妻子真难,一定要给她一些鼓励。
在他第二次被迫害时,我亲自找车带上一名同修来到教养院去看他,因为当时所有来看大法弟子的人一定要被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于是我通过一些关系找到劳教院,可是正好院长出差没有看成。在他母亲身体出现病态被迫多次到医院住院时,我总是在第一时间赶到,并天天到医院看望,出院时我总是将他母亲从楼下背到楼上;后来当其母亲去世,我和他姐姐还亲自为其穿入殓的衣服。
然而,我却发现这位同修对我好象只是外表应付应付的对我,我这种付出他好象没有把我当成他的很近的人来相处,于是,我就对这位同修形成了不认可他的观念。那么,是什么思想让我不认可他呢?我发现,自己在人中形成了一种求回报的观念,就是我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不真心的回报我,这种回报不是什么物质上的回报,起码也得是对我很尊重、很近啊?这和法中所要求的“做而不求”的境界相差何其远啊!
二、等级观念。促使我对这位同修不认可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我还有一种隐藏很深的等级观念。在常人中我二十多岁就已经在国家级报刊发表评论文章,以全市总分第一的成绩考入国家机关任职,同时担任领导的综合文字秘书工作,由于工作突出先后七次受到表彰,在人中我可以说是春风得意,前程似锦。
在面对迫害发生后的大环境,我也因参与证实大法活动而被非法抓捕,后来被开除公职。但是,面对我只要再写一份所谓的思想汇报就可以全面恢复公职的巨大诱惑,我没有向邪恶妥协,并在巨大的社会家庭的压力下,用自己所学之长证实着法,讲清着真相。
因此,无论是从人中,还是从修炼中,我自认为我都比这位同修强。因为这位同修在常人中只是一个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工,而在正法修炼中他又在每次受迫害时都向邪恶妥协,因此我认为我比这位同修要好一些。
有一次,这位同修在一次状态很好的时候,当着很多同修的面说我做的没有他好、没有他起的作用大、我没有起到应起到的作用的职责。于是,我一下子又升起了对这位同修反感的心,那么是什么样的思想让我这样的不认可同修呢?我认为主要是等级观念,就是从人中我比你的地位高得多,在修炼的路上,我也比你的资格要老得多,而且大法的工作也比你做得多,你有什么资格这样的来说我?其实,我这些想法都是人中的想法,而且在人中也是变异的想法,因为人中的正统文化中还讲“虚怀若谷”、“宰相肚里能撑船”,而在修炼上,我更是应该有不管谁说什么都应该有旷达心胸与境界。
三、认为色是好东西的观念。我对这位同修不认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妒嫉,妒嫉他什么呢?妒嫉他有一位漂亮又能干的大法弟子妻子。过去我在人中的很多条件比这位同修要好,我最理想的找对象的标准就是一位美丽善良的大法弟子,但是我没有找到。那么这里面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我认为我的妻子不漂亮。那么我为什么会形成了这样一种思想活动呢?是因为,我有一个人千百年来形成的一个固有的观念没有真正改变,那就是执著于色相,把色当成了好东西,这种根深蒂固的东西我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
师父教给大法弟子的修炼提高的法宝就是“向内找”。这样的一件小事,我找到了自己这么多人的思维观念。我体会到,在我们修炼的道路上没有偶然的事情,每件事情的发生都和我们的修炼有关,只是我们往往忽视了这些小事,使应放下的人的东西没有及时去掉,在修炼的路上拉了很多。希望我们都在向内找自己这方面做得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