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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诬判八年,成都朱均秀自述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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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七日】(明慧通讯员成都报导)四川成都大法弟子朱均秀,原成都市青羊区国税局稽查局工作人员,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关押、残酷迫害,身心遭受巨大摧残和伤害,遭受的经济损失估计达数百万元。2005年11月8日到金牛区检察院去要被公安非法抢走20万现金和一辆新车等私人财物,遭到劫持,被金牛区中共检察院、法院合伙捏造、诬陷、非法判刑8年。被折磨的奄奄一息,于2006年11月1日扔给家人。

为避免再次被非法抓捕,朱均秀离家出走。金牛区公安局中共恶警在得知朱出走后,恼羞成怒,不惜派出许多警力,在朱的亲朋好友,四邻街坊处蹲点把守,并四处搜寻其下落。

下面是朱均秀自述她与家人遭受的迫害:

我是2005年11月8日和丈夫一起,到金牛区检察院去要回2002年9月30日被金牛区公安非法抢走(未开具扣押清单)20万现金和一辆新车等。公诉科秦科长叫我等一会,他就去把区公安局“六一零”叫来绑架我,四个人(三男一女)拖着我在地上走,车停在地下室电梯口,抬着硬塞进车里。当时我身体状况很差(因刚出狱一个多月),是丈夫背去的,他到楼下取资料去了。

当天下午就把我绑架到成都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我在看守所一直身体很差,吃不下东西,吃什么吐什么,瘦得皮包骨,全身没劲,站不起来,一直由两个刑事犯人护理我,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丧失生活的能力,很多时候都处于昏迷状态。

公检法捏造证据、诬判重刑

在这种情况下,金牛区中共检察院、法院合伙无中生有的捏造、诬陷,于2006年3月16日开庭,给我单独开一个秘密法庭,我是由犯人背去的,我靠躺在皮椅上,全身无力。只有我丈夫一人旁听,而且不准他说话。他们把早已打印好的判决书等拿出来念,与检院捏造念的一模一样。

开庭过程中,没有讲事发经过,没有举证,没有对质,没有证人证词,也不准本人陈述、庭辩,就连他们做的笔录,审判长说“不给她签字”。我用尽全身力气质问:我无罪无错,我是受害者,反倒被判8年,法律讲的公开、公平、公正何在?审判长最后小声说“我也没法。”

判决书上全是谎言和欺骗,没有所谓案发过程,没有何时、何地、何人、何事、更没有细节。因为这个判决书本身就是捏造、构陷的,是不成立的。就拿第一个要素来说:时间,它所捏造的时间是一个简单孤立的,2002年6月。然而,他们是外区的,根本就不知道我那个时候的身体状况,他们要知道这个情况,又会捏造成什么时间呢?我在2002年4月23日从七楼顶下来摔成重伤,身体从头到脚到手(现在伤痕和残迹还在),身体多处骨折和脚跟大骨头粉碎性骨折,当时昏死几小时,头部后脑勺摔个洞几小时流血不止。那么高下来没有摔死,我能活命这已经是奇迹了。后来我要我的家人把我抬回家去养伤,因为我担心在青羊区医院养伤,说不定什么时候又被绑架。我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身体不能动弹,就连翻身都要人帮助。在家卧床养伤四个月。我的住处省级机关家属大院里的人都知道这个情况。

就这样,我又拖着非常虚弱的身体,开始上诉,事实上我深知从99年7月20日以来,邪恶“六一零”、公、检、法对法轮功修炼者从来就不讲法律,都是在随心所欲的迫害。我知道不会有公正的结果,可我还是没有放弃上诉的权利,我叫家人帮我请律师为我做无罪辩护。上诉状是我写的,分别寄给律师事务所、家里、法院。

律师经过查阅、调查、分析、了解、取证等工作后,全面掌握、熟知案子的真实情况,辩护无罪的理由非常充份,证据确凿。律师举证了,有青羊区医院做的CT检查、拍片结果脚跟粉碎性骨折报告单、有医生的签名、有止血针药处方签,近2000元的医院的收费依据,住院、出院的依据、以及卧床养伤时护理和侍候我吃喝拉撒睡的护理员、邻居们的证人、证词等等。可成都市中级法院在铁证如山的面前,就是不理睬,也不准律师讲理,竭力阻止律师为我做无罪辩护,并威胁说,叫司法局吊销他的律师资格证等等。律师说,我依法尽律师的本份,我实事求是,我没有错。结果中院在没有取得任何人证、物证、旁证的情况下,无理的全盘否定事实、否定律师的无罪辩护,没有履行法律程序,也没开庭,无理的维持原判。

三次严重迫害

金牛区公安邪恶“六一零”,三次非法严重迫害我。2000年11月14日绑架我,与市公安一处合伙迫害,制造恐怖换了几个地方关押,见一次打一次(打手是一处的赵兵),都是打头部两边。有两次把我打昏,又绑架到边远山区派出所的留置室关押,不足2.5平米黑屋子,其实就是个水泥黑箱子,没有窗户,见不到光的房中房,顶上只有几个很小的透气孔,屎尿遍地,臭气熏的令人恶心,地上墙上都是湿漉漉的,山上都下雪了,只给一个又薄又窄的小被子睡地上,不准洗脸、梳头、漱口、换衣服、上厕所等,关押了40多天。最后又绑架到楠木寺非法劳教近一年,在邪恶劳教所期间,更是遭受非人的折磨,更是痛苦不堪……。

金牛区公安邪恶“六一零”在2002年9月底,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绑架我和丈夫,还绑架了公司两个员工。在非法关押期间,他们又把我们绑架到秘密黑窝点,大搞酷刑逼供(详细的不复述了)。他们怀疑公司资助,但在经过了9个月的查账,也没有查出一分钱的依据,应该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人。可是,他们还是一意孤行的干坏事,非法毁掉了我丈夫运作良好的公司和工厂,搬走公司全部财产,造成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非法烧毁了公司开业以来,近十年的财务核算账本、报表、凭证和企业管理资料、各种印章、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270万元的应收款依据,几百万元的安装工程中断毁掉等等。我丈夫被非法劳教3年,因被折磨出严重心脏病,差点死在狱中;还有两个员工被非法劳教各两年。我在狱中也遭到酷刑非法折磨……,最后电解质紊乱,生命奄奄一息,在2003年9月26日晚上12点过才把我扔给亲戚,致使我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在2005年11月8日绑架后,金牛区检院公诉科的秦科长说:本来都没的事,不想整她了,哼,还敢来要钱……。在看守所一直被折磨到连水都喝不进了,于2006年10月中旬送青羊区医院(有一层楼是成都市看守所的监狱医院),我遭受了非法非人的折磨,床是特制的加长床,2~3副脚镣九个大铁砣比我的体重还要重的多,固定锁在床上,屎尿都不给开锁。我抵制迫害,他们强迫给我带两副短手铐,把床的一头升高使整个身体绷的很紧,左臂的肩关节都拉脱臼。还不准我说话,用脏布沾尿堵嘴,两个保安配合用力抠我的腮帮子,把腮帮子内外抠伤也没抠开,这是姓彭的男恶警现场指挥干的,他99年7.20以来一直在那里疯狂的迫害大法弟子。每天强迫给我打针输液,大量的针药24小时都输不完,不知道是些什么针药,这一次也是被折磨的电解质紊乱奄奄一息,一直折磨到要死了,于2006年11月1日才把我扔给家人,身体受到更加严重的伤害。

回家后青羊区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和街道居委会的,频繁来关心,造成我心里极大压力,很不利于我保养身体,仍然吃不下,睡不好,精神状态仍处在恐怖之中,感觉随时都有可能被绑架,于是我决定独自离家出走,这样又被迫过着流离失所,居无定处的生活。

后来听说在我走后,想迫害我的穿公安衣服的人到处找我,还多次到亲戚家里找,甚至在亲戚家附近蹲坑,还到有些大法弟子家附近转悠、蹲坑、跟踪。我估计可能是青羊区的公安,或者是金牛区的。不管是哪里的、是谁,我告诉你们,不要找了,为什么?常人都知道这个理,三尺头上有神灵,人不管做好事做坏事,老天爷都一点不漏给你记上,到了该回报你的时候,那就是都给你,做了好事得福报,做了坏事得恶报。大法弟子都是真正的修炼人,你迫害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其实说白了,你更是在害你自己和你的家人,你们用法律之外的恶法来迫害人世间最好的人,这将是你人生的耻辱、是你家族永远的耻辱。所以,我诚恳的希望那些还在干坏事的人,别把你和你家人的生命作为赌注,对你自己负责,对你的家人负责,一定要选择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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