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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女子劳教所对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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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六日】遭受了三年的残忍迫害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我从吉林省女子劳教所被释放那天,劳教所勾结乾安县“六一零”、大布苏镇派出所企图在劳教所门前绑架并继续非法关押我,家人与劳教所据理力争,我借机跑到街上,打车出走,至今有家不能回。

我二零零五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由于修炼身体好了,对于生命的意义也有了深刻的领悟,不再追逐名利,只想做一个符合真、善、忍标准的好人。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晚九点多,乾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彦波、大布苏镇派出所副所长李东阳、居委会主任唐海等人闯入我家,以了解情况为名骗开房门,蜂拥入室,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搜查,抄走大法书籍、资料、电脑、打印机,价值近万元。我据理力争,没有结果,被绑架至乾安县看守所。我以绝食方式抗议我所遭受的迫害,被看守所副所长尹奋前领人拉到乾安县中医院野蛮灌食。之后,大量鲜血从我鼻腔流出。

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乾安县公安局与大布苏镇派出所以莫须有的“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将我和我婆婆(与我同一天被绑架)劫持到吉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遭七次野蛮灌食

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我被野蛮灌食七次,出现胃痛,日益严重。与此同时,心灵上的痛苦也接踵而来。我小叔子来看我,告诉我由于我和婆婆都被非法劳教,我五岁的儿子没人照顾。警察魏丹告诉我“你不决裂,永远回不了家。”

警察严立峰告诉我,“七一你必须唱歌,强制的,否则,劳教所的刑具都让你尝一遍 ,到时撕心裂肺的是你自己。”劳教所强制这里的在押人员为共产党唱颂歌,我拒绝唱这些歌曲,当月被加期八天。

一大队大队长李颖、副大队长姜丽君、严立峰、四小队管教魏丹对我周围的在押人员散布谣言说,她们都在给我完成生产任务,挑拨我与别人的关系,让周围的人都敌视我、监视我,经常找人汇报我的一言一行。在我身体极度恶化的情况下,因为我躺了一会,警察们就把我身边的一个近六十岁的老太太叫去训斥了一顿,责问我躺着她为什么不管。后来,我实在站不住、也坐不住了,就躺在了几块当垫子用的泡沫板上,我身边的人都受到了李颖、严立峰、魏丹的训斥,不允许我垫泡沫板。那段时间,我整天呕吐、便黑便,甚至于吐血,我家人十分担忧,要求接我回家治疗。一大队以“不决裂、当地公安部门不敢接收”为借口拒绝了。魏丹还准备了一张白纸,以要给我检查身体为名要我家人签名 ,被我家人拒绝了。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魏丹骗我说去检查身体,由严立峰、郭旭、叶炯把我送进了吉林省公安医院。还没检查身体,郭旭就告诉那儿的医生:“给她收住院,按胃衰接收。”

拒绝“转化”

三个月后,我刚被拉劳教所的那天下午,就被铐在铁床上。晚上,我跟警察关红娟提出要上厕所,关红娟让看着我的那两个人都去上厕所,只把我留下来,说:“你想上厕所, 就不让你去, 就让你尿裤子。”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严立峰领着祝家辉(一个曾经学过法轮功,后来背叛大法的人)来了。祝家辉在诱导我背叛大法不成的情况下,告诉魏丹某个监狱用“坐小板凳”的方法转化法轮功学员,效果特别好。祝家辉走后,魏丹命令我每天从早上五点半到晚间九点,都要坐在小板凳上。严立峰告诉监视我的人每天只能让我保持一个姿势,不能改变姿势。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想到修炼人放下生死是为了做好人,做更好的人,而不是为了承受非法的无度的迫害。我找到李颖,严立峰,询问:“你们是执法人员,执行的得是法律,罚我坐小板凳执行的是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李颖推说不知道我坐小板凳,严立峰说“让你坐着你还不干,明天站着。”我说:“我不会站着的。”

不久,警察们把一个邪悟的老太太派到我身边。这个老太太在家里养尊处优,在劳教所里感觉苦的不行了,不止一次的说:“谁要是能让我出去,让我跪下给她磕几个头我都干。”她把让我决裂信仰作为多减期的希望,而她的努力没进展,警察对她的训斥又使她怕的不行,就联合一个盗窃犯,整天侮辱,辱骂,设圈套陷害我,告诉盗窃犯“她受不了了就决裂了。”对一个不太附和她们的老太太说:“不管什么事,你都要站在我这边。”老太太怕她们陷害自己,什么事也不敢吱声。身心的折磨,让我很久都不会笑一下,偶尔见人想笑又不敢笑,怕别人看自己笑的比哭还艰难。邪悟的老太太拿我取笑说:“你们看,她象不象文化大革命时的走资派?”盗窃犯说“你整天让管教整的连狗都不如。”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有人监视,一切监视的人都经常被找去向警察汇报,一切仍然继续发生着。

二零零六年年底的一天早晨,在又一次遭受邪悟的老太太的辱骂之后,我觉的承受到极限了,就有了和这个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拼个鱼死网破的想法,就走出去,到关押另一个不肯决裂的大法弟子的房间门口,告诉她“我可能修炼不了了,共产党要把我逼到绝路上去了,我以后做的事和大法无关。”到车间,我坚决不让她们再给我放那些骗人的污蔑大法的光碟,告诉监视我的人以后我再也不看那些东西了。严立峰上班后,邪悟的老太太向她汇报了这些事。严立峰,段雅娟强迫我看光碟,我坚持不看。门外一大帮警察冲进屋,叶炯掏出藏在衣服里的电棍,电我嘴,脖子,腿。一大帮警察架着我往管教室走,边走边电,走廊上一个“护岗”看见警察电我吓的腿都抽筋了。

进了管教室,警察们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抬头一看,屋子中间摆着一张椅子,李颖正坐在上面,警察们骗我写决裂书,被我拒绝了,又让我承诺干活,摆出一副不答应就不肯善罢甘休的架势。我告诉她们:“在苦难面前,我不光能咬牙,也能咬舌头。”她们知道我不是说着玩的,就把我又押回关押我的那个车间,再一次铐在铁床上。我刚被铐上铁床,邪悟的老太太就告诉我“干点活,干点活就能下来。”我沉默,那三个人就什么也不干,瞪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我。我刚开始只是觉的说不出的委屈,不听也不跟她们说什么,任着眼泪不住的往下流。哭着,哭着,逐渐的清醒了,想到自己是炼功人啊,遇到多难的事都不能死,我心中有大法,真善忍的光芒能指引我超越我修炼路上的一切魔难,我一定要活下去。数天之后,我的手被铐着长时间不能动,出现抬胳膊费力,手不灵活的情况,警察们怕我胳膊残疾了给她们添麻烦,没过多久,就把我放下来了。

二零零八年五月末,警察们把我和另外四个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关在一起,派六个刑事犯监视。警察们继续给我施加压力,给这个车间多分活,说让她们完成我的“生产任务”,每天中午仍旧不让我睡觉,让别的刑事犯也不睡觉,看着我。刑事犯觉得没有力量改变警察,就劝说我干活。我错误的认为刑事犯们对我信仰的成见是因为不理解我的做法造成的,严立峰也让人带话给我,说我只要参加干活,给我加的期都作废,马上就能回家,因为非法劳教我两年已经到期。于是我干活了。警察们都很高兴,当有人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家时,严立峰出尔反尔,说:“过年之前放她回去。”

闯出魔窟

二零零八年中秋节,法定假日,放假三天,一大队却要求在押人员这三天每天干半天的活,我就此事询问魏丹,遭到管活的人刁难,决定不再干活。

二零零八年十月份,我被关押到另一个车间,有两个刑事犯负责监视,不允许随便走动,不允许和别人接触。

二零零九年三月份,我得知我被非法加期三百六十七天,超过吉林省地方制定的《劳动教养学员奖惩条例》中规定的最长加期“三百六十五天”两天,询问运作此事的警察周正红,周正红说“这还给你少加了呢,你没填《解除劳动教养合同鉴定》,都没给你加。”后来,我又找严立峰,才把加期改到三百六十五天。因为我在下楼吃饭时要向劳教所值班的咨询关于加期的事,周正红再不允许我下楼了,一直把我囚禁在楼上。

二零零九年四月初,周正红提前命令监视我的人给我打所谓的“证实”,内容不详,用途不详。

四月十七日,我被释放那天,因为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不配合劳教所对我的迫害,劳教所勾结乾安县“六一零”、大布苏镇派出所企图在劳教所门前绑架并继续非法劳教我,家人与劳教所据理力争,我跑到街上,被迫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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