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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名大法弟子被秘密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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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明慧通讯员武汉报道)湖北省武汉市大法弟子陈曼(蔓)、胡慧芳、周肖军被中共邪党操控法院秘密重判,陈曼被非法判刑七年、胡慧芳四年、周肖军六年。陈曼、胡慧芳于7月15日被移送武汉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家人前去武汉女子监狱询问被百般阻挠,监狱会见室人员说法轮功是个敏感问题,让家人等通知到“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去开证明才能见。

陈曼二零零八年大年初五(2月11日)被恶警绑架,其母亲周玉莲不能自理,失去女儿的照顾,生活完全靠邻居、朋友帮助。陈曼七十一岁的母亲周玉莲在公开信中说:“从二零零七年开始,都是我女儿陈曼在家中照顾我的生活。平时我女儿的生活来源主要是给孩子们上补习课。 二零零八年大年初五,我女儿在武昌柴林宾馆开了一个英语补习班,取名冬令营。为了使孩子们在这假期生活得有意义,除补习英语外,还学新三字经,讲真、善、忍,教孩子们做个好人。我女儿陈曼在开课当天就被一群便衣给抓走。我在家里还在苦苦的等候我女儿回来。过了几天才有人告诉我女儿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给抓走了。 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给我们家里。女儿失踪三个月,音讯全无,死活不知。二零零八年五月我们才收到逮捕书。”

随后,2008年2月19日,武汉市青山区一群公安人员到胡慧芳的住处,两个男恶警以暴力将胡慧芳夹在中间,一路上压着胡的头,大力扭着双臂强行绑架了胡慧芳;2月28日,恶警们又绑架了“古唐民风”餐饮店的老板周肖军。陈曼、胡慧芳被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周肖军现被关押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对大法弟子陈曼、胡慧芳、周肖军进行非法庭审。洪山区法院与当地邪党“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及政府、街道各级人员勾结,阻扰家人到庭;在法庭外大打出手,非法抓人。

辩护律师指出本次起诉的不合法。作为检控方的洪山区检察院的两次起诉文件竟使用同一个批号,一个案子竟有两个起诉内容不同的起诉书,是因为洪山区检察院和武汉市公安合伙伪造证据被戳穿后又伪造新“证据”,擅自更改“案件”中起诉内容。其次“本案”过程的不合法性。“本案”过程中监视居住的不合法性,公安打着监视居住的幌子将陈曼、胡慧芳、周肖军都非法关押在六一零办的洗脑班内。同时律师指出证据伪造的疑点。

辩护律师指出用《刑法》300条作为起诉依据不足,同时指出中共邪党的各级组织没有权力抓人,洗脑班是非法机构。是“六一零”办公室和洪山区检察院与洪山区法院在破坏法律实施。

面对辩护律师的质问和义正词严的辩护,作为检控方的洪山区检察院无言以对,洪山区法院草草收庭,却突然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按照事先内定好的宣判,非法重判陈曼七年、胡慧芳四年、周肖军六年。当家人听到消息找到洪山区法院要判决书上诉时,法院却不肯给判决书。

面对无法抵赖的伪造证据和违法事实,中共再一次使出无耻手段,凸显其法律只是一个骗人的幌子。因为家人所请的律师是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北京司法当局非法将律师执照扣押,并通知看守所不得允许黎雄兵律师会见当事人陈曼。而武汉中院对大法弟子的上诉也没有下发判决书,而是以通知的形式进行执行,陈曼、胡慧芳于7月15日被移送武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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