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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公检法陷害王佳胜、唐建英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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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二日】沧州市运河区公、检、法绑架陷害王佳胜、唐建英夫妇,于2009年4月非法判王佳胜10年、唐建英3年。

2008年6月4日沧州市法轮功学员王佳胜在购物时向世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随后被沧州市运河分局人员绑架并抄家。其妻唐建英当时正在家午睡也被强行绑架。一年多来他们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

运河区检察院于2008年9月份对王佳胜、唐建英实行构陷,对当事人实施刑法第300条指控。但在当事人家中所抄法轮功真相内容,不但不具有任何社会危害性反而能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根本不具有定罪的依据。但运河区法院在没有定罪依据的情况下仍做枉法裁判。于2009年4月份非法一审判决王佳胜10年、唐建英3年。公然剥夺宪法赋予当事人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这是中共邪党凌驾于法律之上利用司法部门公开行恶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志性”产物,是运河区公检法办案人员追随强权、恐惧强权执法枉法制造的又一个冤案、错案。

当事人依法提出了上诉。在十天之后王佳胜的母亲去探视儿子、儿媳时才得知判决结果。老人家拿着一纸沉甸甸的判决书欲哭无泪,只是坚定的说:“得请个律师!一定要请个律师!他们没有罪呀!”

当王佳胜的母亲拿着律师代写的上诉状到市看守所,征求当事人意见并要求签字时,却被看守所所长韩郑华以看看为名,把“上诉状”骗过去非法扣押至今。这种执法人员违法行为无疑是有预谋的。是他们害怕在他们这一环节开了绿灯,上边怪罪下来吃不消。可见共产邪党的邪恶不一般,它能让一个执法人员为了躲避邪党的淫威而违法。在上诉状的递交过程中沧州市中级法院、运河区法院和市看守所串通一气、互相推诿,使七十多岁的老人在烈日炎炎之下在看守所和法院之间来回奔波,吃尽了苦头。

由此可见,中共邪党所宣传的什么法制社会、和谐社会只不过是政权运作的一句蒙人的口号而已。这邪党本身就是我们国家的祸根,只要它存在中国就不可能走向法制、走向和谐。

回顾:

自99年7.20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王佳胜多次遭受迫害。先是在迫害发生的初期,王佳胜被非法判刑4年,关押在臭名昭著的河北省冀东监狱。

2006年4月1日,沧州大法弟子王佳胜被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关押在沧州第二看守所。王佳胜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因绝食反迫害,受尽折磨,每天上着背铐,插着胃管,胃管一直不给拔。王佳胜家中剩下一个60多岁的母亲和一个14岁的女儿,每天艰难度日。在家人和海内外正义人士的谴责压力下,6月28日恶警将被迫害得皮包骨、生命垂危的王佳胜放回。

2008年6月王佳胜夫妇被非法抓捕后,运河分局强行抄家并派人在王家蹲坑,王佳胜家中值钱的东西被洗劫一空,剩下的是凌乱的家具,满地的衣、被,洞开的门窗。蹲坑的恶警将家中的食物、冰箱中的鸡蛋等食品吃得精光,衣服、被褥被他们践踏在脚下,下水道堵塞,屋里一片狼藉。

王妻唐建英三次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曾出现心脏病、肾炎等症状,就在唐建英生命出现危险的时候,依然遭受野蛮灌食的迫害。

参与迫害的责任人:运河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刘坎华  手机:13930711999
沧州市看守所所长: 韩郑华  办公室电话: 5523198
运河区检察院刑检科科长:王社清  手机:13930785700
运河区法院刑庭审判长:马永胜  手机:1390317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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