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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强劳教所的迫害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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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江苏方强劳教所位于江苏大丰市,其四大队(除其所属二中队为食堂外)是非法劳教男性法轮功学员的,专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转化、迫害。转化和迫害的手段多样,形式各异,全面而持续,行径卑鄙恶劣,综合起来有以下三类:

一、强行转化。被非法实施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入所后,先分到其它劳教大队,单个编入小组,控制言行,进行大强度的队列训练,其间“号头”、管教人员和四大队民警恐吓式谈话,逼写所谓“保证书”、“决裂书”、“认罪书”等 “四书”,若不从,则转至四大队所管的称之为“康复楼”场所,实施强行转化,其手段包括组织多人连续轮番式谈话、邪悟人员劝说、恐吓讥讽、逼看大量诽谤污蔑法轮功的录像(书)、写管教人员需要的所谓的体会、揭批书等,其它劳教人员的严管、人身攻击、辱骂、体罚(罚站、罚蹲、不给正常睡觉、打耳光、双臂反扭、“坐直升机”等等),这些都是在管教民警的授意下所做,有时管教民警亲自上阵动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的“四书”,并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上此内容是自愿、可登报等词句,如不写“四书”则视为未转化,便继续延长在康复楼的强行转化时间,或后期再重进康复楼转化。

二、控制言行。从康复楼分到四大队后,法轮功学员被分编到各组,未转化的单个人被分到一组,转化的人员几人不等被分别编入各组,每组不是法轮功的劳教人员(吸毒、偷抢、诈骗人员等)至少五人以上。非法轮功的劳教人员,在民警的安排、要求或暗示、授意下,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严管,包括“连号”管理:将法轮功学员与其他劳教人员混编排号,集会站队、劳动、床铺安排等,通过此方式尽量将法轮功学员间隔开;“夹控”管理:法轮功学员的一切活动都有其他劳教人员跟随监视,不给法轮功学员之间讲话,有时甚至连与其他劳教人员间都不准说话(包括口头问候等),违者或遭夹控人员的辱骂、或遭小组开会严批,一人违犯则全组法轮功学员都要被罚站训话、辱骂、人身攻击、推迟睡觉等,甚至遭到要被全部挨打的威胁;来往信件要被民警阅后才能收发,打电话被监视监听;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所谓的分ABC和其它等级别的分级管理(给予的所谓“严管”程度、“待遇”不同),个人还要按要求写申请,定期不定期的看表现升降级等,使法轮功学员失去了基本的言行自由。而以上这些控制措施,都是大、中队明确的、民警直接做的,也有受它们暗示、指使由其他劳教人员做的,而其他劳教人员做的程度、成效如何,直接与衡量这些人表现好坏和减期奖励等挂钩,促使这些人在配合民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方面更加积极主动,更加随意发挥,甚至无中生有的找法轮功学员的麻烦,使他们在对法轮功学员的控制上表现得更为邪恶,而越邪恶的人越被重用(当大、小组长等)、重奖,劳教时间减得更多。

三、折磨身心。在劳教所里,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不仅受到民警的严管、迫害,还要受到其他劳教人员的胁迫、控制,与其他劳教人员比较也是“二等人”,在人格、尊严等方面受到非法的不公正、不平等的对待。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身心折磨,是从多个方面进行的,如:到超市购物(在康复楼强化转化期间不给上超市)、吃饭订菜受更多的条件限制;床铺被安排在上铺等不好不便的位置,按等级或表现确定睡觉时间的长短,未转化的罚站罚坐,每天只给睡三至五个小时不等;即使被分到四大队后,民警认为表现(或一时一事)不好和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动不动就会遭到单个甚至数个劳教人员的体罚、打骂,有时管教民警、大中队长也直接动手;大中队室内的公共场所以及小组卫生、扫厕所、倒马桶、清运垃圾等脏活都交由法轮功学员做;被强迫集中长时间地观看蓄意诽谤、污蔑法轮功的各种各类录像,集中听管教民警“上课”(使用的都是攻击法轮功的非公开发行的内部书籍和由政府机关办的专门网站上的资料),规定个人阅读攻击法轮功的书籍、资料,强迫法轮功学员写观后感想、心得体会、课堂作业、读书笔记、揭批稿(规定法轮功学员转化后还要写五篇揭批稿,不符合民警要求的要重写)等等,遇到什么大的活动(“两会”、奥运、晚会等)、天灾等,还被要求写感想、体会等,不识字的人员在做这些文字作业时,要么由自己口述、要么由其它劳教人员写了之后照抄,但内容要符合管教、大小组长等要求;再有,法轮功学员的转化、表现,要由省610办公室专管人员定期进行“验收”,验收前大队要强迫法轮功学员必须写参加验收的申请、参与并要在大队组织的揭批大会上进行揭批发言、逼迫参加验收的法轮功学员要在复印的师父照片上打叉等,之后,组织验收的610人员要查看被验收者的平时作业、强行要求被验收者参加书面考试(试卷数十页)、进行个别谈话等等,法轮功学员如果不服从安排、不按要求做,就要被“穿小鞋”整治。

方强劳教所对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行恶手段是多样的、多面性的,软硬兼施、阳谋阴谋并用,圆滑狡诈、暗藏杀机,紧随恶党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指令和步骤,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强行转化、言行控制和长时间(一年到两年半不等,有的还被劳教所加期)、多方面的身心折磨,以达到它们诽谤、栽赃、污蔑大法和大法创始人,让法轮功学员不信师父、与大法决裂和对法轮功学员肉体上消灭、精神上搞垮、名誉上搞臭等不可告人的目的。

方强劳教所四大队对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行恶的民警主要有:大队书记王飞、大队长魏红惠和徐育鸿、潘育华、朱康林等,省“610办公室”组织“验收”者为唐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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