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

切莫再以法律的名义诬陷善良
——致贵州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局、610等人员的信

向世庆,女,生于1949年,重庆杨家坪人,贵阳客车厂退休职工。2007年4月9日晚21点左右,向世庆走过贵阳市月亮岩时,发现一保安拉住一老太太,双方正在拉扯。同时,周围还有群众在不满的嘟嚷道:“炼法轮功怎么啦,宪法规定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关你什么事”。向世庆作为一法轮功修炼者,看见这一幕,自然义不容辞的上前站在老太太一边。保安把派出所人员叫来,把向世庆也一并绑架到了派出所。

几天后,向世庆被强制送往烂泥沟“610”转化基地,即贵阳市烂泥沟法西斯洗脑班。据调查了解,向世庆现已被贵州“610”非法组织秘密拘押长达两年之久,拘押处所就是臭名昭著的贵州“610”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黑窝,烂泥沟“610”转化基地。其对外冠冕堂皇的伪称:“贵阳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群众叫“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地址在贵阳市金竹镇烂泥路。

从1999年至今,中共镇压法轮功已近10个年头了,多少法轮功学员蒙冤入狱遭到灭绝人性的种种酷刑,甚至被迫害致死,还有数目不详的学员被中共活摘器官牟取暴利。仅贵州一地据不完全统计就有近五十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无数好人被迫害得妻离子散、流离失所。当你们在法律的名义下抓捕、关押、审判这些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时;当你们用粗暴甚至是野蛮手段逼迫这些善良人放弃他们的信仰时,你们是否在违背“人民执法者”的良知,你们是否在亵渎法律的神圣尊严?这是在干令中国法律千古蒙羞的坏事,而且还把自己及家人的未来推到了一个危险的境地。

希望此信能警醒那些长期被中共谎言、谬论毒害的人,唤醒那些还有希望复苏的良知。

*切莫再以法律的名义诬陷善良*

在这里我们首先必须明确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在我国究竟谁有权力制定、并解释法律?我国宪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没有立法权,只有执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据此:1999年7月22日,全国上下,媒体大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功的决定》;随后公安部又发布了一个:依据民政部的取缔决定而做的通告。民政部、公安部没有立法权,它们的决定、通告不是法律!

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第一次说:“法轮功是邪教”。第二天,《人民日报》便发表了题为《法轮功就是邪教》的社论。江泽民个人和人民日报评论员都没有立法权,他们的话和文章不是法律,他们定谁为邪教不仅无效,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999年10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一个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的法律文件:《关于取缔邪教,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但是《决定》中根本未提法轮功一个字。既然全国人大并未给法轮功定性,怎么可能成为镇压的依据呢?

199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47次会议,和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9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且不说“两高”在这里越权解释法律,是公然违反宪法的严重行为,单说这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未做出什么关于惩治邪教的规定,它们在这里又是解释谁的法律呢?简直是令人耻笑的荒唐闹剧!依此而修改的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强加于法轮功,当然也是荒诞的无稽之谈了。

很显然,中共特权集团是利用了许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把戏。

事实结论:直到今天为止,中国现行法律中根本没有一条法律将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一如既往地和平、理性讲述法轮功遭受到的非人迫害,是维护广大人民的知情权,也是完全合法的。

*谎言遮不住真理的光芒*

中共除了肆意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以外,多年来为了给镇压制造借口,煽动民众仇恨法轮功,控制全国二千多家媒体炮制假新闻,栽赃嫁祸,天天狂轰滥炸,抹黑法轮功,其中“天安门自焚”伪案可谓世界尽知。其手段低劣,漏洞百出,还屡创惊人的医学“奇迹”:刘思影在气管插管后四天能语音清晰的接受记者采访,还能唱歌;三度烧伤的患者需要暴露创面以可以随时观察创面变化,便于施布药物和处理创痂,可刘思影等却包的密密实实。这些稍懂医学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漏洞来,相信站在专业的角度去看,会发现更多荒谬的漏洞。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早在2001年8月3日就发表声明:“天安门自焚事件”是由中国政府一手导演的。

中共镇压法轮功已近十年,法轮功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洪传世界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仅台湾一地,修炼人数就从中共镇压开始的数千人,增加至现在的六十多万人。印度是个文明古国,法轮大法传入后,深受民众欢迎,目前在印度的邦加罗尔就有八十多所学校的师生在炼法轮功,以法轮功作为课间操。除中国大陆外,法轮功受到普遍欢迎,目前受到各国各级政府和民间机构的嘉奖和支持信将近三千项。法轮功真相传遍世界各个角落,到目前为止,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已被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

*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意在揭露迫害制止犯罪*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以党代法开动整个国家机器对法轮功進行疯狂镇压以来,无论多少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关、劳教、判刑被迫害致残、致疯、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可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的报复事件。中共专制独裁,堵塞言路。中共强制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和申诉的权利,蛮横的把所有上访、申诉都视为“闹事”、“扰乱”,并非法進行抓捕、关押,甚至劳教、判刑。

作为身处险境的法轮功学员,只能向社会呼吁,揭露迫害、制止迫害。

*及早抽身,解脱罪业,不当替罪羊*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共产党一向是说话不算数,几十年来,中共一贯的卸磨杀驴之术,世人皆知。文革中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参与迫害老干部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共810人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灭口,为了蒙骗家属,给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当初他们执行的也是上级的命令啊!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诸位千万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中共历史已经证明《九评共产党》一书所说的,“谁在什么问题上相信了共产党,谁就会在什么问题上丢掉小命”。

2004年江泽民下台时,曾私下派人同法轮功学员谈判,要求法轮功学员不追究他迫害法轮功的责任,其交换条件是,他将枪毙一批警察为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偿命。但法轮功学员认为,中共每次搞了迫害后,总以为平平反就没事了,然后又可以随时开始新的迫害。为了匡扶正义,彻底制止中共无休止地迫害中国人民,法轮功学员拒绝了这样的和解,而坚持要求惩办元凶。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一直以来都是暗箱操作,由上而下口头传达,不留痕迹。为什么呢?不就是为了到关键时刻好推卸责任吗?

当年纳粹战犯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公审时,希特勒罪恶政策的执行者、帮凶无一能幸免,而且漏网者,无时日长短,被终生通缉。历史启示人们:执行命令决不会成为犯法逃脱惩罚的借口!

现在面对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中共正在進退维谷、骑虎难下。江泽民、罗干等几十个迫害干将,已经在国际社会几十个国家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被告上法庭,即将面临全世界正义力量的审判!到了那一天,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的,作为具体施恶者,你怎么逃脱你自己的罪责?对于“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是不分国籍,各国皆能审判的罪!

那一天现在还没到来,就是还有赎回未来的机会,“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我们真诚劝告那些附和、参与迫害好人的人,要把眼光放的远一点,不要为了眼前一点小利就助纣为虐,种善因会结善果,种恶因会结恶果,“害人终害己”这些古话可是不能忘啊! 关系自己前途的大事要三思而后行。

*善恶有报是历史的规律,谁也逃脱不了*

乌云遮日可以一时,决不会长久!善恶有报终有时,从古到今,谁都逃脱不了这个历史规律。

近几年来,“六一零”、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他们很多人年轻力壮却突然得怪病或暴死,有的出车祸或蹊跷的意外死亡,有更多的是得了绝症,还有的是突然意外伤残或者家庭遭遇种种不测,……仅在国外明慧网上公开曝光的已有一万多例。指出这些只是希望人能够惊醒,引以为戒。纸张有限,只举几个典型例子:

◎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她乘坐的车与另一辆车追尾,车里的其他人安然无恙,她坐在后排最安全的位置上却被撞死,且死后三天闭不上眼。该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轮功很卖力,就在死前一天还亲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她亲妹妹都说相信是遭报应了。

◎ 河北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恶警何雪健,曾公然强奸了两位被他非法抓捕的、与他母亲年龄相仿的法轮功女学员。他后来得了阴茎癌,做了两次手术,其阴茎和睾丸全部切除,熬受着生不如死的痛苦,曾三次自杀未遂。

◎贵州大方县公安局副局长张进积极参与迫害,身患鼻咽癌,耗资数万仍医治无效而死于毕节市。

中共一党专制独裁统治几十年来,为维护它的特权稳定,搞了十几次各种名堂的政治运动,整死、害死了我们骨肉同胞八千多万,比一、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总和还多。一个人杀人,法律要判死刑,一个党杀害了那么多无辜百姓就完事了吗?

也许你认为中共现在正把持着中国的政治、军事和经济,现在还很强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能灭亡。但它的残暴已经罄竹难书、恶贯满穹宇,也是有目共睹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乃天理。

中国五千年的历史经历了多少朝代?哪一朝去了下一朝不来?每一次朝代更迭时都是贪腐猖獗,滥权专制,民怨沸腾之时,今天的中共离这一步还有多远?你们心里应该最清楚。要不然为什么那么多高官想方设法移民国外,没法移民的想方设法捞钱,能捞一块算一块,能捞一分算一分。这一切发人深思:中共的末日快到了。

人类的历史也告诉我们:迫害正义的从来没有成功过。古罗马帝国在一千多年前残酷镇压基督信徒,但是不仅没有灭掉基督信徒们的信仰,反而使基督教传遍全世界。古罗马帝国却因此遭到了上天的惩罚,在发生了四次大瘟疫(鼠疫、伤寒等)后灭亡了!

从“地利”上来说,我们贵州的公检法司人员应该较早清醒的才对,因为轰动世界的藏字石就在我们贵州,想必你们都已经听说过了,这块2亿7千万年前就内藏天机的“藏字石”,浮雕般写着“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经中科院专家考察证实是天然形成,中外一百多家媒体报道。建议你们每个人都亲自去都匀平塘县看看。这不预示老天要灭中共吗!天象变化到这一步,老天都“说话了”,你还不趁早为自己的未来打算吗?

*身处历史紧要关头的你如何自救*

一:退党

天灭中共时,必然要祸及其党徒、以及其追随者。有人以为,自己也没干坏事,与己无关。但是中共是由一个个成员组成的,那么,作为它政治组织的党、团、队的一员,你不表态退出,不脱离它,不就是他一伙的吗?那就会成为它的陪葬品。

2004年国外大纪元网站发表了《九评共产党》以来,越来越多的人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从而引发了席卷全球的退党大潮,迄今为止,已有超过五千万的民众在大纪元网上声明退出中共的一切组织。中共高层极度恐慌,中共体制内的很多人都清楚地看到了中共的末世败象,纷纷安排后路工程,更有许多高官也悄悄的打电话到大纪元声明退党。

中共红朝的覆灭是逃脱不了的历史规律,也是它自己作恶的必然报应,赶紧退出才是上策啊。为了你的安全,上国外大纪元网站退,或悄悄地贴在公共场所也行,用小名、化名都行,是生命与良知的选择,完全是为了你好。

二、停止迫害,还法律予公正

中共迫害法轮功给中国人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也耗费了中国纳税人大量的钱财,结束对法轮功的这场残酷的迫害已成为中国最迫在眉睫之事。

现今中国大陆司法程序只是一个幌子,中国法律不仅不能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反而成为中共打击人民的利器,要把法律的精神落到实处,还司法本来面目,停止一切迫害行为,将功补过。同时还有一点不能忽视的就是:赶紧搜集保存迫害法轮功的证据。

人类对中共的审判也指日可待!到了那一天,中共是不会有几个敢于承认就是自己下令镇压的,他们会把责任推给下属,推给其他人。那么此时,谁手中有秘密,谁就占据主动,谁就有立功的可能。

三、维护正义,理性选择未来

2004年,“全国十大杰出律师”之一的高智晟律师,曾三度上书全国人大和胡锦涛、温家宝,强烈呼吁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 2008年12月,李苏滨等九位律师介入青岛将为陆雪琴等13名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李苏滨律师就为什么要替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时说:“我们所见到的法轮功修炼者,他们都是最守法的公民,他们的言谈举止都是全国人民的楷模,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女。”

中共的垮台已成必然,在没有共产党的新纪元,我们的国家将需要大量真正忧国忧民的正义之士复兴中华,从建新的社会体制。所谓乱世出英雄,此时对正义、良知的维护,必定为自己迎来光明的将来。

最后我们想再次向贵州公、检、法、司系统内全体有良知的人呼吁:在邪党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罪恶暴行中,不管你是什么工作,什么职位,请千万守住自己的良知,不要被邪党逼良为娼,丧失自己明辨是非和清白做人的准则,不要为蝇头小利和短视协从作恶,从而成为邪党的陪葬。历史告诉我们,灾难也就是机会。目前,我们中华民族正处于邪灵祸乱中华的苦难之中,但黎明即将冲破黑暗,你有所作为的机会也是转瞬即逝。所以,在这里奉劝各位,在这人类历史的关键时刻,请展示你的良知与勇气,从内心深处脱离邪党的控制(声明退党、退团、退队),找回久违了的本性,明辨是非善恶,利用自己工作、生活中的便利善待法轮功修炼者,大是大非面前要清醒啊,真心希望你们逃过此劫,守护好自己的将来。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也不能预测自己的将来,但可以选择自己的未来。

千金难买忠言,记住吧:分明指与平川路,莫把忠言当恶言。

新年伊始,正是万家团圆之时,多少贵州的法轮功学员身陷囹圄,又有多少人被迫害流离失所,他们的亲人只能泪眼相对,无语哽咽。

公道自在人心,我们将坚持不懈的将真相讲给贵州的每一位父老乡亲,直到蒙冤入狱的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的那一天,我们相信,贵州的父老乡亲们都会对善恶正邪作出理性的判断。

贵州大法弟子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