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宁夏大法弟子栾凝再次被非法判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二日】近日获悉,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法院对大法弟子栾凝非法判刑四年。栾凝正在上诉。栾凝的母亲因儿子长时间被迫害,在痛苦压力中于二月二十七日离开人世。“六一零”恶徒都剥夺栾凝为母亲送殡的权利。

大法弟子栾凝,男,大学学历,原宁夏劳动人事厅某处副处长。曾因到北京上访,被邪党非法判刑三年、开除工作。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银川市西夏区九名恶警伙同居委会的两名恶人,闯入栾凝家中,再次强行绑架他并非法抄家。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法院对栾凝非法庭审,宁夏政法委、“六一零”不法人员如临大敌,操控大批警察、警车将法院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只给了五个旁听证,不让其他人入内。在栾凝为自己辩护的时间内,法官李节利多次阻挠,非法限制栾凝阐述事实真相的权利。非法庭审后没有宣判。

开庭当天当局还出动多辆警车。二、三十名国保警察对一小区民宅强行撬锁,绑架了六名大法弟子,在当天闭庭后才陆续放人。详情还有待补充。

中共恶党徒无视法律、践踏人权,在近十年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中犯下了滔天大罪。天灭中共指日可待,死心塌地、心存侥幸、以各种借口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上天留给你们将功赎罪的时日不多了!赶快悬崖勒马、弥补过失才是明智之举。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法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西路,邮编750021
院长:张学峰(参与非法开庭)
副院长:王海滨
副院长:李节利 (参与非法开庭)
副院长:柴明
刑庭长:吴卫平(参与非法开庭)
副庭长:王海涛
副庭长:尚晓梅(参与非法开庭)
审判员:高明、于丽芹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