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易县法院开庭践踏法律,正义律师当庭揭露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六日】河北省保定市易县邪党法院2009年5月8日再次对法轮功学员王德谦、李保金、王亚芹、王静华、钟淑花、隗友贵、许桂芬夫妇等7人进行了非法开庭。

主审法官:姚士春,审判长是孙春梅,审判员:崔小娟,书记员:叶清波(音),检察院的公诉人是高建胜,书记员赵保德。

5月8日这天一大早王德谦、李保金亲朋好友来到易县法院,一想跟自己的亲人见上一面,二要看看“执法人员”怎么判案。上午约9:20,在法院一楼约12平米的小会议厅庭审开始,先是王德谦及李保金被戴铐进来,陆续被不法机构“判几年缓几年”的大法学员王亚芹、王金花、钟淑花及隗有桂、许桂芬夫妇等5人,也被传来。法院明明说公开审理,可法警限制人数,让王德谦、李保金每家留三名代表,但家属谁也不愿失去见亲人的机会,跟法警说我们站着听,让我们多留几个人吧,两个戴眼镜的穿便装的法警及领导,不断的冲大家吼叫,往外推拉旁听人员,其他法警也不断施威驱赶,最后只留下6个旁听的。

王德谦,男,58岁,原涞水县林清寺中学优秀教师,河北民间优秀的艺术家。他的雕塑,细腻优美,栩栩如生。他的双钩书法在当地堪称一绝,经常为当地的百姓义务装饰门窗,深受当地人喜爱。他不但美术艺术造诣深,音乐造诣也很高,他既精通管乐,又熟悉弦乐,自制了许多传统管弦乐器。在任教期间,他任劳任怨,一人兼多门课程,音、体、美全由他一人担任。他待学生和蔼可亲,认真负责。同学们尊敬他,爱戴他,真正视他为良师益友。他多次遭学校、龙门乡派出所、县政府、保定劳教所非法迫害。2008年3月15日被河北省易县公安局从家中无端绑架,家被恶人恶警翻的底朝天,家中的艺术品被抢劫,2008年11月18日河北易县法院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出枉判王德谦四年的判决。

李保金,男,40岁,易县裴山镇裴山村法轮功学员,自2008年3月4日被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田国军一伙绑架,2008年11月18日易县法院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况下作出枉判李保金三年的判决。

王德谦、李保金俩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聘请律师为其辩护,上诉到保定中级法院,中级法院驳回易县法院判决,要求易县法院从新审理。王德谦聘请的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的王雅军等二位律师及李保金聘请的保定的李律师,在法院二审开庭辩护中。三位律师冲破重重障碍,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十年来,中共易县公、检、法、司助纣为虐,串通一气,对大法弟子残酷迫害,想抓就抓,想打就打,抓了就重判,曾在2001年重判十三名大法弟子,最长被非法判刑十五年,最少被判刑八年。

在5月8日这次庭审上,王德谦身体看起来很虚弱,由两人架着走进法庭。他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信仰合法,不断揭露公安局、检察院构陷他的事实。

公诉人高建胜拿出资料试图用作“罪证”,如在谁谁家搜出电脑、打印机等,律师反驳:这些与本案没有关联,也不具合法性,不能作为王德谦、李保金犯罪的证据,因为这些东西是他们的私有物品,并没有哪个组织为他提供。当公诉人拿出证人证言时,律师指出有造假行为,如:同一人签名却出现两种字体,捏造王德谦罪状日期竟然是在王在保定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派出所所长、民警当证明人,律师指出:二人作证的主体不合法,办案民警,属于侦查人员,是控方主体的一个组成部份,对本案有重大的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证人。公诉人被驳得哑口无言,一会儿用机械的微笑,一会儿用咆哮,来掩盖他内心的极端恐惧、狼狈,整个庭审过程中,他出去进来十几趟,坐立不安,几次出错,审判长老是给他纠正。在问另5个大法学员话时,面对正义律师辩护,5人正义感、良知促使他们想走信师信法的路,回答法院及公诉人话与上次多有不同,敢于公开讲她们没有罪。公诉人高建胜开始大耍恐吓手段,暗示必须按他的要求配合回答,否则随时可把他们投入监狱,最后对法院说:针对这5人今天态度,我提出要求法院从新审理。

这次庭审,其实公、检、法、司、610早做了预谋,先是头天下午3:00左右律师王雅军二人到易县看守所,要求会见王德谦,遭陈姓所长拒绝,故意说要得到法院批文。律师到法院,法院说没这规定,最后也没见到当事人。当家人打电话到看守所问为什么不让见时,他们利用律师与家人还未见面之机钻空子,故意抵赖说:谁说没见着?开庭时法院楼上大厅明明空着,却安排狭小的地方,房顶上有监控器,另安排了专人摄像,家人及律师要求换到大厅,但找不到管事的人,问审判长电话都说不知道。庭外等候的人站满了大厅,国保、610、便衣等来了很多,有的拿着手铐,国保大队长拿着摄像机从大厅追到街上,给每个人摄像。

非法庭审过程中,执法人员执法犯法之处:

第一、按法院规定,庭审期间,上次已参与审理此案的刑一庭庭长杜启国本该回避,却在室内后排充当打手,向家属咆哮、驱逐,又直接指挥审判长,最后当审判长对5位中上次有“立功”表现的、这次没按他的意思“引导”出来时,他急不可耐的冲到审判席审判长桌前,指手画脚,直到按他的意思走完程序为止。此外还有两位院长身份的穿便装在后面旁听,也不时遥控,当保定李律师正义辩护时:他挥手示意主审姚启国制止。国保、610、穿便装进进出出,拎着铐子,晃来晃去,近5个小时庭审还没结束,家属想上厕所,法警说出去就再别进来。公诉人在庭上被律师辩得话说不出来时,就拍桌子,大喊大叫,咆哮公堂却无人制止,法官听之任之,如此的亵渎法律,实在是有法不依。而对律师的辩护却多次强行打断、制止。

第二、法官根本没有基本的法制理念。非法庭审时,律师要求法院给当事人解下手铐,因为他充其量也是个嫌疑人,不是犯人。审判长请示领导后说:别的地方还戴脚镣呢,考虑环境问题,人跑了负不起责任,就是不给去掉手铐。三位律师的发言不断被审判长、公诉人打断。

其三、律师们义正辞严的依法逐一驳回了公诉人对二位“被告人”所有指控,公诉人理屈词穷,至非法庭审结束也未拿出新的证据。如果法庭能真正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王德谦、李保金理应当庭释放。然而庭审结束,二位无辜的受害人又被非法关押到易县看守所。

公诉人对王德谦声称:你想炼就在家炼嘛;王德谦回应说:真善忍,如果如你们所说是邪的,我在家炼就不邪了吗?可事实上我就是在家被他们非法抄家、绑架的嘛。公诉人无言以对。

最后进入庭审辩论阶段,庭上辩论激烈,律师有理有据,控方明显软弱无力,理屈词穷,虽然法院多次阻挠,律师基本把该阐明的内容讲完了。

李律师在庭上,面对法官阻止、公诉人的喊叫,据理力争,围绕信仰法轮功合法,进行辩护。辩护提纲如下:
一、 维护我国宪法尊严,切实保障我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二、 我国至今没有判定法轮功为邪教
三、 宗教信仰只能自由,不能强迫打压
四、 指控被告人李保金涉嫌犯罪不实,他信奉法轮功并无犯罪行为。

起诉书中写到:“李被非法劳教一年回来后,多次与他人到高碑店、易县城内王金花家,积极参加法轮功人员非法集会活动”。李律师说:“即便如此认定是事实,也不能作为判罪量刑的依据”因为法律并未规定“积极参加法轮功人员集会活动”应当判刑。

王雅军律师也进行了辩护:

《起诉书》证据不足,在逻辑上是荒谬的。公诉人偷换了法轮功与“邪教组织”的概念来判定法轮功学员“有罪”。从普世价值、宪政精神等层面,律师论述了对信仰进行惩治的规范体系因违宪而无效,王德谦的行为属于个人信仰,受宪法保障,王德谦无罪。中共当局公布的关于法轮功的一系列文件,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因违宪无效而不能作为处理依据;司法解释违反《宪法》和《立法法》而不能作为处理依据。

王雅军律师说:本案看似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实际上是一起不寻常的宪法案件,一个关涉公民信仰自由的大案。如果抛开宪法,只在法律法规层面考虑问题,就会出现合宪的行为受到违宪的法律法规的惩治,形成“政府放火不是罪,公民点灯要判刑”的不公正局面。

请各位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实践法治精神,判本案被告人王德谦无罪。

王雅军律师说:我愿意以二战结束后德国的马丁-内莫勒牧师那段著名的忏悔与大家共勉:“在德国,他们先开始对付共产党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后来他们对付犹太人,我也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对付工人运动者,我也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人运动者;后来他们对付天主教徒,我还是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对付我,这时已没有人剩下来可以为我说话了……”。

涞水县迫害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区号:0312
林清寺中学电话:0312-4578646
齐泽静 乡书记 0312-4522846(宅)
张文刚 乡副书记 0312-4578920 (宅)
龙门乡政府 0312-4617179(办)
龙门乡派出所:0312-4617110 龙门乡:0312-4617137
张建龙 1393225295
张文刚13730168878
汪洋 13630862616
张涛(副所长)13803272090
张爱军(人大主任)4621325(宅)手机:13582208265
丁树才(音)(乡书记)4526261(宅)手机:13833293596
杨福兴(所长):13931286271
张建龙: 13932252955

龙门乡相关电话:
国土所:张晓安:13780329169
林业站:王兴胜:13933243499
董树军(乡长):宅电:4522995手机:13513438026
李学鹏(乡长):13613227637
曹宇章(武装部长):13111667105
李海江:13582990339
岳国:宅电:4578125手机:13833209415
孟凡敏:宅电:4578622手机:13831235397
王新城: 4617108(宅)手机:13630862630
张建党:13832264393
桑文河:宅电:4615058手机:13722213354
张宏武:4617190(宅)手机:13400498670
孙玉珍:13582283735
张文刚13730168878
张文刚妻子的手机:13663390356
汪洋 13630862616
高祥明(河口村):宅电:4617392
九集庄村:王秀琴:宅电:4617418手机:13731479949
陈景瑞:宅电:4617428
岭西村:赵忠:宅电:4614019手机:13722259763
赵春明:宅电:4614164

易县迫害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电话区号0312,邮编:074200:
易县看守所电话:4700162,4700161
易县拘留所所长:刘所长  张所长 陈所长
易县公安局电话:-8225111易县公安局局长  翟国辉
易县公安局副局长 石庆河   值班电话  8212110
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8225111
大队长:田国军  副大队长:张海燕 许秀珍
易县公安局 值班电话  8212110

指挥中心:-8221110
国保大队办公室:8212918
国保大队队长田国军手机:13832205568 0312—8212918(办)
易县法院刑事一庭庭长杜启国:小灵通区号:0312——8533192
易县法院刑事一庭办公室8211321
易县检察院办公室:8211221
易县检察院起诉科办公室:8218033
易县检察院起诉科(办)8218033
易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高建胜)1390891670
负责审理王德谦的“刑一庭”(办)8533192
负责审理王德谦案子的责任人:马清富(法官)13513120168
易县裴出镇派出所 8818386,8818286
裴山村村主任李金贵家电话 8810077

易委县政府:
刘立明 书 记 8887777(办) 6411777(宅)13833216777
刘德明 县 长 8887789(办) 5018446(宅)13903120825
张树林 副书记 8887678(办) 3077237(宅)13603120299
张贺良 副书记  8887788(办) 3337197(宅)13932265566
时焕瑞 副书记 8269699(办)0311-87065527(宅)13180454273
宋海振 人大主任8887666(办) 3012780(宅)13603121612
杨春立 政协主席8269688(办) 8232999(宅)13700329126
商少璞 常委 常务副县长 8269369(办)13831299222
彭禄江 常委 人武部政委 8211037(办)13803270337
范增振 常委 组织部长  8887111(办) 3265170(宅)13931380088
高文杰 常委 宣传部长  8887689(办) 8850185(宅)13603121686
郑斌慧 常委 农工委书记 8887698(办) 8211131(宅)13603224068
张剑  常委 县委办主任 8887999(办) 13803272816
王涛  常委 宣传部长  8887816(办) 3850018(宅)13703369912
杨瑞林 副县长     8269888(办  8212976(宅)13903365679
张 良 副县长     8269518(办) 8212195(宅)13703361518
刘新桥 副县长     8269969(办) 5029221(宅)13930222779
张树才 副县长     8269276(办) 8686856(宅)13903122276
赵春生 副县长     8887966(办) 8222977(宅)13503362088
郝顺清 副县长     8269998(办) 5866589(宅)13803279696
郝国正 法院院长    8220666(办) 5325818(宅)13933259999
刘志刚 检察院检察长  8212991(办) 3856638(宅)13832286638
崔亚平 政府办主任   8269318(办) 8229718(宅)13503229892
县委办 8887002(值班) 8887001(传真)
易县政法委书记、610主任:张树林
政府办 8269000 8269222(值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