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中的几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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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我是山东青岛胶州的一名大法弟子,今年六十七岁了,我是九七年十月十一日开始修炼大法的。一开始就能打坐半小时,但我不识字,一开始光听同修念大法书,心里很着急,就想我能认识字就好了。有了这一念,师父就帮助我,慢慢的在集体学法的时候,我就跟着一小段一小段的用手指着念,在同修和家人的帮助下,《转法轮》全会念了,里面的《论语》也能背了,《明慧周刊》也能看了,真是神奇呀!

修炼之前我身体很不好,关节、颈椎等都不好,修炼后都好了,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得法后,我还主动提出赡养婆婆(婆婆原本归大伯哥家养,我家养公公,已养老送终了),得到了全村人的赞扬,一家人非常和睦,也很支持我学大法。

自九九年六月以来,我因去过北京天安门请愿、参加集体学法,被胶州北关派出所、胶州拘留所非法拘留三次共计八个多月,迫害中失去人身自由,不许随便大小便,罚款两千多元,这其中最难的是家庭关,我都不想活了,当我在哭的时候,耳边有一个声音说:“不能死!”我也想,是啊,不能给大法抹黑,要坚强的修下去。之后,师父也一再点悟,增强我炼功的信心。

最神奇的是二零零八年十月的一天,我下了班,骑着自行车往回走,迎面疾驰过来一辆摩托车,真是取命来的,连自行车轮胎都撞下来了,骑摩托车的小伙子吓呆了。我那时心里想没事,我要自己站起来,还要给小伙子讲真相,结果,我就从地上慢慢站起来,给小伙子说了我是修法轮大法的,讲了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小伙子明白真相后,退出了少先队。

晚上我的腿上出了一点血,身上有几块青,别无大碍,第二天我又去上班了。我知道是师父救了我,使我既还了业,又替我化解成了善缘,真是“大法善解渊源”呀!

轮回转世中,生生都是为了此生能得法,今生能得法,我多幸福啊!感谢师父的慈悲苦度,磕磕绊绊走到今天,虽然我有许多做的不足的地方,但师父始终不肯丢下我,没有语言能表达我对师父的感激之情,惟有精進再精進,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路,跟师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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