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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颠覆的是中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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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在明慧网上,每天都可以看到有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精神崩溃、家破人亡的事例,人们也许会问:他们究竟犯了什么法要受到如此迫害,而中共邪党的执法机构又是凭借什么权力而恣意妄为?

据明慧网相关报导显示,法轮功学员多数被冠以两种罪名被关押于中共邪党监牢:“利用×教组织妨碍法律实施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自二零零七年以来,全国陆续出现一些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从法律角度证明法轮功学员是无罪的,中国法律明文规定,法轮功不在法律规定的×教组织范围之内,法轮功不是×教,所以法轮功学员当然也不会“利用×教组织妨碍法律实施”。

至于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邪党人员称是因为在搜查法轮功学员住所时有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和《九评共产党》书籍。然而讲述法轮功真相并不会对国家政权有什么威胁,国内国外的法轮功学员讲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危害到国家,至于说《九评共产党》揭穿了中共邪党的真面目就被认为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那么全中国人90%以上都要获罪入狱了,现今社会有几人不骂中国共产党,有几人不对中共邪党的贪污腐败恨之入骨的。从法律上讲,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所以中共邪党执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也是不成立的。

既然法律上不能证明法轮功有罪,他们又是怎么被投入监牢的呢?2009年2月6日沈阳市皇姑区法院非法庭审几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也许可以提供一些答案。开庭前,沈阳市司法局给相关辩护律师打电话,要求律师辩护时不能改变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定性,并且威胁律师要考虑后果,指示街道、居委会找到法轮功学员家属,阻止家属去法庭旁听,开庭当天,以安检为由阻止律师入庭辩护。也就是说,沈阳司法局在导演一场只有演员,没有观众的戏给自己看,而这一切的幕后主使正是中共邪党的盖世太保组“六一零”办公室(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

中国大陆的司法人员都知道,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法院、检察院根本就没有任何司法权,定罪量刑全凭“六一零”的一句话,可以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判个10年8年,国家的法律在“六一零”面前一文不值,没有任何法律尊严,因为“六一零”维护的是中共邪党的利益,是中共邪党在法律之外的一只黑手。当然,法律上也没有指明中共邪党是邪教组织,但利用中共邪党的黑帮组织妨碍法律实施应该也是违法的吧!

这是中共邪党反复宣传灌输给中国人的,可是中共邪党的所为却令人匪夷所思。中共邪党一边喊着“维护国家政权”,一边却宣传“造反有理”,十年文革浩劫使中国社会动荡不安,天昏地暗;中共邪党高喊“爱国”,却把一百四十四万平方公里土地白白送给了俄罗斯,半个黑瞎子岛只留下最差的土地,好的都给了人,割出个蒙古让人家独立,把一个桑叶版图的中国搞成个瘦公鸡,“爱国”需要送那么多土地给别人吗!中共邪党声称“以法治国”,可是下到村官,上到中共邪党党国大员,无不叫嚣“我就是法”,一个中共邪党的官员就可以代表法律,中共邪党的劳教所监狱的恶警也是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令人发指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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