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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洪山区法院非法庭审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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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湖北省武汉洪山区法院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对大法弟子胡慧芳、陈曼、周肖军等进行非法庭审。当地邪党“六一零”、公安及政府、街道各级人员,在开庭之前绞尽脑汁阻扰家人到庭;开庭时兴师动众,在法庭外大打出手,演出了一场闹剧;在庭上,对辩护律师的义正词严却无理、无言以对。

各级邪党人员的无耻行径

2009年4月9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刑庭突然通知被非法起诉的法轮功学员的家里,说每家只能去两个人。本来是公开开庭,大家都能去旁听,怎么能限制旁听人数呢?那还是公开开庭吗?还有公正吗?法庭连开庭旁听都不能公正对待,那还能有多大的公正让人可以信赖呢?在这个问题上洪山区法院已经违法了。

接下来,被非法起诉的法轮功学员的家人都相继接到街道或社区的电话。

上午,胡慧芳的丈夫张伟接到电话,对方声称是他们居住社区的,明天陪他们去法院。当问他们社区是怎么知道明天要开庭,回答是青山区“六一零”袁主任让他们办的。

下午,陈曼的家里接到电话也是社区明天要陪他们去法院。在被拒绝后,当天傍晚,杨园街道的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杨园街派出所所长和社区主任又来到陈曼家里,说明天他们送陈曼的母亲到法院见陈曼,然后就把陈曼的母亲直接送回来,不参加开庭。陈曼的母亲说:“那不是押我去见女儿,我有压力,我又没有犯罪。”来人说如果不是他们陪着去,她去了也见不到女儿陈曼。陈曼的母亲说:“是法官今天同意我去见女儿,没有说让你们陪着,怎么又变了呢?”来人称他们也没有办法,是上边的压力,要不他们的饭碗都保不住。然而当周玉莲老人身体被摧残到生活自理都困难的情况下,、希望市、区、街道各级官员能出面关心一下把陈曼接回来时,这些官员都推说陈曼户口不在本地,不管。陈曼的母亲只得被迫说,那她就不去看女儿陈曼了。

同样,法轮功学员周肖军的家人也受到这样的无理询问,派出所管段户籍还到其所在社区的法轮功学员家里,一一警告:不要去,炼法轮功的人去一个抓一个。其他被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的家里也收到来自六一零的警告。

法庭前便衣大打出手 暴露邪党虚弱本质

4月10日开庭当天,洪山区法院大门紧闭,法院内外停着各式各样的警车,穿制服的公安人员在旁边待命。法院门口站满了市区“六一零”、国保大队的特务,相关派出所派出的便衣,把整个洪山区法院这边的人行道都堵满了。周围街道也布满了便衣特务。只要有人从这里走过,便衣特务们就一拥而上进行盘问、驱赶,极尽疯狂。行人只得绕道走。

由于来的便衣是不同部门的,互相之间不认识,有几个便衣在马路对面摄像,特务看见,大呼小叫,最后核实是他们自己人,有的看见围观人就驱赶,其实围观的是其它部门的便衣。

胡慧芳的父亲胡爹爹带着不满十岁的外孙女来到法院门口,想让孩子见一见自己很久没见面的母亲。但被拦下来,说孩子不准进。

周肖军的妻子周琼和周肖军的父母亲到门口,周肖军父亲被拦下来不让进,大门开了一条缝只让周肖军母亲和妻子进去。

远处,陈曼的老母亲在女婿张伟杰和一个阿姨搀扶下走过来。便衣远远看见,便一窝蜂式的跑过来,围上他们,用手指指点点,你是谁?你是谁?陈曼的母亲解释道这个是照顾我的阿姨。特务拦住阿姨不让往前走。陈曼的母亲苦苦解释这个阿姨是照顾我的,不能走开。特务不依,开始动手拉阿姨,惊慌中陈曼的母亲叫了一声倒下。特务们还想把扶陈曼母亲的阿姨拽走。一幅凄惨的场面。公安一处特务开始驱赶指责,不让围观,以免引起过路人的注意。围观的都是各区和派出所的便衣。陈曼的母亲被搀扶着艰难的往洪山法院的大门口挪去。当到了洪山区法院大门口,大门开了一条缝让陈曼母亲和张伟杰进去,但不让来搀扶的阿姨进去,便衣特务拥上来抓走阿姨。

辩护律师也一度被警察拦在外面,并被告知今天都不开庭。当律师说是来参加今天这个开庭,并说出庭长的名字后,才被允许登记后再进去。

进门后的安全检查也是超出人们想象的,把身上东西存放后,经过安全检查通道检查,再被一个拿探测仪的警察检查一遍。楼道里除了法院人员之外,就是“六一零”和一处便衣特务。整个场面一片混乱。他们还是把陈曼的母亲在开庭前带出法院,在法院门口六一零女特务迫不及待的将陈曼的母亲拉出去。

律师阐述信仰无罪 指出公安伪造证据

开庭后,在起诉方的洪山区检察院提供了证据之后,由陈曼的辩护律师黎雄斌首先阐述本次起诉的不合法。作为检控方的洪山区检察院的两次起诉文件竟使用同一个批号,一个案子有两个起诉。是因为洪山区检察院在被揭露其起诉证据是伪造的之后,洪山区检察院又赶紧伪造了一个新的“证据”,所以擅自更改“案件”中起诉内容。

其次,关于“本案”过程中的不合法性。“本案”过程中有三个月监视居住的不合法性。按监视居住的要求,被监视居住的对像如果有居住场所应在自己居住场所行使监视居住。他们几个都有家──居住场所,但他们几个都是在六一零办的洗脑班内监视居住。请问“洗脑班”是什么地方,有什么理由对人实行“监视居住”。

在证据部份,黎雄斌律师询问陈曼2007年6月9日为什么被行政拘留,陈曼说不清楚。黎雄斌律师要求法庭出示有关陈曼于2007年6月9日被行政拘留的法律文件。当法官问黎雄斌律师你不是复印了这个文件吗?黎雄斌律师要求看原件。洪山区检察院的秦雨辩解,证据是公安机关提供的,不会有问题,并说复印件和原件有相同法律效力。黎雄斌律师看了复印件后问陈曼,你见过这个东西没有,陈曼说没有。黎雄斌律师问陈曼,他们告诉你在被行政拘留期间的权利没有,陈曼说没有。

黎雄斌律师指出复印件有伪造疑点,第一,行政拘留书上的两个证人张靖、黄镜钊既没有身份,也没有性别、职业、籍贯等个人信息,到底是谁不知道。第二、写的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字迹,跟证明人签名不一样,不知道是谁写的。

由此可见,关于公安局一处和江岸区分局一起伪造的关于陈曼于2007年被劳教的假证据,公安局一处和江岸区分局不甘心,又伪造了一份陈曼被行政拘留的法律文件复印件,但从法庭上可以看出,洪山区检察院的秦雨和彭晓东参与了这些伪造证据。在此我们也请“追查国际”对秦雨和彭晓东这两个人进行调查。整个案件就是一个由“六一零”操控的利用公安一处和洪山区检察院、法院编导的一个事实不清、伪造证据的迫害大法弟子的闹剧。

洪山区检察院的秦雨和彭晓东又拿出证人材料,但材料中明显都是虚假的,是在公安一处特务威逼下写的。值得强调的是他们甚至拿出未成年孩子写的东西,作为所谓“证据”,把孩子父母、师长陷害入狱。武汉市“六一零”和公安一处和洪山区检察院干的都是连人都不配的丧尽天良的坏事。黎雄斌律师阐述被庭长打断。

谁在破坏法律实施

代理胡慧芳的辩护律师李顺章,也指出用《刑法》300条作为起诉依据不足,同时指出共产党的组织没有权力抓人,洗脑班是非法机构。针对洪山区检察院的秦雨等声称有法律文件说法轮功是×教,律师指出,直到目前他也没有看到哪个法律文件讲了法轮功是×教,如果有应该拿出来让大家看,为什么不能见人呢。

最后律师指出:如果他们没有破坏法律实施,那就是你们在破坏法律实施。

法庭上聚集的人越来越多,法警、法官、工作人员、六一零官员、特务都在听律师们的演讲。律师给他们上了一堂法律课,原来迫害法轮功违法。在场的“六一零”官员听的耷拉下脑袋,也许,他们才明白他们干的事连它们自己的法律都违背了,用它们自己的法律都能审判他们;也许,他们还有一点点羞耻心,在如此无理、不堪的罪行下,不敢平视。

在邪党对法轮功迫害中,造就了一群不讲法、不懂法、不守法,却敢于违法犯法的公检法人员。中共邪党利用、操纵公检法,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破坏法律实施。此时,就在法庭外,“六一零”和公安一处的便衣特务们,正在用邪党给它们的权力,扰乱社会,公然破坏法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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