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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法弟子李津鹏再次面临非法开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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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北京大法弟子李津鹏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恶警以悬挂条幅为由绑架。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被海淀区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五年。李津鹏本人提出上诉,家人也为他请了辩护律师,现进入所谓二审阶段。


李津鹏照片

李津鹏,北京人,42岁,大学文化,从事制冷行业,原在北京市文物局工作,之后下海自己经营一家公司。对待所雇用的人员,一视同仁,生活上给予照顾、工作中不遗余力的给予帮助指导,被下属视为兄长和老师。

在他的同学中,李津鹏也是以热心助人、豪爽善良、敢于担当著称,同学间称他为大哥。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又是学法小组里公认的最为善良的人,总是关照大家服务别人。

二零零零年六月,李津鹏由于在紫竹院公园公开炼功被非法拘留15天。那次集体炼功北京工商学院的讲师赵欣也在,后被海淀公安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北京海淀丰台两地警察又以李津鹏印刷大法资料为名,非法判刑6年。在监狱里李津鹏是被迫害最为严重的大法弟子之一,身体受到极度摧残。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重获自由的李津鹏在他众多同学的迎接下返回北京。当时得知李津鹏即将出狱日期,他的同学们从北京开了好几辆车去天津监狱门口迎接他们的英雄,并说一定要开他们能有的最好的车去接他们的好大哥,其场面极为热烈感人。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海淀公安、“六一零”、海淀区万寿寺派出所又以李津鹏悬挂“天要灭中共,退党平安”的条幅为借口,再次绑架大法弟子李津鹏。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邪党的公安机构又对李津鹏做出非法劳教二年六个月的决定,这期间李津鹏抵制一切强加的迫害、坚决不配合。公安恶警、“六一零”恶徒恼羞成怒,在非法超期关押李津鹏一年四个月后,又对他判刑五年。

目前,李津鹏的家人已委托律师提起上诉,案件处于二审阶段。请国内外正义人士给予关注和支援。希望知情人补充相关资料信息。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部门:

北京海淀区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龙岗路25号。
邮编:100092。
海淀看守所所长电话:10-62902266或3500
所长白刚 010-62902266转3502
队长 朱峰 010-82883420
值班预审电话:62905258或3770
海淀分局电话:010-82519110

直接参与迫害李津鹏的北京市公安610成员:
张璐,警号 003064,电话 010-87395242,手机 15300179755。
王磊,(资料待查)

负责审理此案主法官贾某,网上查过可能叫贾连春,1962年6月生,电话:010-59891565
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在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邮编 100040。

海淀区万寿寺派出所范泽宫 13801266982。
条幅出现的小区:海淀区车道沟南里20号楼8层公共阳台,发现条幅报警的人是住在此楼的居民付孟莲。摘下条幅的人是车道沟早市上班的李普旭及小区保安。
邮编:100081。

所谓证人:均为李津鹏居住地海淀区北进西里16号楼院内保安。
王殿宏,北京德华物业公司主管。
薛美林,北京德华物业公司保安员。
孟庆杰,北京德华物业公司保安员。
刘丙雷,北京德华物业公司保安员。
王宝伶,北京德华物业公司保安员。
邮编:100081。

配合公安抄家搜查李津鹏家的见证人:
叶文泽,1959年生,是李津鹏居住地居委会主任。家住西城区千竿胡同。

海淀公安分局
海淀区长椿桥15号 邮编:100089
海淀公安分局电话:010-82519110
局长张伟刚,政委王聚成
分局纪委 010-82519180,督察 010-82519210
预审员:010-62902266转107室
督察办 82519638 , 82519213,政治处 82519140 , 82519529
内保处 010-82519636 , 82519638 , 82519216 , 82519213

海淀区清河预审处(拘留所)预审处处长 孙爱军
电话:办公室:010-62902266-3702
手机:1380100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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