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山东省高密市大法弟子赵廷秀、宋芳、薛建新、毛永芳、毛永春、蔡玉珍、郭洪法、赵秀云、唐连洪、张桂芝、薛加贵、郭玉兰、李世杰、王彤天、颜丽、荆霞、张翠花、呼聚本、徐艳珍、王德和、王彤天等大法弟子,于2月28日早晨7点左右被山东省高密市610恶警伙同高密市公安局各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高密市看守所。同时,多位大法弟子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以及私人轿车甚至大量现金及存折等私人财物被一同抢劫。
目前赵廷秀、蔡玉珍、张桂芝、郭玉兰、高嗣珍、赵秀云等六位大法弟子已经回家,其他大法弟子仍被非法关押。
参与这次绑架行动的有高密市610恶警、高密市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拒城河镇派出所、姚哥庄派出所、康庄镇派出所、南关派出所、交通派出所、井沟镇派出所、高密市看守所等多个单位。
在此,我们呼吁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立即停止你们的恶行,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仍被非法关押的高密市大法弟子。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自九二年传出,十六年的风风雨雨,历经魔难走到今天。现已传遍全球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修炼者道德回升,身心健康。目前,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先后获得两千多项褒奖与支持,世界各地纷纷设立法轮大法日、法轮大法周、法轮大法月。特别是,由大法弟子组成的神韵艺术团的演出正在全球如火如荼的进行,并且好评如潮,人们争相观看,海外华人感觉真正找到了民族之根,并为之深感骄傲。
信仰自由 镇压法轮功违法
大法弟子修炼法轮大法完全合法。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信仰自由”作为一种价值,被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保护,干涉信仰自由往往就构成犯罪。中国《刑法》中也明确规定有“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大法弟子修炼法轮大法及其宣传法轮大法行为都属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范畴,过程中不损及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利益,不涉及破坏社会秩序,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符合宪法规定,符合信仰自由的普世价值,符合人权宣言和国际公约,是完全合法的行为。
当前各地法院给大法弟子扣以“破坏法律实施”罪来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完全是非法的。它的根据就是《刑法》第300条。这条罪名是被邪党强加的,是不成立的。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刑法》第300条中的“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与宪法第36条相违背,从而无效。而且,即使该《刑法》300条中也没有说法轮功是邪教。
两高的司法解释,违反了宪法,不能作为处理依据。更何况中国至今没有任何部门(包括公安部在内)将法轮功定为什么“×教”。江泽民说了,人民日报评论员说了,但在国家法律面前,他们的话什么也不算,都得用法律来衡量。事实是,他们在违宪,犯法,他们在犯罪。
把法轮功歪曲为×教去打击,既荒唐又可笑。实际上,那个无处不在的、操控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目前改头换面称什么“防邪办”)是个非法组织,所以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任何正式文件上看不到“六一零”这个机构的名称,对外的文书上也看不到(可见它们自知自己非法)但是在处理法轮功问题时,所有环节都完全由它在掌控。在迫害大法弟子的司法案件中,你总是会听到法官、检察官们说他们做不了主,要听六一零做决定,包括案件的开庭时间、公开与否、乃至最后的审判结果,都是“六一零”安排的。但是“六一零”既不是立法,也不是司法机构,更不是行政机关。这个机构产生至今已经就近十年,为了维持这个非法迫害机构的运作花费了无数纳税人的血汗钱,然而,广大的平民百姓却根本不知道“六一零”的存在,仅凭这一点,它的存在就是非法的。
自99年7月以来,大法弟子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在一切合法的权利被剥夺的情况下,自己出钱出力,冒着危险讲真相,仅仅只是为了让众多受蒙蔽的生命去了解事实的真相,以获得美好未来,不被淘汰,这其中也包括了你们这些参与迫害的人,这有什么过错?共产党这些年迫害法轮功不遗余力,害死了多少善良的民众,又使多少原本充满笑声和欢乐的家庭从此生活在黑暗和泪水中,难道不应该让人们认清它的真实面目吗?这样邪恶的迫害难道不应该被制止吗?
这与政治没有关系,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只是让人们来了解法轮功真相,《九评》也只是为了让百姓了解共产党自产生以来是采用哪些卑鄙无耻的手段来迫害历史上一切善良的民众的和大法弟子的,光明正大,毫无夸大诬陷之词,讲的都是事实,并没有违反《宪法》,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更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何罪之有?《九评共产党》道出了天机,共产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注定了它必将走向灭亡的命运,这是定数,一定不会改变的。如果今天被关押在监狱受折磨的是你的亲人,你会怎么想?你还会认为共产党镇压法轮功是应该的吗?那我们不禁要问:这人世间,究竟还有没有公道?人活着,究竟还有没有善恶标准?人,还要不要有良心?
善恶必报是天理
中共迫害法轮功多年,恶贯满盈,许多人盲从附和与推波助流。但天理昭彰,神目如电,报应丝毫不差,以至现世现报的事例天天都在出现。到今天,已有无数不明真相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公检法及610人员遭恶报而亡,全国各地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恶报事例也接连不断,每天明慧网上都有详细登载(姓名、地址均可查证)。如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办原政法委书记郭黎光,曾对全镇的大法弟子进行残酷的迫害,于2009年3月2日遭到恶报,在坊子区被车撞死,死状甚惨;青州市610恶徒刘荣友,曾丧心病狂地迫害大法弟子,于2009年1月21日突发脑溢血,在医院动大手术后昏迷不醒,今后不死也是植物人;建水县610办公室前主任彭中发疯狂抓捕迫害大法弟子已遭报死亡,时年仅五十岁;建水公安局城北分局原分局长黄保奇在任内曾于2005年3月参与绑架迫害大法弟子,2008年10月12日遭报被绑匪连捅十余刀致死,年仅三十五岁,同时被刺伤的还有主管610办公室迫害大法的县政法委副书记邹志军、县公安局副局长童金录,请问:为什么在场的二十多警察都毫发无损,就只伤了他们三个,有这么巧的事吗?然而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的发生了。另外你的名字及恶行一旦被列入追查国际(其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名单,面临的麻烦是多方面的,包括在海外被起诉,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等。你不仅会影响子女的未来发展,也等于断了自己和家人在中共邪党倒台之后的生路。
其实人死了不是就一了百了,人的肉身死亡那只是你偿还罪恶的开始!
四川省米易县撒莲镇二大队农民曾国献因受中共恶党宣传的毒害而敌视大法,侮辱谩骂法轮功师父,烧毁大法书籍,遭到恶报。2000年5月12日还在干农活担了200多斤丝瓜回家、晚上吃了一大碗面条的曾国献,于13日凌晨4点左右暴死在家中。曾国献死的当天晚上就托梦给他的妹夫:在地狱中受到酷刑的曾国献跪在他妹夫面前,痛悔不该敌视大法、不该出手殴打大法弟子。
我们告诉你这些,是希望你明真相停止迫害,为自己及家人选择美好未来
停止行恶,将功补过
中共恶党在历次运动过后,为平民愤,保政权,都要进行平反、清算。文革过后,为此处决了一批公安人员,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自杀身亡。那时刘传新说是江青叫干的,能减轻他的罪责吗?所以他只有自杀了结。
这一次对法轮功的镇压,其规模与残忍成度远远超过历次运动,全国人民都被逼表态,不但株连亲属,就连朋友、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党政官员都难逃其中。长达9年多的迫害是全国性的。对法轮功的镇压,耗费了纳税人的巨额财富,众多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天怒人怨、人人自危,很多人不敢面对真相,不敢面对发生在我们周围的暴行和苦难。迫害已导致数百万人被绑架,数十万人被劳教、洗脑,数万人被判刑,三千多人被迫害致死,数万人伤残,历史上从没有听说过那一个和平时期执政的政党如此残忍的镇压自己的子民,为此制造的谎言,毒害了全世界。
当历史翻过这一页,到了清算这场迫害的时候,你说是江泽民叫你干的,有用吗?及早醒醒吧,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葫芦岛市有一个醒悟的派出所所长说:“我跟法轮功打交道九年,我的亲友中也有学的,法轮功祛病健身是绝对有效的,在他们有些人当中确实有些神奇的事,谁也解释不了。我对他们的经验是:干我们这行的,管啥事都可以,唯独法轮功不能管,不管没有事,越管事越多,谁管谁倒霉。99年,某甲在这当所长,他管的最欢,经他手对大法弟子拘留的、劳教的、判刑的有80多人,也没管住。80多人的家人都恨他,亲友骂他。他当所长那几年名声很不好,他还不争气,2003年还被车撞死了,他儿子到现在还没找到工作,也没人管。某甲死后,某乙当所长,他也好管,经他手也抓了好几个,每抓一个,不出三天,法轮功小册子家家有,条幅挂满街,还给他上了网,叫“恶人榜”,国内外电话经常往他家打个不停,他觉睡不好,饭吃不消停,上边领导批评,下边法轮功家属找他,把他弄得里外不是人。现在我当所长,我觉的法轮功没有错,早晚得平反。他们不象刑事案件是一个人,他们是一个整体,你抓了他们一个人,就是针对他们整体,将来有一天,就是他们家人不找你,他们整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能够找到你。所以不该做的做了,就会留下无穷后患,我可得吸取教训。今年开春有一个举报的,说法轮功有聚会了,我说‘愿聚不聚,没工夫管那闲事’。那人当时就蔫了。我这几年没抓一个,上边满意,下边高兴,我落个清闲,何乐而不为呢?”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穷途末路。在中共九年多对法轮功群体的迫害中,在公检法中出现了许多象这位派出所所长这样的善良明智的人。选择赎罪自救的人越来越多,主动参与迫害的人越来越少。很多警察、国安、610人员从身边大量的迫害法轮功的同僚遭恶报的事例中,认识了“善恶必报”的天理,从中共在历次运动中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卸磨杀驴,舍车保帅”的史实中看到了追随中共恶党的可悲下场,他们不愿再被当枪使,不再甘做替罪羊,“坏事能不沾边就尽量躲,好事能帮忙就尽量帮”,还以帮助大法弟子,收集迫害人员的证据等方式消赎罪业;有明白真相后觉醒的国安特务,为了自我救赎,不光退了党,还写出自己的教训警醒他人,并用侦听手段“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反过来收集身边不法之徒的罪证,提供给明慧网。
顺天应命,选择美好未来
“多行不义必自毙”,“逆天者亡”,是真理啊。《九评共产党》问世来,迄今声明退出共产党、团、队者已达五千多万人,人们越来越看清了中共邪党的真面目,邪党的解体覆亡已是指日可待。那些参与迫害大法的中共官员与警察,很快的也将面对人间法律、道德法庭的审判。
在如此的大背景之下,如何给自己留条后路,如何选择自己的未来,已没有多少可考虑的时间了。如果你们还有信神的道德底线,会更加明白参与迫害对你们意味着什么。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走的,你现在不管是为恶行善,都是在为自己做,将来的善果或恶报也都是因为自己的善行或恶行而造下的。
家乡的大法弟子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能有一个好的未来。希望你们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能做出一个明智的选择,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大法弟子,无条件释放被诬判的张玲等多名大法弟子,并无条件释放其他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宋芳、薛建新、毛永芳、毛永春、郭洪法、唐连洪、薛加贵、李世杰、王彤天、颜丽、荆霞、张翠花、呼聚本、徐艳珍、王德和、王彤天等人,以减轻自身的罪责。
悬崖勒马,莫做中共陪葬品
中共必将在这场迫害中毁灭它自己。再次提醒那些为一时权利和利益蒙住头脑的所谓领导和执法者,和那些还在不遗余力为其充当打手的人,还在无知的做恶的人,等待你们的将会是什么?已十分明确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不要等到报应来了才觉醒,那可就晚了。对法轮功欠下的一切都得偿还,谁都逃不掉的。你可以拿什么都不当回事,但一定不要拿你的生命做赌注。两亿七千万年前的藏字石“中国共产党亡”已惊现贵州,预示天灭中共在即(现在当地因此石成为旅游点,卖门票,你在网上都能查到),请你们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脱离中共,为自己和子孙留条后路吧!切莫做中共陪葬品!
山东潍坊高密公安局国保大队部份电话 (区号:0536)
鹿钦义 分管局长 手机13906463377,办0536-2593606,宅0536-2318688
徐孝义 监管大队大队长 手机13516389618、办2126110、宅2324657
马守江 监管大队教导员 13508960678
辛建设 监管大队副大队长 13791859788、宅2334698
曹兆爱 监管大队副大队长 13562653977、宅2320860
乔玉芝 综合科科长 13853683126监管大队(看守所)电话:0536—2342409
高密公安局国保大队部份电话
王传普 国保大队 大队长 13963606738、办2593670、宅2331223
于钦荣 国保大队 教导员 13506460987
孙立忠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13853611038
钟晓娟 国保大队综合科科长 2593671 13964678066
毛晓虎 国保大队中队长 13791610966
刘建军 国保大队指导员 13963638099
夏 坤 国保大队中队长 13864686110
项圣杰 国保大队指导员 13953666609
拒城河镇派出所电话:0536—2632057
井沟镇派出所电话:0536-2692057
井沟镇派出所所长傅强:15863280888 宅0536-2358716
井沟镇派出所副所长毕洪涛:13964686668
夏庄镇派出所: 0536--2752057
夏庄镇派出所所长王健: 13806499192
夏庄镇派出所副所长李书翰: 13793668607宅0536-2327561
相关单位各负责人:
我们是秦皇岛市高级教师韩玉珩的亲友,抱着对各位的信任,也相信中国老百姓一定有说理的地方,才给你们写这封信。目的是针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预审处相关警察的违法行为向你们进行投诉,并希望你们真正按照中国的现行法律秉公执法,为受害人洗冤昭雪。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韩玉珩因公到北京出差。下午七点半左右,她与同事一行7人,住宿在玉泉路附近的铁建宾馆。二十一日半夜一点半左右,警察以查房的名义,让服务员打开了韩玉珩住宿房间的门。两名警察进入房间,没有出示任何个人身份证件和搜查证,翻看韩玉珩随身携带的物品,搜出一些与法轮功相关的资料,随即将韩玉珩绑架到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派出所,早上无人过问韩玉珩的饮食问题,中午吃的是与韩玉珩同行的同事送去的面包。当天下午,韩玉珩被送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看守所。
韩玉珩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大半夜在房间睡觉就犯法了?永定路派出所的警察在没有经本人同意,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闯入房间,而且没有搜查证,随意翻看个人物品?这是侵犯人权,侵犯个人隐私!永定路派出所无故随意乱抓人,他们在犯罪。
到现在家人也没有收到所谓的拘捕通知,这是在非法拘禁。
听说韩玉珩是被定为“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此次韩玉珩来京是教育局组织参加高考备考会,纯属公差。而在旅馆被抓,和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是两回事。法律要讲事实、讲证据。
所有抓捕法轮功学员都冠以刑法300条,“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是完全不成立的。目前中国现行的所有法律条文,没有规定法轮功是邪教,邪教定义的内容与法轮功不沾边。“两高”的司法解释违宪属无效解释,因为“两高”只有司法解释权而无法律解释权,无权解释什么是邪教或邪教组织。而“刑法”第三百条的具体解释权归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且全文内容中根本没有提及“法轮功”三个字,怎么能作为判决法轮功学员有罪的法律依据呢?
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正式公布了14种邪教(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7种:分别是1)呼喊派;2)门徒会;3)全范围会;4)灵灵教;5)新约教会;6)观音法门;7)主神教。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有1)被立王;2)统一教;3)三班仆人派;4)灵仙真佛宗;5)天父的女儿;6)达米宣教会;7)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根本没有提及法轮功。法轮功更没有破坏法律实施。如果要说破坏法律实施,具体破坏了哪项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的实施?造成了怎样的破坏后果?如何实施破坏行为?破坏的程度又是怎样?也就是说所谓“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在没有法律事实的前提下做出的结论,是典型的枉法,没有经过“全国人大”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完全是违法的。
法轮功学员,在面临失去一切甚至是生命的痛苦中,依旧坚持着“真、善、忍”的信仰,坚守着人类赖以生存的道德良知,他们是中国人真正的脊梁!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迫害后依然慈悲宽容的对待迫害者,希望唤醒他们沉睡的良知。这宽广的胸怀和伟大的举动,感动了国际社会和国际媒体也开始高度而广泛的关注对法轮功的迫害。
各位的职责就是依据法律秉公执法。真心希望共同维护法律,共同维护道义,共同撑起中华民族的希望。
韩玉珩在单位是大家公认的好人,教育局教科所初中室主任,秦皇岛骨干教师,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乐于助人。这些年来,韩玉珩在工作上很有业绩。编写教材等书籍近20本,有的是全国通用教材,获得省市级奖励、证书20余项。2004年被评为省级优秀教研员。2005、2008年被认定为秦皇岛市初中生物学科骨干教师。2007、2008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获得市级嘉奖。韩玉珩来京是教育局组织参加高考备考会,纯属公差,没有犯法的事实和行为。法律要讲事实、讲证据。韩玉珩自己负责很多工作,整个生物学科在教育局只是她一个人负责,如马上面临的生物竞赛等。这次非法拘禁,给单位的工作带来很大的不良影响。
韩玉珩在家好儿媳、好女儿、好妻子和好母亲,婆媳关系相当好,她八十多岁的婆婆一个多月没见着儿媳,经常询问儿媳呢?家人只好隐瞒。婆婆瘫痪在床,身患脑血栓、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经受不住打击。这事能瞒多久?实在瞒不住,婆婆的身体是承受不住那样的打击的,出现生命危险谁负责?韩玉珩的父亲也有心脏病,听闻此事,心急如焚,再加上去北京几次,路途遥遥,从秦皇岛到北京,海淀区公安分局预审处的刘警官却一直拒不见家属,老人家都快急死了。这一切的后果都由谁来负责呢?
韩玉珩原有多种疾病,非常严重的鼻炎(每年天气变凉就不得不戴上口罩)、胃炎、肩周炎、妇科疾病(多处医治也不见效),自从修炼大法以后,身上各种疾病都奇迹般的不翼而飞,她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和真实存在,所以她积极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她不会去危害社会,把好人抓起来,这样做,与建设“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相信您一定知道法轮功的冤屈,盼您能分清善恶,不会被世俗所谓的名利束缚纯洁的心灵,盼您见冤枉好人而坐视。我们要求撤销案件,无条件放人,对所有参与办案的违法人员追究其责任,依法严惩!相信你一定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祝你有美好的未来。
韩玉珩的亲友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