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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恶警屡遭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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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

  • 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恶警屡遭报应

  • 吉林市永吉县村邪党书记遭恶报

  •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派出所所长邱伟遭恶报

  • 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恶警屡遭报应

    近十年来,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过成千上万的大法弟子,这里的许多警察扮演着极不光彩的角色,他们的心灵扭曲变态,充当中共邪党走狗,疯狂镇压法轮大法弟子,犯下了滔天大罪。其中被恶警虐待致死的,除了明慧网上曝光的韩艳等几十名大法弟子外,有许多人由于各种因素未能及时曝光,详细数字也一直无法统计。

    据内部知情者讲:在“三看”打骂体罚、克扣钱物、敲诈勒索被关押人员是家常便饭,更有甚者,一些管教找被关押人员家属要钱要物、骗吃骗喝骗色。他们对待大法弟子及其家人更是肆无忌惮,认为他们都是好欺负的人,打死算白死,怎么干也不为过。由于近年来“三看”连出大事,有的警察已经醒悟了,明白这是迫害大法弟子遭报应了。

    2008年上半年,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地址双阳奢岭)多名恶警打死一普通犯罪嫌疑人张某,当时第三看守所的头头们决定象对待大法弟子一样,炮制了死于心脏病的假诊断。通知家属后,打算匆匆火化。

    未料到张某的两个哥哥分别是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和吉林省经委处长,他们坚持要见尸体,看守所不准,双方僵持不下,后家属30多人冲进看守所内抢尸体,发现人已被打变形了,立即拍照,并通过关系找到上级领导,向长春市公安局施压。长春市公安局的头头们打算给死者家属100万元摆平此事,遭到了家属的拒绝。

    据悉,所领导大部份遭撤职(明慧曾曝光)。其中所长所伟,政委王甲臣,副所长王忠伟被撤职,并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主管监所的长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赵宏民被记过处分;而直接打人凶手管教科科长刘闯、管教员孙振东和王艳闯最近分别被法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应定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年和10年;2牢头狱霸也被判处10年徒刑。这些凶手恰恰都是残害大法弟子的刽子手。

    近日,又曝出了第三看守所管教科副科长于立平(男,40岁)、管教员李哲(音同应为“吉吉”字,女,30岁)、第二看守所管教科科长曲铁军(男,46岁)、朝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探长田立成(男,32岁)因共为一犯罪嫌疑人制作假立功材料,犯徇私枉法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一年不等的刑期。


    吉林市永吉县村邪党书记遭恶报

    吉林市永吉县江密峰镇小川村大队邪党书记姜荣国,男,50来岁,家住吉林市永吉县江密峰镇小川村5队。2007年,姜荣国与村长在本村绑架了一名到那发大法真相资料的大法弟子。2008年,姜荣国得胃癌,手术,遭了恶报,现有所收敛。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派出所所长邱伟遭恶报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派出所的所长邱伟一直跟随中共邪党迫害大法弟子,于2008年12月遭到恶报。

    2008年12月10日凌晨,邱伟驾车从深圳关内返回龙华,于下半夜两三点钟在福龙路上遇到一伙人,将其截停,并从车中拖出来暴打,将其头部、臀部等多处用刀砍伤。邱伟当场昏迷,被救后,直到12月13日才醒过来,而他身上的财物,别人分文未取。

    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次事件虽然表面上是邱伟遭到别人复仇,但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中共的警匪不仅对百姓作恶多端,更在干着迫害大法破坏天理这样罪大恶极之事,遭到恶报就不是偶然的。

    作为中共政权机构里的一名警察,要想早晚能有平安,不仅不能去残害一般的百姓,更不能去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否则天理不容,一定要遭到恶报。如果真是一个好的警察,神都会去保护,哪里会有如此遭遇。

    这次邱伟能够醒过来,可能是神还在给他一点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继续跟随邪党作恶,甘作中共邪党的陪葬品,那等待邱伟之流的,一定是更加惨烈的报应,说不定那时就是一命呜呼了,这样的例子已经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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