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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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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我年近七旬,在96年以前是一个全身多病,医治不好的病人,不知用了多少医药费,后来又练了几种气功。结果是越来越严重,走路困难(小腿骨象泡在冰冷的水里一样痛)、眼睛也看不见、胃下垂、贫血、长期失眠、每天头晕眼花,真是度日如年,也给家人带来很大的痛苦。96年8月份我听很多人说炼法轮功各种病都好了,我就炼了法轮功。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的各种病都不知不觉好了,当时我就觉得法轮功太神奇了,而且李洪志师父讲炼功人要以“真善忍”为准则,修心向善,道德回升做个好人,从此我就坚信法信法轮大法。

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和看守所

但在99年7月20日后我却被非法关押了四次、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大概在99年7月20日后一年多有一天早上恶警来我家非法抄家,在未抄到任何东西的情况下非法绑架了我,把我关押在拘留所一个月。另一次是派出所几个警察到我家来抄家后骗我说有事找我说话,把我带到派出所后问我在家做些什么事,我说:“在家做家务事、学法炼功。”于是他们就把我关进拘留所。我在那里绝食一个星期后才被放出来。

2004年12月份,因我去甸沙关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第二天被送到四川省会理县公安局非法审问后又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才被释放。

恶警利诱小学生诱捕

2006年11月10日这天大约11点多我听到有小孩在我家门外喊开门,当时我也没有考虑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大门,当时就进来七、八个小学生。进来后他们就说要真相护身符保命,我就对他们说:“你们要做好学生。你们说说真话好还是说假话好?”他们说:“说真话好。”正说着有学生说想上厕所,我就带他们去,当我向里走着时回过头来,一个学生也不见了。过一会儿又来喊门,我不加思索的给他们开了门,他们进来后,几个城南派出所的人(我只知道其中一个是李善民的儿子)就跟了进来。这些小学生对他们说我家里有个老妈妈,我说没有,李善民的儿子就看着我和老伴不准我们动,他们还在家里到处乱翻,后又打电话给国保大队的杨绍亮。

过了一段时间杨绍亮、刘剑平、郭建华等人都来了,又进行非法抄家、照相、翻箱倒柜,把我家里的私人财产收录机、随身听、炼功带、护身符、《九评共产党》、师父讲法的碟子和磁带、师父讲法的书、新经文、《转法轮》、资料、还有他们前三次非法关押我的证据、非法罚我伍佰元的收条两张(一张三佰元、一张二佰元)全部抢走了。大约3点多钟他们把我强行绑架到城南派出所,刘剑平对我进行了非法审问。我在派出所里看见这群小学生也在里面,有的在打电话,其余的派出所的人在跟他们说着什么,大约6点钟才用车送走他们。2008年我被非法劳教期满回到家才听人说当天派出所的人在我家门外巷子里给每个小学生十元钱,然后在那里照相作伪证,说我这天在路上拦着7个新华小学的学生退队,又把他们喊到我家劝他们取下红领巾丢了,叫他们参加法轮功。可是这天我在家连菜都没有出去买,大门都没有出,这些话怎么说起呢?他们送达家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上也是这样写的。

当天可能是4点过派出所的把另一同修也绑架到城南派出所,晚上又把我们二人拉到看守所,过一会儿又拉到拘留所。在拘留所非法关押4天后又绑架来一名同修,我们三人一同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因我们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就给我们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年人戴上脚镣和手铐,在12月6日—7日把我们三人在未经任何审理的情况下强行拉到了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期限为一年零三个月。

在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遭迫害

到了楠木寺我与一大法弟子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送我们去的刘剑平、温小红跟劳教所的人说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把我和另一同修送进了劳教所。进去后那里的人不准我们动,然后搜身,又把带进去的衣服全部泡在水里很多天(怕我们带大法师父的经文),等还给我时衣服都变色了。在劳教期间晚上12点多、有时甚至是1点多、2点多才能睡觉,早上5:30就得起床,如果打瞌睡就要推迟睡觉时间(被打骂、面壁不准动、不准洗漱)。每天早晨起床后擦地板,如果地板有破损的地方擦不干净就被包夹人员(吸毒犯、杂案犯)毒打。平时如没有其它事就被逼站军姿、双手放在膝盖上端坐在小凳子(小凳子是一进去就在里面买的)上,无论是站还是坐都不准动一下,冬天手指冻得又冷又木,刚想弯一下手指就被包夹人员拳打脚踢。有时想到前面纸篓里吐痰还要向她们报告。每天只准上三次厕所,有时没在早上5:30后上厕所的,直到要吃晚饭了还不准上厕所。有一次我憋得很难受,就对包夹人员说难道你们吃了饭不上厕所吗,她们就打我。为了减少上厕所次数我每天不敢喝稀饭、菜汤、开水,造成大便干燥,拉不出来,可是刚进厕所包夹人员就在外面喊快点出来,只好用手去抠,经常弄得手上是鲜红的血。有两次我拉肚子,吃不下饭,被她们拳打脚踢。

自从到了楠木寺把我关在七中队,队长仁凤民(音)、段元元(音)、江(音),王管教多次找我谈话要我转化,还说了许多恶毒攻击大法的谎话,特别是段元元(音)最恶毒。杂案犯和邪悟的帮教也在他们的唆使下逼我写三书,不管她们怎么说我就是不写。她们见我很坚定,就改用另一种方法迫害我,她们给我读所谓的文件说,如果不“转化”(放弃信仰)每个月加教20天。当时我被她们折磨得皮包骨头,感到这里真是人间地狱,不仅身体受折磨、精神也受折磨,觉得度日如年。自己一方面大便解不出来,一方面又是打瞌睡,再加教又是几百天,怎么过得出来?如果转化就是背叛让我身心健康的师父,还要反过来去骂师父、骂大法,良心上过不去;要是自杀也是杀生。当杂案犯和邪悟的帮教写好了三书,强迫我在上面按了手印,我伤心的哭,我的心在痛。

我刚进去时做的事是选猪毛,在三书上按手印后就让我到楼下车间里称棉花、导线、在质检室点玩具成品。晚上回到寝室还被迫听邪悟者王志刚编写的污蔑大法的书、或是听佛教的经书、练其它功、做广播操。每天我都在痛苦中度过。后来我下决心,写了严正声明,说三书全部作废,一切全都不承认。从这时起他们又把我转为严管,这时我根本不考虑加不加教的问题,他们给我加多少天我也得这么做。在一年零三个月后我回到了家。

我回到家恶人又来家骚扰,一次自称是司法局的人到我家,我问他们姓名、电话他们都不说;另一次是南街办事处的张义芬和一个姓孙的来说是清流动人口;后来又有一次是广场社区的来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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