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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刘光宝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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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四日】山东省淄博周村峦古村刘光宝,因为坚持“真、善、忍”这一美好信仰,坚持按“真、善、忍”的原则做人做事,近几年来遭到周村派出所及“610”的多次绑架关押、非法抄家等迫害

2004年12月7日,王村派出所七、八名警察称其被举报,非法闯到他家中抄家,并将其绑架至周村“610”办公室非法关押。当时家中有八十余岁的老父亲正生病躺在床上,刘光宝妻子双目失明,两个人都得耄耋之年的老母亲照顾。

2006年10月份,四五名警察对这个五十多岁的人拳打脚踢,打掉了他的牙齿,打得他头破血流。

2007年9月11日夜晚十二点后,周村区“610”、国保、王村镇派出所等几名恶人突然翻墙闯入大法弟子刘光宝家,抢走新摩托车一辆及其它物品,价值4000多元。因刘光宝不在家,邪恶之徒以为他躲藏起来,便对他家及其母亲家和各邻居家进行搜查,使多名老人和孩子受到惊吓。

2008年11月10日,几名警察又深更半夜翻墙入室闯进他家,不问青红皂白非法把人抓走,还抢走他的摩托车,把他八十多岁的老母吓的卧病在床。

这些年来派出所及“610”对他家庭持续不断的骚扰,使得他有家难回,常年流落在外,这些丧尽天良的警察,找不到他,就把他无辜的儿子、儿媳抓到派出所,非法拘留了两天,留下他八十多岁的老母及双目失明的妻子,无人照管。

刘光宝时时处处以“真善忍”的美德要求自己,身体不断的净化,精神不断的升华,这样一个大家公认的好人,究竟犯了哪条法规?多次绑架刘光宝的不法警察有周村国保大队的董常亮、王平、邹群、高四博以及王村派出所的刘彦君、孙广。

在奥运期间,王村派出所的几名警察闯入王村镇西铺村法轮大法修炼者张代城家,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其戴上手铐带走,并抢走了他家的三千元现金非法占有,把他关在洗脑班五十多天,强行让他每天上交五十元费用。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赋予每个公民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为什么这些所谓的执法者们如此无视公民的权利?为什么他们敢于执法犯法?他们打着法制的旗号,做着草菅人命的勾当,他们为所欲为、不择手段的蒙骗民众,他们道德沦丧,也惧怕别人道德升华,他们在败坏着我们承传了几千年的传统美德。

世人啊,清醒吧!擦亮你们的眼睛,用你们那颗善良、纯真的心,去分辨善与恶、美与丑,去选择你们美好的未来!衷心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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