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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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 立即无罪释放我丈夫郭道友,还我完整的家

  • 终止迫害,立即释放大法弟子!----给邯郸市政府及公检法司各级官员的信

  • 伸出援手 伸张正义

  • 立即无罪释放我丈夫郭道友,还我完整的家

    ——给秦皇岛市、抚宁县六一零、公、检、法系统人员的公开信

    各位同胞:我是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榆关镇玻璃纤维厂职工郭道友的妻子,我丈夫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秦皇岛市抚宁县法院非法开庭,由于信仰“真、善、忍”现仍被关押在抚宁县看守所。

    我丈夫郭道友无罪。邪党利用你们及公检法庞大的机构来对付我们这个社会底层只能维持温饱、对社会没有一点危害的普通家庭,真是你们这些执法者的耻辱、悲哀。

    我从小到大曾多次死里逃生,经历了无数次病重和病危,由于我的身体一直都不好,所以结婚好几年都不敢要孩子。十年前我在心脏病的基础上又得了好几种病,其中有白血病,可是最严重的还有一种叫不出名字的怪病,就是从膝盖以下,腰部以上开始溃烂,速度之快,几个月的时间就到了脖子上,整个脖子烂的像一个西红柿切开,扣在脖子两边,丈夫天天给我上药,可药效过后,又重新返上来,可想而知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苦。时间不长,医院判了我死刑,说我的病在地球上是治不好了。当时,丈夫哭的很伤心,可丈夫还安慰我说:幸亏你身体不好,不然,凭你的聪明才智跟我成为夫妻太委屈你了,不管怎么累我都心甘情愿,只要每天下班回来第一眼能看到你,我就心满意足了。丈夫的真情使我感动,也增强了我活下去的勇气。可是,随着我病情的加重,这个家眼看就要破碎了。

    本来我什么都不信,由于求生的欲望,有病乱投医,听别人说,炼法轮功有癌症都炼好的,我也想试一试。当时的身体根本炼不了动作,可是法轮功好就好在,他注重的是看书学法修心,提高自身的道德。得到《转法轮》后一连几天几夜我看了好几遍,从书中明白了人生在世要善良的活着,只有达到了无私无我的境界,遇事为他人着想,才能超脱世间的苦难。我喜欢看书,又喜欢藏书,这对我来说真是如鱼得水,所以我这么多年都是以看书来减轻病痛。我又明白了炼功人不吃药、不打针就能病好,光炼动作是不行的,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和道德,宽容他人,严于律己。就这样,十来天的时间,我全身停止了溃烂,长出了新肉,自然我也不用抹药了。后来,我又有了两个孩子,这些就是为什么我们五十来岁孩子才十多岁的原因。是法轮功使我们这个即将破碎的家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幸福之家,从那后,丈夫见了身体不好的人,又想让别人病好,就高兴的跟他们说修炼法轮功的神奇。

    法轮大法教我学会真实、善良和忍让的同时,使我身心受益。就是这么一部让人类道德回升的好功法,却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却被突然打压。我就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上访(法律规定上访自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就在我行使公民合法权利的时候,在秦皇岛被抓了,当天下午,我被劫持到榆关镇派出所,把我铐在镇政府后院的栏杆上,当晚导致我旧病复发,昏迷不醒。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醒来后已经是躺在榆关镇卫生院里,听别人说那天口吐白沫,特别吓人。第二天上午,派出所跟我丈夫要了三千元押金,让丈夫把我接回了家,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的身体时好时坏。

    近几年,我时时刻刻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做,身体逐渐恢复了健康。可是,二零零八年的七月十八日下午,榆关派出所的警察、榆关镇政府的相关人员及抚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等一大帮人,没有任何合法手续闯入我们家翻了个底朝天,把我们家弄得倾家荡产。抄家后,欺骗我丈夫到派出所去清点物品,结果一去不回,绑架了我丈夫,还于当晚送到了县看守所。警察这一来,使我们一个幸福的家庭又变得支离破碎。

    我不明白了,法轮功没招你们,我们炼功人也没惹你们,你们为什么要这样迫害信仰“真、善、忍”的修炼人呢?为什么非要把我丈夫关起来呢?他的工作可是我们一家四口唯一的生活来源啊,而且一关就这么长时间?警察不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吗?可我们家却被警察弄的没饭吃了,我不知道执法机关到底在干些什么!咱们没仇没恨,我们只是想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们呢?你们如果还有一点善念和良知,面对我们家的现状,你们又于心何忍呢?

    在中国的现阶段,竞争这么激烈,各位在公检法的机构还能争得一席之地,不管你使的什么招式和手段,还是凭着你的真才实学坐上了这个位子,我相信你们都是聪明人。你们想过没有,人生最重要的不是所占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人有生老病死,年有四季更替,朝廷有荣辱兴衰,宇宙有成住坏灭,历史在不断的向前推动,这些都是自然规律,谁也挡不住。印尼大海啸和四川大地震的出现,凸显人类在自然灾难面前的渺小和脆弱。大家知道,凭岳飞的雄才大略和叱咤风云,为什么不能保住大宋?因为大宋朝廷的昏庸和腐败,天意要灭宋;凭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鞠躬尽瘁,为什么只能留下光复汉室的遗憾?还是天意。历代的皇上都喊万岁,可是谁也没有万岁的,都想把政权变成铁打的,可历朝历代都没有实现。所以,不管今天中共的执政者怎么想维护它的政权。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二零零二年发现的“亡共石”,已经告诉我们天意了。

    不知道你们记不记得,在共产党宣言里面有这样一句话: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就是这个幽灵附着在我们中华民族身上,来到中国八十多年,从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六四,一直到现在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打压和迫害,历次的运动,至少害死我们八千多万炎黄子孙。历史上诸葛亮的《马前课》、刘伯温的《推背图》、邵雍的《梅花诗》及法国人诺查丹玛斯的《诸世纪》中的预言,都提到了今天法轮功的洪传及中共对大法迫害的表现,都预示了谁不承认“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谁就没有未来。这就是大法弟子用省吃俭用下来的钱做真相材料,不顾危险,不计得失的来告诉世人真相的原因。

    我不明白你们这些聪明人,怎么替这个欧洲幽灵来迫害自己的同胞呢?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冤有头,债有主,善恶终有报。当上天清算这个幽灵的时候,大法弟子为了不使我们这些入过党、团、队的同胞受害或受到牵连,希望善良的同胞赶快三退。不要钱,不要财,不要你付出,心到神知,化名、小名都行,确保生命的平安。你们这些同胞不但不感激大法弟子,还恩将仇报,非法抓捕、关押大法弟子。我想这就是这么多年来全国各地你们很多同行遭恶报的原因吧。这也就是对你们不理解我们生活那么困难为什么还买设备做大法真相资料的回答吧。

    综上所述,大法弟子无私无我,告诉同胞真相和三退保平安,无条件奉献,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是捍卫真理的先行者,是留给人类最高尚的丰碑。所有的事实证明:我和我丈夫从没有作案,根本谈不上立案,所谓的立案,从一开始就说明是做出来的,也就是说警察先把我丈夫抓起来,然后再找所谓的证据,所以必须立即释放我丈夫。

    同胞们,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已经九年多了,停止吧。为什么要替一个西来幽灵与中华五千年文明和我们炎黄子孙毫无相干的中共迫害你们的同胞呢?别再延续“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历史悲剧了。可千万别做损人不利己的事了。有知情人告诉我,政府某些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把迫害我们家的事情上升到政治问题,要踩着我们家,作为一个升官发财的跳板,我奉劝有这种想法的人赶快停止。人怎么会这么贪婪?要知道,你们现在已经够奢侈腐化了,你们为了生存、权利和世间的利益,为什么非要打碎我们这个社会底层只能维持温饱的家庭为代价往上爬呢?这样的想法太卑鄙无耻,那可是伤天害理的事,天理不容啊!

    各位同胞,我自己人生的大起大落,使我的灵魂跌入深渊,是法轮大法让我看破红尘。人生如梦,世事无常。昨天的县领导,今天的阶下囚;今天你是公检法的一名执法者,说不定明天你就变成了犯罪嫌疑人,不管你怎么富有,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当年毛泽东一死,江青不就成了“四人帮”之一被打倒了吗?各位都应该知道自己的年龄,还有多长的人生路不自知,可人到七十古来稀啊。人生本来就很苦,我们都应该善良的活着。俗话说: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人没有不犯错误的,有的错误能改,可有的错就没有机会改。希望诸位在位期间都给自己留条后路,别给自己人生留下永远不可挽回的遗憾。

    各位同胞,我几十年的人生,几乎尝遍了人世间的苦难,肉体上的疼痛,精神上的压力,心灵上的创伤,生活上的贫困,再加上目前你们人为的给我们制造的这场家庭悲剧,这一切打击,完全能使一个健康的人颓然离开这个世界。可我相信上天自有公道,法轮大法的伟大总有一天会在人间真相大显,寰中自有承平日。虽然我正在遭受迫害,面临着生存的问题,精神折磨和身体病业的痛苦,可是我的心是踏实的,因为我做了一个“真、善、忍”的修炼者和中华儿女该做的,该说的,我的心灵是纯清的,我把真实的自己展现给大家。人类社会的任何人,任何组织和团体做什么事情,都是以要得到权力和利益为目地,我今天做的事情都是想为别人好,让别人受益,使我真正体会到一个人的真正幸福不是得到和索取,而是付出和奉献。

    各位同胞,法轮功不但延续了我的生命,重要的是拯救了我的灵魂,使我生命中有所坚守,心底才有一片净土和灵性的光泽。即使我一生清贫,也不会让灵魂蒙尘;即使我一生受尽磨难,也永远不会放弃“真、善、忍”赋予我心灵深处那份高贵。

    在我的人生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我小时候看过一部电影《戴手铐的旅客》,我记得,当一个被冤枉的旅客戴着手铐跑到公安局长家的时候,那个局长保护了那个戴手铐的所谓罪犯。从那时起,执法人员在我心中的形象是那么伟大、圣洁。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多么希望对信仰“真、善、忍“的这个善良群体会有无数个像《戴手铐的旅客》中的那个局长一样,用法律的尊严和正义来保护这个信仰做好人的团体。作为我,一个十年前就得了绝症的人,没有什么奢望,我的愿望就是:立即无罪释放我丈夫,找回我们那个能维持温饱和完整的家。

    我真诚的、发自内心的请各位同胞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我们全家四口承受的巨大压力和痛苦。你们都心知肚明我丈夫蒙受了不白之冤,无辜遭受痛苦,家里扔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和我这个十年前就得了绝症的妻子,没有生活来源,没有人照顾。我一个五十来岁体弱多病的妇女,身边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在承受病痛的同时还要承受你们人为制造的精神痛苦。你们想想我每时每刻心都在滴血的感觉。当你们的子女在享受着父母的权利和金钱带给他们生活上的满足,我们的子女正承受着他们这个年龄不该承受的痛苦。你们知道这些都是什么感觉吗?也许你们要说,我是执法者。可是,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你们首先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思维、有大脑的人,一个有妻儿父母兄弟的人,是一个流淌着华夏血脉的炎黄子孙。人之所以叫人,是因为人不但有大脑和四肢,更重要的是,人有道德规范和善良本性。历代的朝廷不管腐化到了什么程度,都设粥场,救济没饭吃的平民百姓;历朝历代的强盗团伙,如果他们中那个弟兄违背了他们的规矩,处理这个弟兄时,他们的老大也要先派人给他的家送去一定的生活费用。可是当今共产党领导下的执法者,把我们家唯一的生活来源──我丈夫绑架关押七个多月,我和两个孩子靠善良的人们接济过着度日如年的生活。相比之下,今天的执法者还不如强盗。请问诸位这样的权利还能长久吗?

    各位亲爱的同胞,当年就是因为全城的百姓屈服于权力,不敢说真话,酿成了窦娥冤的悲剧,使全城百姓遭受三年大旱的惩罚。同样,今天抓捕关押和审判我和我丈夫,你们制造了抚宁县有史以来最大的冤案,请你们赶快觉悟,立即释放我丈夫、停止迫害法轮功,不然,天灾人祸和恶报永远伴随着每一个参与迫害我们全家的抚宁县的执政者和执法者。

    其实你们各位都很清楚,你们在心里可能会说我和我丈夫傻,可你们都知道我们是好人,我们这个家没有权利和金钱,靠的是修炼法轮大法道德回升、纯净的心灵和我丈夫对家庭的责任维持。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很难找到我们这样纯净的家。既然法轮大法赐给我们这个完整幸福的家,那我今天就正式的告诉各位,我把我们这个家的一切,全部都交给法轮大法。

    各位同胞请赶快认祖归宗吧,我们是中华儿女,不是马列子孙!


    终止迫害,立即释放大法弟子!----给邯郸市政府及公检法司各级官员的信

    我们素昧平生,今天写这封信,是因为邯郸市第一看守所关押着一位年近七十的老人,她叫侯巧珍。是一位教学多年的老教师。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在家中被邯郸市丛台区和平派出所、办事处、居委会、伙同丛台区国保大队,强行从家中带走,并于当日下午送到邯郸市第一看守所,长期超期非法关押。近日被丛台区法院秘密开庭,枉判3年。

    一、关于侯巧珍的情况

    这么多年,法轮功是怎么回事,你们应该知道。这里,我重点向你们谈谈侯巧珍的情况。 年近七十的侯巧珍,是一位教学多年的老教师,对工作对学生认真负责。年轻时工作紧张,劳累过度,落下一身病。成年搂着个药罐子。微薄的工资全都变成了医药费,最后因病提前退休。为了治病,练过各种气功,打过太极拳,收效甚微,直到习炼了法轮功,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的状态不但使她本人再次体会到生活的美好,也给她的家庭带来无限的欢乐,更减轻了学校、国家的医疗负担,是法轮功给了她第二次生命。法轮功教人向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功理、功法更使她明白了人生的目地与意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一己之私打压法轮功。侯巧珍于二零零零年十月抱着一颗纯善的心,向政府说明法轮功真相,却被邯郸市和平派出所非法关押,送河北省石家庄劳教一年。

    在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侯巧珍老人遭受了种种非人的折磨,恶警掐她手指强行按手印,暴打,不让睡觉,灌输邪悟谎言强行转化,老人身心遭受迫害,一直高烧不退吃不下饭,身体日渐消瘦,骨瘦如柴才被放回家。

    侯巧珍老人回家后不能吃饭,吃了就拉肚子,身体虚弱消瘦,就这样片警,居委会还是经常上门骚扰。九年来,侯巧珍老人只因坚持自己的信仰,做个善良的好人,遭无故迫害,每逢所谓敏感日就被非法骚扰。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和平派出所、办事处、居委会、伙同丛台区国保大队人员十几人,全体出动,象劫匪一样包围并闯入侯巧珍的家,进屋象土匪一样乱翻一气,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与物品,来回翻腾好几遍,无人性的抢走侯巧珍老人省吃俭用省下的仅有的一万多元血汗钱和电视机、DVD机、笔记本电脑、和其它贵重物品,合计近三万元。恶警把侯巧珍绑架到和平派出所,当天下午不顾年近七十岁老人的身体状况,强行抬出送到第一看守所。并随后连续几天到侯巧珍家中骚扰,随便拿东西。

    特别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侯巧珍被邯郸市第一看守所严重违法超期关押已经严重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期限,日前被丛台区法院秘密开庭,枉判3年更是执法部门执法犯法、对法轮功学员基本人权的无视和践踏。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此,我们强烈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侯巧珍!

    二、法轮大法是正法

    法轮大法从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在中国大陆七年洪传,人传人,心传心,“闻者寻之,得者喜之”,很快发展到上亿人。法轮功以其道德提升、祛病健身的奇特功效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一九九六年一月被北京青年报评为“十大畅销书”;一九九八年五月,国家体育总局局长武绍祖到法轮大法发祥地长春实地考察;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原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的对法轮功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得到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等颁发的多项奖励。

    江××出于一己妒嫉之私,利用手中的权力和中共的整人机制,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共所有媒体开足马力,对法轮功进行栽赃陷害,江××甚至不惜以毁灭生命为代价,导演了“天安门自焚伪案”,利用北京精神病人傅怡彬杀人案污蔑法轮功,把学员为争取合法炼功环境的“四二五”和平上访说成“围攻”中南海,其目的就是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为大开杀戒铺平道路。江××和中共迫害法轮功,与迫害刘少奇、迫害彭德怀、迫害知识份子,杀“六四”爱国青年用的是同一手法:“先扣帽子,再打棍子”。

    江××曾狂妄叫嚣“三个月铲除法轮功”,九年多过去了,法轮功不仅没有倒下,却在全世界八十多个国家或地区更为广泛迅速传播,并受到世界各族裔人民的爱戴和尊敬。法轮功的书籍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法轮功得到各种褒奖数千项。

    法轮大法是正法,天地为证!法轮功学员都在按“真、善、忍”做好人,人心为秤!自古迫害正信都是以失败可耻收场,历史为证!迫害大法的元凶和所有协从难逃法网,不久的将来就要兑现!

    三、迫害法轮功名为“依法”,实则“非法”

    鉴于我国《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以及我国《立法法》第四十二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以,199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属于越权解释;此时相关法律尚未制定。1999年10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取缔教,防范和惩治教活动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但并非针对法轮功。

    结论:1、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对法轮功的打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2、诬陷的实质,是江××党政军三权在握,以权以言代法,利用中共的独裁机制,胁迫政府机构及媒体参与,通过文革式的欺骗宣传煽动社会仇恨,从而为打击制造借口;3、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错案。

    四、滥用刑法

    前文分析了,中国现行法律根本没有给法轮功定性。那么根据刑法第300条对法轮功进行处理,也就于法无据,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但是,为了进一步揭示其极端荒谬性,有必要再进行深刻剖析之。

    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四个要素:A犯罪主体(指犯罪者);B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对象);C主观方面(指犯罪者态度是故意还是过失);D客观方面(指犯罪的后果和程度)。其中,犯罪客体对定罪十分重要。比如指控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必须存在一个被杀者,否则罪名不能成立。既然中国现行法律没有给法轮功定性,也就根本不可能找到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个法律的实施,也就是说、不存在犯罪客体。

    再从另一角度来看,法轮功学员是在被无端污蔑迫害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言论自由渠道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收入制作资料,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谎言,是对宪法赋予权利的正当行使,是对社会道义的扶正,是对被谎言蒙蔽的人们的警醒,是大善大忍的举动,他们压根儿没有半点危害社会之心,也从来没给任何人造成任何伤害;反迫害九年来,面对铺天盖地的残酷打压,没有一个法轮功学员采取一次暴力行动或以暴力相威胁。也就是说,犯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不存在。

    构成犯罪的四个必备要件缺少三个,然而这样的所谓“法律”,却在被中国的司法人员荒唐的执行着加害好人。

    五、善恶有报是天理

    “善恶有报”这句话在中国传了几千年了,老百姓叫它“老理儿”、“天理”,佛教中称之为“佛法”,哲学把它叫做“规律”。宋朝秦桧陷害岳飞,遭千载唾骂,就印证了这条规律。

    因迫害大法而遭报应的例子越来越多了。比较典型的有,中央的黄菊因给江××迫害法轮功财政支持得癌而亡;天津的政法委书记宋平顺因配合江××挑起“四二五”中南海事件自杀身亡。九年中,积极参与迫害的大陆公安系统人员“因公殉职”的消息不断传出。九年中,大陆公安系统人员“因公殉职”和“死亡率”远远高于过去。有的身强体壮却突患怪病暴死;有的出车祸或蹊跷的意外死亡,死相恐怖;有的得了绝症;还有的意外伤残或家人遭遇种种不测政府一直严密封锁内情,甚至造假宣传一些人是模范。被政府树为典型的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零四年四月十三日乘坐的汽车在路上追尾撞上了前面的车,车里其他人都安然无恙,坐在后排最安全位置上的她却偏偏被撞死,死后三天都闭不上眼。该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河北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恶警何雪健,公然强奸了两位与其母亲年纪相仿的法轮功女学员,在国际社会的干预下,被判刑八年。他现已患阴茎癌,其阴茎和睾丸全都被切除,曾三次自杀未遂,在监狱里生不如死的煎熬着。

    六、终止迫害,立即释放大法弟子

    “正邪自古同冰炭,毁誉于今判伪真”。经过法轮功学员九年多无怨无悔讲真相,谎言已一个个被揭穿,迫害黑幕被一个个曝光出来。走出恐惧,揭穿谎言,维护道义,善待大法和大法学员,还法轮大法以清白,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于法无据、误国害民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仍在继续,被非法枉判三年的侯巧珍的家人,时刻在忍受着痛苦的煎熬!

    我们奉劝邯郸市指使和参与对侯巧珍实施直接或间接迫害的所有“六一零”和公检法人员,对侯巧珍的非法关押和枉判是你们造成的,终止对侯巧珍的迫害,你们有责任!不要以“这是上边的命令”搪塞自己的正义,蒙昧自己的良心,不要以任何借口拖延放人的时间,更不要将错就错继续加害侯巧珍老人而毁了自己生命的永远!侯巧珍老人非法关押一天,你们的罪恶就增大一天!

    在此我们也正告迫害大法弟子侯巧珍的所有参与者,请立即停止迫害,将功补罪。否则当中国及全世界正义力量清算这个邪恶幽灵时,你们就将成为中共罪恶的承担者,作为历史的罪人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最后,我们真诚的希望你们不要继续追随中共的迫害政策,善待法轮功学员,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邯郸大法弟子


    伸出援手 伸张正义

    ──营救武汉市大法弟子陈曼、胡慧芳、周肖军

    2008年2月11日,是大年初五,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柴林宾馆九零六号房间,一群孩子在他们的英语教师陈曼的带领下,正开展他们的少儿培优活动,内容是英语补习和传统文化教育,主题是如何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

    下午,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处长陆新华带领十多名警察,闯进柴林宾馆九零六号房间,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恐怖场景,孩子们的天真可爱的笑脸瞬间凝固,转而变成一片哭喊声。恶警对小孩和家长进行摄像,并将十几个小孩和家长隔离,对那些没有家长看护的小孩又吼又叫,威胁、哄骗小孩说出家长的名字和小孩自己的具体情况,孩子们吓得哭成一片。这是警察机关侵犯妇女儿童权益。

    对一群上课的孩子,一个警察就可以控制住局面,却冲进来十几个警察,不知道他们使用的执法依据是什么。平时市民遇到抢劫时打110报警时顶多来那么一两个警察人员,还只是进行一般性的询问、了解。这次为什么要动用这么大的警力直接来抓捕一群孩子呢,而且是在大年初五,显然是事先谋划已久了。什么目的?一大群拿国家俸禄的警察兴师动众,在大过年的拿着加班津贴,来干这么一件蓄谋已久的行动,真是为了社会稳定?

    近十年来,我们时常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大批警察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履行任何手续地强行抓走;有如“文革”式的抄家、抓人,没有任何法律来保护我们,我们被剥夺了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警察蛮横和歧视的言行,使我们和家人饱受人格侮辱、歧视;受造谣媒体欺骗和权势高压,人们象躲避瘟疫一样避开我们。当天警察将陈曼、熊英姿二人抓到武汉市二支沟女子收容所,拘留十五天。不知道警察使用什么法律,行使什么手续来拘捕这两个女子。给她们定的是什么罪名。

    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孩子培优活动,却酿成一幕悲惨的结局。然而悲剧才刚刚开始。2008年2月19日,一群身着便衣的人,一大早又来到胡慧芳家,当着她9岁女儿青青的面,暴力绑架了胡慧芳。他们不敢堂堂正正穿着制服,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当着很多街坊邻居的面,恶徒们根本是毫无顾忌的行凶,两个男恶警把胡慧芳夹在中间,一边向外走,一边用力将胡慧芳的胳膊扭到身后,并将她的头用力压住,胡慧芳疼得大叫。青青的爸爸当时在广西老家,家中只有母女俩人。恶警根本不顾只有9岁的青青无人照料,将她一人留在了家中,无人理会孩子惊恐的大声哭叫,左邻右舍也无人敢管,可怜的孩子眼看着妈妈从身边被绑架而去,家中再无别人,只好将自己一个人锁在屋里。而不远处派出所门口的宣传画上,一个警察叔叔面带笑容正牵着小朋友的手过马路。警察是执法的,首先自己就要遵守法律,警察人员执法也是有明文规定的,要文明执法,而这些便衣在光天化日之下却干出这么一件暴力绑架抓人事件。却没人敢过问、制止。

    时隔不久,2008年2月28日,警察又非法绑架了“古唐民风”餐饮店的老板周肖军,当时他正在水果湖附近,开车上班的途中,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对家属的通知,被送往武昌区杨园洗脑班,后又被秘密转到汉口二道棚洗脑班非法拘禁。所谓洗脑班----610办公室自己称为“法制教育学习班”,是中共一级党委下面的610办公室办的,就是610办公室自己在违法抓人、在破坏法律实施。不是一直在讲“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执政”吗?中国的哪条法律允许把公民关押在这种法制教育学习班。那是谁在破坏“依法治国”,谁在破坏“依法执政”。

    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一个超越一切法律之上的政治运动,目的是不择一切手段(包括各种非人性、残忍的手段)打垮法轮功炼功群体。法律也要为这场政治运动服务,受害者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在中国大陆无处伸冤。

    其间周肖军的老母亲多次到武汉市公安局、610办公室、派出所等地查询,要求见到她唯一的儿子,可是这些机构互相推脱,谁也不愿负责表态,却又费尽心思胡编一些毫不相干的事情强加在周肖军头上,为他们荒唐的行动寻找借口。

    武汉市610办公室和武汉市公安局一处为了捞取政绩,共同制造这起绑架事件,同时编造伪证进行陷害,打压善良百姓、制造恐怖。610办公室是在1999年为了对法轮功民众进行镇压而由中共中央成立的,是在幕后操纵迫害法轮功,非法抓人、关押人的幕后黑手。上述武昌区杨园洗脑班和二道棚洗脑班就是610开办的,也就是中共党委的一个机构在超越法律、超越政府进行非法抓人、非法关押人。而武汉市公安局一处过去叫政治保卫处,现在觉得不好听改称国保大队,在历史上就是一个专门用来把人定为反革命进行迫害,搞政治运动整人的机构,所以有人过去把它叫做反革命处,是警察系统内的一个毒瘤。如果不是搞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公安局一处就给取消了。所以610办公室和公安局一处,为了维持它们的存在,某些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利益,就勾结在一起迫害法轮功和善良民众。他们要经常编造点什么大案要案欺骗政府、人大,来获取资金,维持它们的存在。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大年初五,拿国家俸禄的警察兴师动众对付一群妇女儿童的目的。在大过年的拿着加班津贴,干这么一件蓄谋已久的行动。

    2008年5月9日和10日,它们宣布批捕陈曼、周肖军、胡慧芳。把人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后进行批捕,这也是中国司法机关的特色。那个洗脑班是法律允许得关押人的地方吗?那是谁在违法,是谁在犯罪。

    武汉市610说陈曼等人用法轮功跟共产党争夺下一代。带着自己的孩子去学习,却被说成是跟共产党争夺下一代。其实,从法律角度讲,这也不是一个罪名。这些孩子都是父母同意,自愿来学习的。如果争夺下一代是一个罪名那也是共产党自己的罪名。因为共产党一直在给人灌输非人性的东西,把党形容成爹娘;说“爹亲娘亲不如党的恩情亲”,“党啊,亲爱的妈妈”,让人放弃自己的祖宗,世上有这样的亲爹娘吗?!我们教孩子学的文化并没有超出人类道德范围,中国人学点自己老祖宗的东西有什么不好。共产党在跟孩子的亲生父母争夺下一代。

    办教育真有什么问题那也是教育局来管,最多只是工商部门出面,也轮不上公安局来抓人。面对这样一个让当事人屈辱,让旁观者啼笑皆非的案件,检察院两次退给公安一处从新侦察。法治观念薄弱,长期形成的专制和人治专权思想难以根除,在公检法机构中还有反映,导致依法行政观念淡薄,服从领导意志多于服从法律,维护领导权威多于维护法律权威。中国的公检法机构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受政法委和610控制,检察院其实是在替610打官司。法律的公正、独立荡然无存。2007年检察机关称举报案件逐年减少,少到不敢报道每年具体的举报案件数量。检察机关目前能受理的就剩这样一些类似610和警察一处“举报”的,用来坑害善良民众的冤假错案,人民已失去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

    公安一处编造事实以达到陷害当事人,其实已经犯了利用职权干扰司法公正、破坏法律实施罪。公安一处想要强加的罪名居然是“蓄谋从少儿开始推翻国家政权”。一个有几百万军队,掌握了全国的武警,操控全国的公检法、监狱的国家政权,竟然脆弱到了教孩子学习传统文化,就可以推翻?这不是纸糊的政权,是豆腐渣的,这样的政权不用推自己就倒了。这个政权还能维持吗?!教孩子诚实、善良、宽容待人、锻炼身体,对社会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对国家政权有什么威胁呢?要求公开现场录像内容,让所有人看讲课的内容是什么。根据中国现有的法律条文,真正犯法的是公安一处和610组织(参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34条。《宪法》第36条、《刑法》第234条、《刑法》第238条、《刑法》第245条、《刑法》第247条、《刑法》第305条的规定)。

    这场迫害不只是针对法轮功群体,同样是针对中国民众的迫害。近六十年在中国大陆发生的政治运动,哪一次受伤害的不是民众。任何运动其参与者最终也是受害者。那些想利用运动捞取利益的积极的执行者,没有一个有好下场。“文革”时那些运动的领袖、积极地参与者,“文革”后被清算,被定为三种人;受到审查、关押,甚至入狱。善恶有报是天理公正的体现。

    我们没有反对任何政府,我们是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也在为中国人民创造出自由、民主、祥和的生存环境。今天针对法轮功信仰者迫害的手段,会用同样被用用来对付其他人,被毒奶粉毒害的孩子,因拆迁而无家可归的拆迁户,那些所谓企业改制、破产而下岗的失业人群,同样被剥夺了上访的权利。

    人们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任何打着法律的旗号干着违法迫害他人的行为,都没有好下场,会遭到天理报应。还正义于人间,法律决不是给坏人用来逞凶行恶的工具。向民众讲明真情,是想让世人明白真相,得到善良、正义的人们的援助,使我们亲人得到团聚,使受害人能够得到自由、公正的对待。

    武汉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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