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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阳县谭美兰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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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明慧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大法弟子谭美兰,女、今年四十多岁,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她先后三次被绑架迫害,非法劳教共长达四年半之久。

二零零四年九月,谭美兰在祁阳县观音滩镇艮星村对大队会计邓文生、邓朝生(音)讲大法真相时,被他们举报,被关音滩派出所绑架,后被县公安局非法送往湖南省株洲市白马垅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邪恶的劳教所,谭美兰遭到残酷的迫害。有一次,被值班员(蔡钦)毒打、还用牙齿咬伤谭美兰的脸。这事后谭美兰被调房,并严密监控,不准任何人与她说话。谭美兰不畏强暴,坚持自己的信仰,不放弃大法修炼,又被劳教所非法加教三个月。

二零零六年九月,谭美兰在祁阳县七里桥镇白竹塘村中心小学跟学生讲真相时,被受中共欺骗的老师诬告,被县七里桥镇派出所绑架,在祁阳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并被罚不准睡觉和穿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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