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应该理性认识起诉邪党匪首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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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近日,在本地同修中流传着一件事,说:“西班牙国家法庭日前做出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邪党官员。”我也上网看到了这个消息。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大好事,说明国际社会认清了邪党的真面目,大法弟子们证实法的事情没有白做。

可是,有个现象需要提醒一下。当地的很多同修看到网站消息后,一下子人心又都上来了,特别是对证实法这件重要的事,又把希望寄托给了常人,尤其是西方社会的法庭之上了。师尊在《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中说:“正法时期修炼这事已经走到后期了,最邪恶的生命没有了,最恐怖的环境时期已经过去了。”一些同修就以为西班牙国家法庭起诉邪党匪首一事就是对师尊讲法的印证,放松了自己,忘记了现在抓紧救人才是弟子最应该去做的事情,致使当地讲真相一事受到耽误。一些弟子忘记了这件事本身就是众多海外大法弟子几年来讲真相的结果,甚至说:“看来常人法庭的作用要比弟子们讲真相的作用更大。”

伟大的师尊为了怕弟子们人心太重,太执着,曾经慈悲的提醒弟子们:“别管现在是什么时期、迫害什么时候结束,就只管去做。真结束了大家都后悔。没做完之前,没到法正人间之前,大家只管去做,救人中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尽量的把事情做的越好越好,成就的是你们——大法弟子。”(《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可就是有一些弟子不注意向内找,把证实法和救度众生的希望寄托在常人的法庭,忘记了做好“三件事”,尽量多救度人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

层次不够,请同修慈悲指正。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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