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语音讲真相稿: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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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

您好,告诉您一个惊人的消息:

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中共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五名高官。法院通知书表示,五名被告有4到6周的应诉期,期间如果被告人不能证明自己是无罪的,那么西班牙法庭将发出国际逮捕令。之后,被告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签订了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均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受审。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在2005年至2006年期间,正式签署了引渡条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方国家第一次签署的引渡条约,本案将检验这个引渡条约的有效性,现在国际社会都在关注着,看看胡锦涛政府是不是会遵守国际法。

西班牙政府近日发表声明,西班牙国家是三权分立,政府不干涉司法的独立性,这等于明确告诉中共政府,江泽民等罪犯要面对国际审判。

这项裁决依据的是国际社会所遵守的“普遍管辖原则”;即,只要是犯下反人类罪行的人,无论被告是在什么地方犯罪,该法令均允许各国法院审判这些罪犯。自二战以后,反人类罪,是国际社会最不能容忍的罪行,因此,一旦犯下这种罪行,将成为全人类的公敌。

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江泽民出于个人野心,发动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为了逼迫修炼人放弃信仰,至今已经证实,打死数千名法轮功学员,打伤和致残无数,使上亿人的家庭受到牵连。为了煽动人们仇恨法轮功,给迫害制造舆论环境,江氏集团竟然在2001年1月23日,导演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事件,然后嫁祸于法轮功学员,然而由于造假手法太过拙劣,电视节目播出不久,该节目就被国际社会多个人权组织指出了种种漏洞,被证实乃江氏集团制造的伪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已经花费了纳税人四分之一的税收,使中国社会法治荡然无存,使社会道德急速下降,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社会灾难。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本案是西班牙法官,所做出的一项历史性的判决。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的高层领导人,须对其犯下的反人类群体灭绝罪负责,因为,犯下群体灭绝罪的人,不只是对中国社会犯罪,而是对全人类的犯罪。最近,各界均赞扬西班牙的义行是在捍卫基本人权及普世的正义。

目前该消息正以各种方式广传国内各界,在中共高层引起了很大的震荡,特别是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听到这个消息后都惶恐不安。而国内各界的正义人士们则欢欣鼓舞,北京律师唐吉田,告诉大纪元的记者,这项判决将警醒和鼓舞中国的法律界,给中国社会以强烈信号:那就是,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良知和正义的力量从来不能低估。全世界都认可人权是普世原则,跨越国别、种族、文化。因此,凡是针对全人类的犯罪,管辖权必然是普遍性的。

唐吉田律师在中国大陆曾为多名法轮功学员作过无罪辩护。在代理法轮功案件的过程中,唐吉田发现,公检法系统的人员经常以“执行上面的命令”、 “无能为力”、“听从安排”等作为他们不讲道理、不讲法律的借口。其实,法轮功学员并没有触犯过任何国家法律,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江泽民出于个人野心而胁迫手下人发动的一场人权灾难。

中共当局经常动辄以所谓的“不干涉内政”为幌子,企图掩盖其对国民的迫害,压制国际社会的谴责之声,但事实证明,这是不能得逞的。本案的判决将开启全球审判中共反人类罪行的序幕,预计很多正义国家都会不断参与进来,将形成二战以来最大的,审判反人类罪行的国际合作局面。善恶有报是天理,邪恶只能逞凶一时,不会逞凶一世,人间的正义终究会得以体现。

亲爱的同胞,希望您能明白真相,分辨善恶。用您的良知参与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正义。

最后,谢谢您的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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