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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生三次被绑架 遭“铁椅子”酷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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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克东县医院妇产科医生李景华,女,因为修炼大法,被克东县公安局三次绑架迫害,非法关押在克东县看守所两次。第三次被非法关押在县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局长吕定志、县委副书记辛华参与迫害。持续七天各种残酷姿势的“铁椅子酷刑折磨使李景华呕吐,全身肿起,后背出血,腿肌肉拉伤。

李景华,四十一岁,家住黑龙江省克东县春和街。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李景华进京上访,和平请愿,要求给法轮功学员一个不受干扰的修炼环境。在哈尔滨南双城堡车站派出所,当天下午5点多钟,克东县公安局政保科长王洪涛,副所长王承富,将李景华丈夫叫到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身份进行审问,问她的丈夫,李景华是什么时候走的,干什么去了,和谁去的,知不知道进京上访等,审问完让李景华丈夫,在犯罪嫌疑人笔录签字画押,并勒索二千元。

第二天,克东县公安局政保科人员坐着面包车来到双城非法押解李景华等大法弟子,县医院找李景华丈夫要人。李景华丈夫的单位农行把李景华丈夫软禁,当时李景华的儿子无人接送(孩子只有七岁),正是数九寒天。没办法,李景华七十岁的老母亲去学校接李景华的儿子。

一、第一次非法关押在克东县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王洪涛,王承富把李景华等大法弟子押回克东,并非法关押在克东县看守所。邪党县委常务副书记辛华,还有齐市政法委的(具体名字不知道)、县公安局副局长梁志国、宣传部姓杨的、公安局毕广义、顾展超、王洪涛、王承富,还有姓刘的,第一派出所张明、吴国峰,还有好几个记不清了。他们不分白天黑夜,有时,不让李景华睡觉,连着非法审问、逼供,总共审问三十多次,并威胁家人送李景华劳教。家人为了避免李景华被劳教和早日放人,就给公安局的有关人员送钱。

非法关押期间,看守所长于忠、副所长张贺云、管教王失园等恶警经常打骂李景华等大法弟子,不让炼功。卫生局长辛荣、副所长于晓芹、高英洲经常去看守所,逼李景华写“保证”。县里研究同意无罪释放,但辛荣不同意。后来李景华丈夫不容他们,才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八日无罪释放。释放时,王洪涛、王承富以交保证金名义,勒索李景华家三千元,不给收据(王承富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九日突发心脏病死亡,梁志国在二零零九年四月心脏病死亡)。

二、遭骚扰 家无宁日

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起,李景华的家就没有安宁的日子。王承富经常带第一派出所干警到她家骚扰。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几位当地大法弟子被绑架。十一月五日上午,第一派出所张大明和姓杨的指导员把李景华叫到第一派出所,想方设法绑架她。开始张大明恐吓、生硬,后来李常宝、崔学海用诱骗手段要绑架李景华,都没有达到目的。王承富还是不放李景华,又让张大明等人到李景华家,向李景华丈夫要法轮大法书和资料,没要到,要搜查李景华家。李景华丈夫不同意没搜查成。下午四点多钟,李景华丈夫给公安局副局长张志超(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打电话要人,才放李景华回家。

三、再次被绑架到克东县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县医院书记李万玉给李景华打电话,让李景华保证不进京,李景华给否定了之后,他向县里“六一零”汇报。当晚,王承富和第一派出所指导员杨××和董××将李景华绑架,非法关押在克东县看守所。

关押一周时,由于刑事犯刘淑霞向管教王失圆举报李景华炼功。王失圆又报给王贺云。在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晚八点多,李景华和同修已休息,张贺云(副所长)干丽华(管教)把她们叫到干警办公室。李景华一进屋,不容说话,张贺云把李景华扯倒在地,将李景华羊毛衫扯坏,然后将李景华双手反铐在床腿上,坐在水泥地上。李景华要求甘丽华松点铐,他反而铐的更紧,一个小时左右放开。李景华的手背被铐麻木,肿痛。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七日,他们集体向看守所提出要见县“六一零”头目。三月二十一日,王承富和姓杨的去看守所见他们。他们要求无罪释放,他们不但不放人,还威胁李景华家人说,他们闹狱。

要送劳教,李景华家又给县政法委员会的,县公安局的“六一零”送钱,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李景华被无罪释放。释放时,又以交保证金的名义,王洪涛,王承富勒索李景华家三千元。回家后,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别秋、第一派出所干警许世英、姓吴的、姓徐的、指导员杨××分别到李景华家恐吓,搅的李景华家和李景华的亲人都不安宁。

四.第三次被绑架 遭“坐铁椅子”酷刑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李景华第三次被绑架。公安局长吕定志、县委副书记辛华参与迫害李景华。县公安局副局长裴兴泉亲自指挥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振海带第一派出所干警孙福海等多人(现在已经记不清都有谁了)到李景华家抓她。李景华上车后,觉得没穿羽绒服有点冷,要上楼回家穿羽绒服,孙福海不让李景华回家。

李景华强行回家取羽绒服。李景华下楼后,王振海拿出搜查令指使干警对李景华家非法搜查,并让李景华丈夫在搜查令上签字。他们把李景华带到县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由千丰派出所辛晶、王振海非法审问,没问几句,就开始给李景华坐铁椅子。“六一零”办公室姓刘的(女)后半夜看着李景华坐椅子,坐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晚,王振海又给李景华上更残忍的刑,坐铁椅子,双手后背反铐在铁椅子上,然后把身体踹下铁椅子,用拖布把身体搪起来。李景华坚持了半个小时,双手反铐,肿的像馒头一样,双上肢麻木,不好使。然后将李景华关押在看守所,不让家人见,怕家人看到李景华被酷刑折磨留下的伤痕上告,当时县公安局放出风来说,要将李景华等大法弟子判7年左右的徒刑。家人怕判刑失去公职,分别给县政法委的,县公安局“六一零”的,齐齐哈尔市政法委“六一零”,齐市公安局送钱。李景华被非法劳教二年。

由于裴兴泉在抓迫害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特别是这次几位大法弟子被抓,被劳教的工作上,由于业绩突出被评为当年克东县十大公仆人物之一。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王振海,刘金,看守所长李××把李景华和几位大法弟子送到齐齐哈尔劳教所。到劳教所已是下午五点,直接给李景华分到劳教所八大队。当时值班的队长王梅是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她和杨凤华(八大队恶警)派出五个犹大轮流“转化”迫害,他们五个轮班睡觉,不让李景华睡觉。五个犹大分别是富裕县王玉芝、郭景君、陈桂芳、加格达奇地区季淑贤、张丽新。第三天李景华还没有“转化”。

八大队长张志捷(女)就把李景华强行弄到铁椅子上,把双手后背铐在铁椅子上。李景华疼痛难忍。

坐铁椅子期间,每天只给两顿饭,每次半个馒头,少许咸菜,喝凉水,不许刷牙、换内衣。李景华坐了七天七夜铁椅子,坐铁椅子姿势每天都在逐步升级,一天比一天疼痛难忍。

每天晚上劳教所政务王玉峰都去检查。坐铁椅子的第三天,又是王梅、杨凤华值班。杨凤华用手铐往铁椅子上反铐李景华手时,把李景华手脖子铐出血了。她的态度相当恶劣。第四天是恶警队长刘淑荣值班,他更是心狠手辣。给李景华铐的姿势一分钟都难忍。当时李景华的上肢都肿了,到了夜间,不让李景华穿羽绒服,当时正是数九寒天,劳教所屋子里很冷,李景华穿羊毛衫坐在铁椅子上直打哆嗦。李景华让警察叫刘淑荣(她已睡觉),要求穿羽绒服,她不同意。李景华强烈要求,才勉强同意。

第五天是劳教所恶警黄晶值班,她把李景华铐在铁椅子后边。李景华坐也不行,站也不行,蹲那也不行,跪也不行。李景华坚持了一天,到晚间,李景华双腿肌肉拉伤不好使。

第六天,张志捷与刘淑荣合谋,又变换一个姿势。把李景华铐在铁椅子里。当时,她俩把李景华手脖子铐出血了。李景华在铁椅子里坐也坐不下,站也站不了,一天下来李景华后背磨出血了。

第七天,张志捷值班。对李景华进行了更加残酷的迫害。这时,李景华呕吐,两上肢、双手都肿了,后背出血,双下肢,双脚都肿了,腿肌肉拉伤,不好使。在这种情况下,违心地写了“保证”,然后又写了声明。

恶警们不管李景华身体怎样,逼迫去车间干活。符成娟是劳教所中逼迫大法弟子超时超体力劳动的恶警。她把时钟往前调,往后拨,让劳教人员早起、晚睡,多干活,他们得奖金。劳教所的赵玉娟都说她是“符扒皮”。

二零零六年,齐齐哈尔劳教所建成一座办公大楼,外表很豪华,都是用劳教人员的血汗钱建的。然而,被劳教人员伙食特别不好,上级一来检查就弄虚作假,吃发霉变绿的猪肉榨的油,春天冻大头菜化了,就放到窖里一直吃到六月份,七月份,土豆长芽还吃。大米贵,不给大米粥,给玉米面糊吃,过年过节黑板上的食谱与实际不符。

八大队副所长王梅对大法弟子特别恶,由于李景华没“转化”,强迫李景华和大法弟子擦厕所。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直擦到二零零七年一月。劳教人员都可以接见,只有大法弟子不让家人接见。劳教所队长、警察经常骂大法弟子。

李景华三次被非法关押,李景华家找人送礼,花掉人民币4万7千元,被公安勒索保证金6千元,被公安勒索去双城汽车油钱及费用2千元。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零零九年二月,克东县医院就没让李景华上班,停发工资,不给生活费。

迫害李景华,不让李景华上班的有:
克东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刘忠良;
政法委副书记辛华;
县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朱学志;
主管卫生副县长李伟、朱晓红;
县卫生局长辛荣、孙占福;
县医院院长丁国光、金南哲、王双辉、李万玉;
原市委书记姜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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