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4日晚,大渡口区国保支队队长华勇、市公安局李×等人闯到邓阳生家里,追问2007年9月30日抄家时那些电脑、打印机、纸是谁买来的?并宣布对老人非法劳教一年,监外执行。
2007年9月30日晚,邓阳生被大渡口区610恶警绑架并非法抄家,抢劫走了大法书籍和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在被劫持到公安局和看守所的两天时间里,邓阳生遭到强行背铐、双手成一字形绑铐、罚站等折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因修炼以来十几年未犯的高血压突然发作,头部剧烈疼痛,恶警们怕承担责任,赶紧将邓阳生放回家。
然而,大渡口区国保支队的恶警对邓阳生的迫害却没有就此罢手。邓阳生2007年底回老家湖南湘乡市金薮乡的农村探亲,住在侄儿家。2008年5月21日晚7时,金薮乡政法委书记陈建国、当地派出所所长刘朝辉以及五、六名警察,开车至邓家院内,他们下车后直奔楼上楼下各个房间,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抢走了一本《转法轮》,一个MP4等物品。在他们开出的清单上,只有湘乡市公安局字样,没见警方姓名、时间。
当时邓阳生在楼上南头房间里,门里面是锁着的,一恶警把门踢开,门上的锁踢烂了,进屋后推他下楼,到楼下时推他上警车去派出所。陈建国还威胁说:“重庆公安科派来一位彭科长,已经来到湘乡一个多月,蹲点调查你的情况。你必须在三天之内离开这里回重庆,若是再看见你在这里,我们对你不客气。”
第二天,邓阳生不得已离开,一路上无论是住旅馆,还是坐火车、大巴车,均有便衣警察跟踪,甚至到了几百公里以来的冷水江市、广州市,都有便衣跟踪盯梢。
几经周折之后,邓阳生再次回到湖南湘乡市金薮乡的侄儿家。2009年9月11日,湘乡市公安局警察邓元阳、王良、政法委书记陈建国等一行八、九个人,闯入邓家,不由分说强行抄家,在楼上楼下翻箱倒柜,屋里被翻得一片狼藉,并将邓阳生非法劫持到湘乡市公安局。邓的亲戚不得已交了3000元“押金”,写了“保证书”,才将邓阳生领回。
2009年10月12日,邓阳生回到重庆后,发现位于大渡口区朵力小区的家里,大门已被损坏,门栓、保险、瞄眼等部位被损坏,门只能勉强关上。屋里的电脑硬盘、电源线及其他电脑配件失踪了,但其他财物并未损失。这显然不是一般的小偷所为。
大渡口分局的警察不仅多次用仪器非法探测邓阳生的家里情况,还安排邓所居住的小区保安对他进行非法监视跟踪。10月13日上午,小区一位工作人员和负责治安的刘队长跟随邓阳生到了邓的家中,因邓阳生女儿搬家时收拾了一大包东西装在编织袋里放在客厅,刘队长进屋后,不由分说打开编织袋一阵乱翻,没翻出他想要的东西来。邓阳生平时出门,门岗的保安就会拿起电话报告,之后就会有便衣跟踪他。
邓阳生回家后的第三天,便有一位自称是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姓李的警察,和一位身着红色上衣的便衣警察,在门外大声叫喊,要求邓阳生开门,邓没有理会他们。
2009年11月24日晚6点钟,大渡口区国保支队的华勇(队长)、王东林、市公安局李×到邓阳生家里追问2007年9月30日抄家时,那些电脑、打印机、纸是谁买来的?之后叫邓阳生签字,被拒绝,华勇、王东林在笔录上签了字。李×对邓阳生非法宣布:非法劳教一年,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