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米易县法院非法庭审龚顺会 律师做无罪辩护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明慧通讯员四川报道)2009年11月18日,四川米易县法院对大法弟子龚顺会非法庭审,北京市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林为龚顺会做无罪辩护。过程中,法院人员干扰律师,但最后无话可说,草草收场。

开庭后,所谓公诉人朱正福 无理打断大法弟子龚顺会的叙述,不准她说话;律师李静林说话也几次被打断,刚说话就被挡住,当律师说,法律没有规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庭长周开群马上说律师煽动。律师说:在座的,我没有煽动他们,他们也没有动。

到十二点,律师都没怎么说上话,庭长就说休庭。在休庭期间,相关法庭人员还威胁律师不许替大法弟子说话。

下午继续开庭后,律师将辩护词读完,律师认为大法弟子龚顺会信仰和传播法轮功无罪,要求法庭立即释放。

参与非法庭审的法庭人员无话可说,只好借口说要交给合议庭来处理,然后草草收场。

非法庭审期间,恶警周林、李协松、朱召辉等在法院大门外到处转悠,威胁大法弟子离开,恶警陈友军拿录像机在外面到处录像。

参与非法庭审的法庭人员:
庭长:周开群
公诉人:朱正福
录像:邱干林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