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1日,许克勤正在吃晚饭,永川“六一零”头目邓光其、罗竞带着西大街派出所的几个恶警闯进她家,非法搜家,把家里翻得一片狼藉,他们抄走了大法书,真相资料,以及她儿媳用的一台电脑。
他们强行把许克勤光着脚抬上车,弄到西大街派出所,罗竞穿着皮鞋围着她团团转,踩她的脚,她一双脚被踩得鲜血直流,又打了几十下耳光,鼻血把全身染得鲜红。
当时许克勤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办公室的人怕外面人听到叫声,就把电视音开得最大,许克勤还是继续喊。一会儿罗竞把一个装垃圾的脏塑料袋子塞到许克勤的嘴里,一会儿又把她双手铐在铁床上。
第二天上班之前,罗竞又开始打许克勤耳光,9点钟左右,罗竞再把她拽到二楼,又继续打耳光,边打边说:我叫罗竞,打你了;我有权,我把你儿子抓起来,把他工作下了,你儿子厂里的老板跟我是弟兄伙,把你全家杀了,把你房子烧了。他还说:你以前还告过刘胜军(“六一零” 头目),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执法人员你都敢告,那你今天就告我吧。邓光其在旁边说:江××说的,法轮功的人打死了白死。
之后,许克勤昏迷过去了,醒来后,罗竞说:你从窗子跳下去,死了算了,我看着你跳。罗竞拖着许克勤一只手,飞快地从二楼拖到底楼,她的身子、头都在地上擦着走。就这样折磨到中午下班,之后,又双手将许克勤铐在铁床上。到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许克勤听到外面亲人的声音要求见她,派出所的人说:快下班了,明天来。许克勤就在里面就喊她的家人,恶警们还是不准亲人见,他们怕家人见到许克勤全身是血。第三天就把许克勤送到看守所。
在这几天里不准吃饭喝水,8月13日由“六一零”头目邓光其带几人把许克勤送到看守所,后来又把她从看守所领出来送到新公安局。罗竞又开始打许克勤耳光,还说:今天你喊就没有人听得见了。
另外一年轻小伙子把材料写好了,看着罗竞,罗竞说“你把字签了就行了”,意思就是不需要许克勤签字,那个小伙子签字就行了。到5点钟又把许克勤送回看守所,收人的问她有伤痕没有?她说全身都是伤痕,都是青的,她的左耳听不见,她的牙被打松五颗快要掉了,收人的当面问是哪个打的,送她那两人你看我,我看你,就走了。
2006年9月13日,许克勤被送到重庆劳教所关进一米多宽的隔离室,三个包夹吸毒犯24小时轮流守着,吃住、大小便都在里面;不准睡觉,不准洗澡、换衣服,也不准洗头。有一次许克勤要洗内衣,包夹恶狠狠地说:要经过队长批准。那时气温接近40度,许克勤在里面呆了两个月,只洗了两次澡,又热又臭,她的视力也差了、脚肿得鞋都穿不进,肿得破裂出血。包夹有时还用拳头打许克勤,逼她放弃信仰。许克勤心里明白,恶警表面装伪善,暗地给包夹加压力,叫包夹来迫害法轮功学员。
有一次上面要来人到劳教所来检查,恶警提前在队上说:如果有人问你们一天干多少时间,你们说一天干8小时。实际每天干十六、七个小时,最多20个小时。后来,许克勤又被分到电流器车间车铊,因用力大时间长,她的大拇指都变形了。直到出所前20多天,恶警才给她换了工种,她的脚一直肿到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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