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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到底有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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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我妈名杨太珍,女,现年53岁,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路社区居民,我妈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之前,患有风湿性关节炎、妇科病等多种疾病,医疗费用每月数千元。由于没有固定收入,常为昂贵的医疗费用发愁。而我妈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病痊愈,身体健康。

我妈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从不惹是生非。从1999年7月开始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后,给我家,特别是给我妈本人带来了深重灾难。报纸、电视成天都在向法轮功泼脏水,多少好人被抓进监狱、送进洗脑班。我妈认为是不是上边一些领导不了解情况,所以就去北京上访。

我妈为了坚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曾三次去北京上访,被截回,两次拘留,一次劳教。

第一次上访被截回,拘留十天,截访人去北京的费用1800元由我家负担。

二零零零年八月,我妈第二次去北京鸣冤被截回,拘留一个月。回家后,他们给我爸爸施压,迫使我爸爸严厉看管我妈,致使我妈从此生活在家庭暴力恐惧之中。

二零零一年一月,我妈第三次去北京讨还公道,又被截访回来,被劳教2年。

其间,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办事处趁火打劫,硬要附加罚款26718.20元。我爸要求他们开张收条,办事处一姓陈的收款人给了一张莫名其妙的清单,是安富街道办事处涉及勒索法轮功学员开支表─有关杨太珍部份:1、王小平去北京费用5600元;2、王小平去重庆费用2836.20元;3、周祯如去成都费用1320元;4、袁丽华进北京费用5080元;5、赵大强进北京费用7092元;6、粮油宾馆洗脑班3900元(我妈被关8天,吃饭自己开钱,洗脑班却另勒索我妈3900元)7、纪委检查涉及法轮功开支890元。合计:26718.20元。

在我看来,公检法、街道、社区干部都象是菜刀,我妈就是菜板上的肉,任他们宰割。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我妈在打鱼村买菜,有人递给我妈安徽省政协常委汪兆钧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还不曾看信,两个便衣警察忽然窜出。汪兆钧不曾犯法,我妈差一点又被关押。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我妈上街去交电费,两个便衣警察把我妈抓上车,把我妈手机抢去打了个电话给我爸爸,没等家人把衣物送去便立刻把我妈送到了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借口我妈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打鱼村买菜时发法轮功资料。

在劳教所,我妈不配合,点名不应声、不签字,经常被打、扯头发、罚面壁、罚“坐凳子”等。不穿劳教服、不挂号牌,警察就把我妈的衣服收光,长期(包括大冬天)只让穿一件单衣服,强迫穿劳教服。其他的贩毒、卖淫、偷盗等的劳教犯人是警方的帮凶、打手,称为“包夹”。检查身体,发现我妈有高血压,他们就强迫我妈吃药。冷水从头顶倒下来,衣服打湿了只能捂干,换不下来。有一次,“包夹”陈星、吴娜娜还来残酷踩踏我妈双腿,以致我妈右大腿严重淤血,五十多天疼痛难忍,站不能站,坐也不稳。警察美其名曰叫我妈吃药治病,实则这些病就是他们整出来的,无病也整成重病,差点被整死。

直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楠木寺劳教所才让已被迫害致高血压等重病的妈妈“保外就医”。

我妈没做任何违法的事,纳溪“六一零”、公安也拿不出我妈任何犯罪证据。中国大陆究竟还有没有王法?我妈无非是要坚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无非是三去北京向上级反映四川泸州法轮功被迫害的事情,到底有什么错?

我们全家感到冤枉,十二分的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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