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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市姜剑峰两次被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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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三日】姜剑锋,男,三十五岁,吉林省松原人。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二零零二年六月和二零零七年十月两次被劫持到九台劳教所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一伙身份不明的人(后经人证实除二人为白城市公安局肖模君、李某,其余均为白城市国家安全局潘某等),扛着摄像机,非法闯入白城市洮北区姜剑锋(松原市法轮功学员暂住白城)父亲家中,当其中一人谎称计划生育登记,骗开房门后,这伙人就蜂拥而入,乱翻乱找。当发现姜剑锋在房间中,一人就拿出传唤证,叫其签字,姜剑锋觉得这些人可疑,请他们说明身份,那些人不说,也不出示任何证件。姜剑锋拒绝签字,这些人就将其推出门外,姜剑锋大声抗议他们的野蛮行径。却被强行绑架到白城市公安局非法审讯。

在姜剑锋被带走后,这些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不顾姜剑锋父亲强烈反对,强行非法搜查姜剑锋所住房间,将其大法书籍、个人电脑、放像机、手机、BB机等个人财产洗劫一空,甚至连孩子听儿歌的小录音机也不能幸免。

姜剑锋被非法拘留几天后,其家属才看到非法拘留通知书。

二零零二年六月姜剑锋被非法送往九台劳教所劳教二年。在劳教期间,他以坚信师父和大法的正念,抵制邪恶的任何要求、命令和指使。为了使他屈服,邪恶之徒对他使用了种种酷刑,并一直将他非法关押在所谓的“严管班”。在他被非法强加的劳教期满时,邪恶之徒对他加刑三个月。

在姜剑锋被非法劳教期间,委托其父多次到白城市公安局索要被抢走的物品及身份证。而白城市公安局、安全局的邪恶之徒却用种种借口推托,所有物品及身份证均未归还。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九台劳教所恶警李晓飞看到大法弟子李祥佐,就口出恶言,称李祥佐出工不出力,上前便恶狠狠的使劲的拳打脚踢李的脸部和下身,几分钟后,将李打倒,口鼻流出鲜血,淌在衣裤上。已被打得不能动弹的李,躺卧在地上。恶警李晓飞是四大队(农业大队)承包总代理,他一贯表现伪善,当有大法弟子干活稍迟缓时,就露出阴险的本性。相接的恶性事情再度发生。这时站队报数的瞬间,大法弟子姜剑锋看到功友被打成这样子,决定再也不能听邪恶的指挥,所以没报名,被盗窃犯、有恶警撑腰的小丑李连杰当场大打出手,使整个院内一片混乱起来,恶警、恶人们就象疯了一样喊声连天说:不许动、不许看。这触目惊心的场面使人更认清邪党“人民警察”在邪恶的黑窝对大法弟子所犯的罪恶。

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至十月三十日,吉林省松原市先后有十名法轮功学员包括姜剑锋被吉林省松原市国保大队警察高帅、李军、马洪哲绑架和抄家。

法轮功学员姜剑锋,侯继峰、李生、徐辉(女),在被绑架的过程中,遭到了国保大队的肆无忌惮的殴打和刑讯逼供,(明慧网2007年10月23日有报道)据公安内部消息,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后姜剑锋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再次被送往九台劳教所。

在此我们正告松原市国保大队的警察们,你们在不遗余力的绑架法轮功学员,你们以为是工作,你们对法轮功学员的殴打、抄家、刑讯逼供,你们以为在执行命令,可这个命令是哪里来的,是公安部?是周永康、还是罗干、江泽民?不管是谁,它不是来自于宪法和法律,而是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命令是违法的,迫害是违法的,你们助纣为虐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你们想过没有,当你们刑讯逼供法轮功学员,拿着笔录洋洋得意时,知道吗,那笔录上也有你们的签字。今天你们在共产恶党的庇护下用这笔录,去迫害法轮功学员,当恶党解体时,当你们失去庇护,面临法律审判时,你们的笔录就是你们迫害善良的罪证,那上面的签字是你们永远抵赖不了的。那时你们就一切行为都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因果循环是天理,你们能逃的了吗?面对今天的仅剩的一点机会,法轮功学员再次慈悲的劝你们,三思后行,给自己留条后路,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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