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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残疾人郭玲第三次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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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九日】云南省昆明市大法弟子郭玲,女,五十二岁,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于2009年1月15日早上离开母亲家后失踪。经过家人进一步寻找,才知郭玲被劫持在昆明市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这已是郭伶多年来第三次被非法关押。

我们的社会不是提倡对残疾人给予温暖帮助及关爱吗?为何对一个瘦弱的残疾人连续进行长达8、9年的迫害,她只不过是信仰了真、善、忍,要告诉人们真、善、忍的美好而已,何罪之有呢?这不仅是对她的迫害,也是对她整个家庭以及全国人民的迫害。国家《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郭伶何罪之有?

郭玲一岁时患小儿麻痹,不幸留下了后遗症,走路十分困难。她97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很大,脾气改好了,更孝敬老人,处处为别人着想。 99年7月20日以后,五华区公安分局多次到家里威逼、恐吓、抄家要她放弃信仰“真善忍”,恶警多次强迫她参加所谓的“转化班”。

2001年6月,由于郭玲始终坚持修炼,五华公安分局又来抄家,抄走了所有法轮功的书籍、录音机、炼功磁带等物品,并把她抓进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个月后,将她劳教两年,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因她是残疾人,劳教所不收,改为所外执行。

2002年4月,官渡区公安分局又把她抓走,抓她时,一个男警察恶狠狠的朝她脸上打了一巴掌,把她的脸和眼睛都打肿、打青了,当晚放回来;7月份郭玲又被盘龙、官渡两个公安分局来抄家,这次又把郭玲抓进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关押8个月后和其他刑事犯一起拉到嵩明县公审,判了她7年刑,2003年3月送到省第二监狱关押。

郭玲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受尽迫害。她腿残疾严重,行走十分困难,但每天被迫几公里的路去劳动。在被非法关押的几年里,她不仅被警察指定的犯人24小时包夹监控,连上厕所都盯梢,不许跟别人说话,还被多次关禁闭,遭受非人虐待。在她56天绝食的情况下,警察利用犯人粗暴的对她五花大绑进行野蛮灌食等等。

现在她七、八十岁的母亲每天以泪洗面,本来盼望了五、六年才相聚的女儿,好不容易能全家过个团圆年,谁知又被非法抓进了看守所。据悉,郭玲由于使用了写有几个字的纸币,中共当局就绑架关押他。在失踪的一个礼拜里,家人报了120及110都无音讯,最后报派出所才知道郭玲被昆明市大观派出所非法绑架。

郭玲的母亲目前已多次心脏病发作,靠速效救心丸急救。在这全国欢度春节的大年夜,郭玲全家却陷入了极度的悲伤之中,这难道不是对其家人的迫害。

正告云南省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中共人员们,善恶有报是绝对的天理,不要受蒙蔽迫害好人以及其家人,盲目把自己当成执政者的机器迫害人民,最终遭报受害的是自己以及家人,请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立即释放郭玲。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是无罪的,法轮大法洪传全球八十多个国家,没有任何国家或地区禁止法轮功的传播,在同属中国的港澳台,法轮功也广为传播。要多了解真相,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云南省大观派出所电话号码:0871-5340784 5321779 所长姓刘,警号01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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