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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市陈平珍老人生前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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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七日】2006年2月12日(正月十五),黑龙江鹤岗市58岁法轮功学员陈平珍在参加亲属的生日宴会后失踪,2月14日下午,家人看到了由鹤岗市公安局印发的“无名女尸招领启事”的照片后,方知陈平珍已经遇害。经尸检发现,陈平珍的头部有700毫升淤血,有一侧肾损坏,嘴角两侧各有一道顺嘴角的血痕,脖子也有明显的血痕,一侧面部呈青色并且肿大,手脚呈青色。陈平珍身上的钱物、真相资料已没了。

下面是陈平珍老人生前遭受的部份迫害经历。

鹤岗市东山区红旗乡陈平珍,1997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自从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党镇压法轮功以来,陈平珍遭到了残酷的迫害。2002年4月份陈平珍被鹤岗市东山区红旗乡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并关入鹤岗市行政拘留所,后转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间,陈平珍两脚之间被戴上了一米长的支棍(看守所对犯人用的一种刑),双手戴着手铐,铐在了支棍上面,整个人成90度大弯腰,然后被推到水泥地砖上,坐了九天九夜,大小便都得有其他法轮功学员一个扶着,一个端盆来接。

九天九夜里,管教不让陈平珍合眼,只要上下眼皮一搭上,就用水管子往身上浇水,用鞋子往脸上打。

陈平珍的臀部被强制坐出了鸡蛋那么大的紫泡,后来导致精神崩溃。一个姓吴的女管教竟然说得了什么异病,弄得监所里的人都离她很远,不敢靠近。在这样的情况下,看守所姓尤(音)的副所长还用胶皮管子(一种刑具,叫小白龙)往陈平珍的身上抽打了30多下,把她的后背打的全部都成紫黑色,看不到一点肉皮的原色。

最后,陈平珍被迫害处于昏迷,才摘掉手铐、支棍。其他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尽力地照顾她,一口一口的喂饭、喂水。在第五天,陈平珍才完全醒过来,行走得靠大法弟子扶着一步一步挪着走。

十天后,陈平珍被鹤岗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二年,被绑架到佳木斯劳教所。

陈平珍在劳教所里又遭到各种残酷迫害、强制长期坐小凳,不让睡觉等迫害。她遭受过酷刑“大背剑”(被强制双手倒背坐在地上,一只手从肩上下来,另一只手从铁床的横棍上掏过来,双手在背后铐在铁床上,用不了5分钟,人疼得全身是汗,双手黑紫血青的,手铐都杀在肉里去),被折磨的一只手不能动,双腿也残废了。

陈平珍被迫害致整个人瘦的只剩下六、七十斤重,而且不能行走,后来由儿子抱出了劳教所。陈平珍身体康复后,在2006年新年之际被人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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