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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为在冤狱中的女儿焦雪梅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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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的母亲,我的女儿已经被关押半年多了。我在睡梦中无数次的呼喊着她的名字,一次次伴着泪水从睡梦中醒来。

我的女儿名叫焦雪梅,是唐山市热力总公司的一名职工。她从小非常懂事,13岁开始就帮我分担家务,并且一直保持着优异的学习成绩。后来参加工作,也是兢兢业业,和同事们相处的很好。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我的女儿在一九九八年患上了在医学上被称之为慢性癌症的白癜风,再加上她以前就患有的过敏性鼻炎,双重顽疾的困扰使她苦不堪言。她吃遍了中西药物,而病情依旧,即使后来做了大型激光手术都未见任何效果。年纪轻轻的她已经不堪重负,病痛和精神上的折磨使她几乎绝望并想到寻死。

就在这时,有人向她介绍了法轮功。于是自一九九九年三月份开始,焦雪梅成为了一名严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一心向善,不断提升自身道德标准的法轮功修炼者。与此同时,缠身多年的疾病已经在修炼中不知不觉的消失了,身心轻松健康的雪梅真是感觉生活中每天都充满了阳光。

然而短短的几个月之后,一场无端的对法轮功的镇压运动也使我们这个原本和睦快乐的家庭乌云压顶。那段日子,女儿非常的消沉和痛苦,我知道女儿的良知在遭受煎熬。面对整日铺天盖地的抹黑宣传,她常对我们说,其实最可怜的还是那些不明真相的中国民众。这场迫害不只是针对修炼人的,而是在对天理犯罪。人在被蒙蔽下无知的助纣为虐,就会葬送自己的未来。自那时起,女儿就利用各种机会告诉人们法轮功的真相。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日,我女儿焦雪梅因张贴“法轮大法好”标语而被人恶意告发,后被警察非法关押至唐山第一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一年八月至二零零二年九月,她被单位每月非法扣除工资五十元。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间”,其所在单位又以家属下岗和罚款等手段相威胁,逼迫我女儿放弃修炼,但焦雪梅始终没有答应。她常说,“真善忍”是她一生的追求,法轮大法就是自己的生命。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焦雪梅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小区保安告发,并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当晚转送到单位后,焦雪梅以绝食的方式反对迫害。总公司书记王存宗、西部公司经理康玉恒、书记靳洪阁等人主动配合警察,想非法剥夺焦雪梅的工作并把她送进看守所。二零零四年六月至二零零五年九月期间,焦雪梅被非法剥夺了工作权利,不给开工资,连最低生活保障金都没有。二零零五年九月中旬上班时,还被降了一级工资。二零零六年该公司职工工资都普调一级,然而却没做任何解释的取消了焦雪梅的长级资格。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下午,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派出所警长郭明华带人闯到我女儿家,街道办事处人员带领警察欺骗家中的孩子打开门(当时焦雪梅不在家),郭明华等人闯入后非法抄家,抢走了家中的电脑等财物,并于五月二日绑架了正在上班的焦雪梅,毫无理由的将她关进了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奥运”前夕,同样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西山道派出所警察再次将正在工作的焦雪梅绑架到唐山第一看守。路北区法院于同年九月十九日对其开庭审理。更为荒唐的是,在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竟然对她判了刑。

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九年,我女儿焦雪梅被绑架、非法抓捕关押了四次。十年时间里,她遭受的迫害几乎从来就没有间断过。我们家里人从精神到金钱都经受到了极大的损失。

我不禁要问,我女儿修炼法轮功只是为了祛病健身,做一个按真善忍要求自己的好人,她到底有什么错?那些公职人员打着法律的旗号一次又一次的对这些善良的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进行迫害,他们的依据和道理又在哪里?

俗话说,母女连心。想到女儿的境况,我都心如刀绞。我知道历次运动中的血雨腥风,更懂得这次迫害的残酷。我盼望着这场本不该发生的迫害马上结束,希望这样的人间悲剧不在发生。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历次运动中害人者最终都难逃被整肃的宿命,“共产党没有功劳簿”,谁做的事都要自己承担。我由衷的奉劝那些参与抓捕和迫害我女儿的人,希望你们不要为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就放弃了人生大义,不要因为今天所为,断送了未来,不要因为今天一人的所为,而给子孙后代都带来无尽的痛楚。善恶有报是天理啊。

我同所有的母亲一样,时时牵挂着自己的儿女,盼望着她赶快回到我的身边,也真心希望像我女儿这样的好人们不再经受这样的磨难。我呼吁所有善良的人们能从心底抵制这场对修炼人的迫害,伸出你们的援手,因为社会的正义需要每个人来维护。当将来儿孙们问起:法轮功被迫害时,您都做了什么?我们可以面无愧色的告诉他们:我们做了我们应该做的!

一个平凡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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