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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法弟子陈俊峰、付秀琼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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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零九年一月六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邪党法院非法庭审大法弟子陈俊峰、付秀琼,并分别判刑七年、五年。二人对此判决不予承认,将上诉。陈俊峰、付秀凉当场揭露所谓“公诉人”的诬蔑陷害,无中生有,瞎编乱造的事实。对于律师的辩护,法庭根本就不予以考虑,按早已作好的迫害安排宣判。所谓的庭审不过是打着法律的幌子来迫害大法弟子。

中共邪党操纵的法官等人认为法院就是为统治阶级(共产邪党)服务的,完全不顾宪法、法律的尊严,为达到迫害二人的目的,任意栽赃、编造“罪证”,罗织罪名。

陈俊峰的母亲有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大法后各种病不治而愈。邪党恶首江泽民发动对大法的迫害后,全家多次遭邪党迫害,二零零二年全家被邪党绑架到贵阳烂泥沟洗脑班迫害,使陈俊峰的母亲身心遭到伤害,对邪党迫害心有余悸,长期担惊受怕,旧病复发,多次住院,长期医治。在陈俊峰被迫害期间心情忧愤,郁闷,致使身体虚弱,病情加重,当听到陈俊峰被非法判刑七年的消息后,承受不了再次的沉重打击,于零九年元月十日,因心脏病在医院抢救无效离世,年仅五十六岁。

在这里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认清善恶有报的天理,不要再受共产邪党的欺骗。立即停止迫害,弥补过错,挽回自己所造下的罪业,为自己和亲人选择一个未来;在不久的天灭中共邪党时有保全生命的机会。现在越来越多的参与了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恶人遭恶报的事大面积发生,这决不是偶然的。凡是皆有因果,常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同理是行善得善果,做恶得恶果,善恶有报分毫不差。行了恶的人当恶报还没降临时,这就是上天在给改过的机会,不要放弃上天的慈悲,而错失得救的机会。要知道三尺头上有神灵,趁早改正还为时不晚。大法弟子的一再相劝是对生命的慈悲,要明白生命存在的意义,为何要来到世间。大法弟子传《九评》就是在唤醒被邪党毒害的人们在做救人的事,要珍惜大法弟子所做的,多听多看大法真相,退出共产邪党、团、队,选择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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