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想想,如果在中共的法庭上,中共的法官宣判大法弟子无罪释放,那就等于中共自己承认了镇压法轮功是违法行为,是执法犯法,是在迫害大法弟子。这要传到社会上去,对中共极其不利,当然对邪恶维持这场迫害也极其不利,所以,旧势力因素会在非法审判中投入大量的邪恶,防止无罪释放同修的发生。
以往也有一些案例,审判结束时也没有给同修判刑。其实每次审判之前,邪恶势力就想给大法弟子判刑,中共的官员事先都向法官做了交代。法官没有当场给同修判刑,没有按照上级的旨意去办,已经表现出了良知的一面。但是他们为什么没有维护正义,释放同修呢?因为法官是常人,都有私心,他们怕释放了同修而遭到中共的报复,失去工作,他们把这个饭碗看的很重要,对中共政权抱有幻想,想长期依靠中共这棵大树好乘凉。很显然,法官没有当场释放同修是因为他们没有明白真相的缘故,换句话说是由于我们没有向他们真正讲清(是“讲清”而不只是“讲了”)真相,救度他们,才会导致这个结局,这样法官没有被救度,同修也没有被释放。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法院所谓的开庭,非法庭审赵湛波、陈新野两位法轮功修炼者。江天勇律师等有理有据的辩护,令在场的法官及公诉人理屈词穷,法官林风雷最后不再听取律师的辩护,趴在桌子上不吱声。在场的法警及陪审员等受到正义气氛的感染。当天非法庭审结束,有的法警走出法庭后,对等候在大厅的家属、法轮功学员、及前来的正义人士伸出手指,做“V”手势,并风趣的说:今天庭审的胜利属于你们法轮功。
正义法官的产生要靠大法弟子通过讲真相救度众生来实现。有了正义的律师和正义的法官,法庭就会站到正义的一边,邪恶就解体了,结果自然是释放同修,结束迫害。在上诉的皇姑区的非法审判中,如果我们事先向法官讲真相,把他们救下来,很可能当场释放同修。
在事态发展到非法审判这一步之前,就及时彻底解体邪恶,是最好的。万一发展到非法审判这一步,光有正义的律师,没有正义的法官,同修还是救不出来。其实呢,正义律师的出现,决不是单纯的来配合我们营救同修的,而是来配合我们利用法律方式证实法救度众生的,同修要营救,公检法人员要救度,两者都重要。所以,向法官讲真相、向警察讲真相,向所有公检法系统的常人讲真相,解体邪恶,救度他们,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如果我们把法官和公检法系统的大量众生都救下来了,同修随后也就解脱了,这样既救度了众生,也营救了同修,也向前推進了证实法的進程。
个人所悟,不当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