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争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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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九月三十日】前几天买了一条裙子,只穿了半天就发现破裂(买时未看)到商店要求换货。店员冤枉我是放在洗衣机洗过造成,我和她解释她不听,我越解释越生气,最后竟发了一通火,还表示不要了这条裙子,甚至说了一些显示自己的话后离开。

回家的路上越想越不对劲:刚才的表现太不象话了,哪象个修炼人,简直就是个常人,甚至还不如常人。当时也意识到怎么发那么大火、那么忍不住?心想要失德了,可又狡猾的一想:我不要了那百多块钱也可以抵消了。其实仔细一想,把东西扔了,这哪是舍弃?分明是在赌气!越想越后悔,然而后悔自责都没有意义了,摔倒了不要老趴着。是的,忍中有舍,修了九年多还要继续舍弃人世间的一切,但时不时发火一定另有原因。是争斗心,是它在作祟!今天我试图对它做一番剖析,目地是将它彻底铲除!

(一) 争斗心的先天因素和家庭环境因素:我生长在一个父母都是性情十分急躁的家中。从小目睹父母经常因为一点小事而争吵。对他们争吵时的言行表现耳濡目染,长大后发现自己说话的语气及一些行为习惯很象父母,用常人的话说就是“脾气挂在眼帘”。婚后对孩子的行为习惯要求较严,却始终无法培养起来其诸如讲究卫生的生活习惯和严谨的学习作风等等,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发脾气。为此十分苦恼,事后后悔自责,之后又反复。得法后每当学法时学到师父说“小事都过不去,就发脾气,还想长功啊”(《转法轮》)这段法时,从刚开始着急到后来感到无奈。我想,长期以来修不好“忍”除了最关键的是没有下决心学好法外,还与自己后天的环境有关,自己需要更加注意这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二)争斗心的党文化因素:八十年代初我進入了师大政教专业学习,系统的接受了四年马列邪恶主义的毒害。成绩越好中毒越深。马列邪恶主义哲学思想的核心是“斗争论”,对此,当初自己无条件的接受。而我的全盘接受以及日后再灌输毒害学生的经历,使自己所受毒害愈发根深蒂固。

(三)对法不够严肃:尽管在常人中人们对我的评价是生性善良、与人为善。然而,回忆自己修炼前甚至较小的时候就喜欢钻牛角尖,喜欢与人争论是非、争长论短、争强斗胜。表现在对一个小问题上意见稍有不一,非要搞个是非曲直,争个面红耳赤;在对待父母上表现为“孝而不顺”。得法后一开始对师父讲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理没有积极正面理解。记得刚开始学法时曾有过一念:这有谁能做到啊?大法有着至高无上的庄严与神圣,三生有幸闻到如此殊胜的宇宙大法,非但没有把他当作自己精進的动力,反而加以曲解,这是对师对法的不敬和不信。

一直以来,尤其前一段时间,自己对正法时间的结束十分执着。现在想起来真是有点后怕。连日来我在生气—发火—自责—沮丧中徘徊。但心中仍存一念:我是大法弟子,我决不能这样下去,否则十分危险!清醒后我用强大的正念排斥这并非真我的假相,同时回忆起99年得法初期在多次听法中师父说过的法理:“这么大的法在人类社会上传,你想,要容一个人太容易了。我们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说,一炉钢水要掉進去一个木头渣儿,瞬间就找不到它的踪影。”(《北美首届法会讲法》)因此我坚信,只要能真正用心去学好法,必然能使自己微观之微观的因素都同化法,能坚定的走在神路上,直至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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