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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法制培训学校”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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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所谓的“兰州市法制培训学校”是一个对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的地方(下称“龚家湾洗脑班”),对外的幌子是:兰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早期称教育基地、教育中心,位置在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北路136号的一个旧仓库,于2001年12月开办,是甘肃省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是一个践踏法律、践踏人权的场所,是黑社会私设的刑堂。

“龚家湾洗脑班”恶徒们为了自己的现实利益,置法律道德于不顾,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视法轮功学员生命如草芥,七年多来,迫害了近四百名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致残多人。

“龚家湾洗脑班”恶徒以祁瑞军(邪党书记)为首,杨东晨、孙强、杨文泰、全润、王东等为头目,刘鑫、穆俊、鲁亮等十几名为打手,魏依川、杨继刚、乔厚全、秦红霞、巨有华、何丽霞等保安、陪员为帮凶。由于恶徒对外封锁消息,以下曝光的罪恶也仅是冰山一角。

一、邪恶迫害手段

“龚家湾洗脑班”恶徒们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从精神、经济及肉体迫害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1、精神迫害:洗脑班雇用了大量的陪教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实行一对一或二对一,住单间逐个迫害。“陪教”人员24小时监视陪伴,不准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制造压抑恐怖气氛。“帮教”干部、保安、“陪教”因其所谓的“工作”性质的阴暗性,从来不为社会创造任何财富,常年无所事事,经常白天黑夜大呼小叫的以打扑克打发日子,甚至用打骂侮辱法轮功学员来取乐,夜间经常听到法轮功学员的惨叫声。

洗脑班对于坚定不放弃信仰者,不准家属探视,甚至610国安队和公安局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到这里后,连家属都不通知。洗脑班恶徒强迫法轮功学员看、听诬蔑大法和师父的电视或说教,不许睡觉,轮番轰炸。

2、经济迫害:实行连坐制,有单位的从法轮功学员的工资中扣除(包括陪教人员的生活费,每天每人50元)这样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每月就要承担3000以上甚至五六千元的经济负担,没有工作单位的则有恶警用抄家、索要或威胁家属的卑鄙手段获取钱财。更有甚者强行从家属工资中扣除。

3、酷刑迫害:洗脑班恶徒用辱骂、殴打、野蛮灌食、绳绑、背铐、吊铐、不给水喝、不许睡觉、不让大小便、关地下室等手段,七年来迫害了近四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迫害的达三百多人。法轮功学员被背铐、吊铐在单人床、高低床床头或禁闭室、地下室铁门上,三、四天后手脚、小腿、大腿开始浮肿,有的全身浮肿,手腕铐烂流血,手脚胳膊腿伤残,人精神恍惚,身体虚垮。很多女法轮功学员例假,大小便拉在了裤子里,持续几天、十几天、几十天甚至几个月。中共邪恶之徒真的丧尽天良毫无人性。

二、部份被迫害案例

1)刘植芳(女,48岁),兰州豫剧团演员。2005年7月,“龚家湾洗脑班”邪党人员将刘植芳关进劳教所西南角禁闭室,将刘先背铐后吊铐。刘发烧,值班大夫给输液(通常有不明药物)。7月中旬的一天夜里,刘植芳被迫害致死。龚家湾洗脑班(包括同年7月29日发到各有关部门的文件)对外一律宣称刘植芳“自杀”,并对知情人员相威胁,严密封锁消息。洗脑班为毁灭罪证,不经法医验尸,伪造死因,将刘的尸体火化。刘植芳的亲属上告司法部门,祁瑞军将责任推给当时值班的陪员王权,后经韵玉成(劳教所所长,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法校”校长)出面斡旋,司法部门徇私舞弊,包藏元凶,掩盖罪恶,王权免于刑事责任,回河北老家。当时负责禁闭室的还有陈路障(原百货仓库保卫处长)陈文宪、王权(23岁,其舅父张志刚在洗脑班当主任,后任劳教所后勤科长)、王玉萍(女,其舅母在劳教所财务工作)。

2)韩仲翠,四十九岁,甘肃兰州城关区火车站街道公务员。2002年元月和2003年5月两次被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迫害都以绝食而获释(第一次18天,第二次45天)。2003年9月再次被绑架后迫害至今。零四年十二月被祁瑞军和他的帮凶孙强几次送禁闭高压迫害关禁闭。长时昼夜站立双手上铐,站立双臂后背铐,双臂后上翘坐在地上上铐,有时甚至铐昏过去。吊铐造成左臂脱骨已长出肉芽,右手不但神经受损,手背一根骨头被骨折。因迫害腰直不起,带到兰州陆军总院检查,结果整体神经损伤,已无法治疗。

3)郑凤茹,女,55岁左右,原甘肃省建筑工程二公司职工。2004年10月26日被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绑架至龚家湾洗脑班。短短的几个月,将原本身体健康的郑凤茹女士迫害的身体虚弱,并患了严重的高血压。但恶人还不放人,也不许唯一的儿子去见她,逼迫郑凤茹女士写“三书”。大约是2005年7月,在邪恶的迫害下,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在不清醒的状态下,郑凤茹昧着自己的良心写下了“三书”,恶徒才放人。巨大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非人迫害,终致郑凤茹精神崩溃,于2005年9月含冤去世。

4)钱世光,六十五岁,退休前是西北地质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清华毕业。2005年下半年,钱世光被所在单位从街上绑架送到洗脑班,每月3000元退休工资被从单位直接掠夺到洗脑班。钱世光遭背铐九天后,大小便失禁,胳膊铐伤,左手至今握不住拿不住东西。2007年8月,钱世光的经文材料被保安杨继刚发现后报告,祁把钱世光带到办公室拳打脚踢扇耳光,并用拐杖打,打累了又叫全润、王东接着打,打的钱世光嘴中流血,身体腿青紫。在楼道唱“法轮大法好”的歌,被两次关禁闭。第一次被铐在铁门上,一天一夜就脱肛了。2005年冬天被关进禁闭室,和韩仲翠一样,一直关了四个月,钱世光胳膊受伤。2006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半。2007年9月,钱世光因写真相,被邪恶陪教秦红霞,保安杨继刚发现,报告给祁瑞军,惨遭恶警祁瑞军、王东等人两次毒打,老人被打的脸上、背上、腿上全是伤。至2007年11月非法劳教期满,邪恶之徒仍继续非法关押被致残的老人。于2008年9月8日,钱世光被迫害致死。

5)马筠,女,57岁,回族,在兰州市旅游局工作,大学毕业。于2000年元月被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判刑三年。2003年元月刑满后,又被送到皋兰山洗脑班,同年4月被恶人转送到龚家湾洗脑班继续迫害一年多。2004年7月被恶人送往女子监狱,因没有新的“罪行”又被转回送进龚家湾洗脑班继续迫害。

6)方剑平,46岁,兰州民百集团职工,于2001年5月被抓,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大砂坪看守所,7月被送往平安台非法劳教2年。由于拒绝写所谓的“三书”,2003年5月2日,方剑平又直接被从劳教所送进龚家湾洗脑班迫害。2003年11月被洗脑班剡永生为首的邪恶坏人关进“黑房子”进行残酷的折磨,强迫“转化”。

7)魏周香,女,38岁,兰州市第八中学政治老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政治系。于2002年4月被非法劳教一年,2003年4月14日解教后,被恶徒直接送往龚家湾洗脑班迫害。11月被关进“黑房子”进行迫害。

8)王艳梅,47岁,家住甘肃陇西。2000年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解教后一个月,在白银市讲真相、发传单时被抓。2002年2月被第二次非法劳教,2004年2月4日解教后,5月又被送到龚家湾洗脑班迫害,被非法关押三个月。

9)李冬梅,教授,2002年被绑架到洗脑班,她勇于讲真相,并绝食抗争,被送到天水精神病院进行迫害。

10)罗清疏,女,70岁,兰州地矿局退休职工,2005年3月8号,被甘肃省兰州市团结新村派出所恶警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遭受酷刑折磨,罗清疏也被他们吊铐并在禁闭室的地上睡了三个多月。在兰州龚家湾洗脑班的七个半月中,罗清疏坚决不放弃信仰。整天除了遭恶徒辱骂、拳打脚踢外,日日夜夜被吊铐着,甚至连续吊铐了十二昼夜。洗脑班恶警祁瑞军还拼命打老人耳光,将老人打的嘴鼻出血,肿的很高。残酷的吊铐使罗清疏头晕目眩,感到内脏下垂,脚、腿、手浮肿,腰以下与上身象分离了一样痛苦,最后昏晕过去了,休克了,小便失禁了,身体僵硬了,恶警这才将她放下来,等她醒过来再铐上。罗清疏绝食抗议迫害,身体消瘦如柴,生命奄奄一息,在最后一次吊铐中,大便大出血,人完全躺在血泊中,完全昏迷过去,休克了,血色素只有三克,恶警认为她不行了,怕担责任,把一切推给了她的单位,包括费用、人命、监控,罗清疏从急救室被抬出,救护车把她送回家。最后洗脑班在勒索了老人单位2万3千元后,将已不能动弹、奄奄一息的老人推给了家人。现在单位每月从老人和女儿的工资中扣除被勒索的2万3千元。

11)关自平,男,32岁,兰州维尼龙厂职工,在大沙坪监狱被非法关押五年,坚决不放弃信仰。从监狱直接被绑架到该洗脑班。2005年冬天,关自平也被关在禁闭室,吊铐了十多天后放下,只给了一个床垫子,在严寒的冬天在禁闭室过了近一个月,才和王金平一起解除禁闭,回到洗脑班的二楼房间。2006年3月,关自平不配合邪恶的命令,不上操、不站队、不跑步,又被在楼下(一楼房间中铁床上)断断续续铐了一个月。至2007年7月才脱离龚家湾洗脑班黑窝。

12)孙建峰,男,35岁,银川供电段法轮功学员。于2007年新年在工作岗位上被单位和兰州铁路局恶人劫持到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每月2000元工资被从单位直接掠夺到洗脑班。在洗脑班惨遭残酷迫害。2007年3月,孙建峰被恶警孙强关小号,背手铐在铁制高低床下床床头,不能坐,不能站,不让睡觉,只有吃饭、上厕所才放开,时间长达54天。2007年10月,孙建峰绝食期间遭插胃管迫害,吃饭后,又被关入禁闭室背铐吊铐迫害72天,脚膝盖肿胀疼痛,举步困难,两脚掌皮肤完全角质化,被迫害的精神恍恍惚惚,身体极度虚弱,但仍坚韧不屈。

13)牛万江,男,45岁,铁路局兰西机务段职工,被非法判刑,关押在大沙坪监狱三年。期满后,又被直接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2005年冬天,牛万江绝食抗议迫害,也被关禁闭。禁闭室里没有暖气,只有楼道中有暖气,楼道中值班的警察还要使用两个大功率的电暖气取暖。禁闭室夜里寒气逼人,牛万江仍坚韧不屈。2007年10月,为抗议保安杨继刚的无理刁难,绝食抗议。绝食期间遭插胃管迫害,吃饭后,又被关入禁闭室背铐吊铐迫害81天,长期不让睡觉,吃饭时晕摔在地,眼角磕伤,缝了五针;脚上冻裂了一寸多长一公分深的两条血口子;两胳膊两手腕铐伤,双手抓不住东西,身体极度虚弱。家人留下买生活用品的钱被全部掠去做医药费。

14)刘菀秋,女,50多岁,兰化职工,2003年被从外地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迫害,第一次被铐了一个月,手腕处肉都被铐烂,以后又多次被铐,遭毒打,经常被所在单位陪员打骂,后被非法判刑,关押在甘肃省女子监狱一年半,被强行“转化”过程中迫害的精神恍惚,2007年期满后,又被直接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继续迫害。

15)汪彩霞,女,40岁,兰大法轮功学员,2007年5月中旬在工作单位,分别被城关公安分局26处、渭源路派出所、兰大派出所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汪彩霞一进洗脑班就被铐在一楼的高低床头三天三夜,后来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的第五天,又被铐在一楼的高低床头四天三夜,被恶警孙强,杨文泰等插胃管迫害。

16)张春莲,女,52岁,2007年6月被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被铐25天,两肘弯处溃烂,手腕手指伤残,两小腿内侧开了两个大洞,往出流黄水,湿透了裤子鞋,两手腕被铐的伤痕,深深的刻在了肉里。

17)董秀兰,女,63岁,兰州7437厂法轮功学员,2007年7月初,在定远讲真相被恶人举报,被定远派出所恶警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在一楼遭高低床头背铐迫害。董秀兰的老伴,自董秀兰被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因惊吓、担心妻子,便一病不起,终因承受不住董秀兰的再次被非法关押迫害的打击,于2007年10月底含冤离世。恶人根本不顾老人失去老伴的痛苦,仍继续非法关押迫害董秀兰。

18)孙兰萍,女,48岁,兰州电信器材厂法轮功学员。2007年7月初,在定远讲真相被恶人举报,被定远派出所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孙兰萍每月退休工资800元被洗脑班掠夺,儿子(未修炼法轮功)被城关公安分局铐了17个小时,被大学开除。2007年11、12月,孙兰萍被铐57天,迫害的吐血、拉血,人事不省,送到电机厂医院抢救,血色素只有2.2克,医院下了病危通知。恶警怕担责任,送医住院九天,每天费用500多元,洗脑班致人伤残,连医药费都不付,逼迫孙的家人自己支付共六千元治疗费后,才让家人接回家。

19)路桂芹,女,67岁,兰州碳素厂退休职工。2007年7月20日,被海石派出所蹲坑片警陈作鹏、吴存财、张洪礼三人强行绑架。路桂芹的儿子关龙山,35岁,同时被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2007年12月中旬,路桂芹被带走,非法判刑四年。

20)苏锦秀,女,45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乡法轮功学员。2007年9月,无故被乡政府、乡派出所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10底,邪恶之徒以苏锦秀炼功为由,被王东,杨文泰等关进禁闭室背铐半个月,被迫害的精神恍惚,脸上被打的青紫,手腕肿烂,脚腿浮肿。

21)张育,女,58岁,2007年11月,在兰大二院讲真相,被保安告发,遭临夏路派出所恶警酷刑折磨,被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后被劫持到榆中和平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22)董国红,女,40多岁,2007年11月,在榆中和平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的兰州法轮功学员,在和平女子劳教所被强行“转化”后,又被直接送到龚家湾洗脑班迫害,再次违心妥协。

23)王玉清,男,45岁,兰州西北师大试验中学教师,2003年被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迫害15个月,2008年6月17日再次被市公安局恶警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迫害,至今不让家属接见。

24)兰州邮电医院退休职工卢兰英,女,68岁,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后被非法判刑六年。

以上仅是部份迫害案例,希望知情者和有正义的善良人提供更多的详实材料。

三、勒索、“贩卖”法轮功学员

中共恶党从上到下,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腐败霉烂。所谓的“兰州市法制培训学校”把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作为人质,敲诈勒索,大发横财。凡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每月给洗脑班三千元的“转化”管理费,洗脑班派专人催要这笔赃款。邪党人员酷刑威逼“转化”,赚所谓的“转化奖励费”。洗脑班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上面奖5000-10000元。

洗脑班虚报陪员名册,冒领工资。有陪员领工资时,偶然发现工资名册上竟然有离开一年多陪员的名字。洗脑班人员私收现金,中饱私囊。有一些法轮功学员家属为使亲人少受痛苦,不得不违心的给恶徒祁瑞军送钱,如张涛的哥私下给祁七至八千元,女法轮功学员王水利、徐某的家人也给祁七至八千;2007年芦的家人给1600元;2008年侯的家人两次给4000元。这是现在暂时知道的,不知道的不知还有多少。

历史上黑人曾被利欲熏心者当作奴隶贩卖赚钱,人们绝想不到“兰州市法制培训学校”恶徒,在对不放弃信仰法轮功学员的单位、家属搜刮不上钱财后,就将法轮功学员高价“卖”给劳教所。2006年5月中旬,洗脑班将女法轮功学员董国红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兰州山崖女子劳教所,劳教所出价2万元并盖有该所印章的“红头手续”就在祁瑞军的文件夹里。同年洗脑班将女法轮功学员李玉霞、刘秀萍“卖”给了兰州山崖女子劳教所,将罗永德、包剑锋“卖”给平安台劳教所。 2008年,又将女法轮功学员吴胜和“卖”给了山崖劳教所。

“兰州市法制培训学校”成立以来,最少也向劳教所“贩卖”了20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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