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保定市蠡县国保大队恶警构陷三位老人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2008年6月17日,河北保定市蠡县法院门口戒备森严,如临大敌,引来很多路人好奇,原来是对三名年近花甲的老年妇女、法轮功女学员崔小先、崔树美、冯文珍的第二次非法开庭。由于对这三人非法超期羁押已9个月,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迫于各界的压力,国保大队队长王军昌又伪造了7份证明,法院才二次非法开庭。

事情起因是: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王军昌见有其他县的同僚们因构陷法轮功学员而得到提拔或从中捞取了钱财,便心生邪念,在07年9月19日非法绑架了崔小先、崔树美、冯文珍。罪犯王军昌利用手中职权非法掠夺她们三人家中财产,趁崔树美家中无人,他们锯门撬锁而入,把现金、彩电、影碟机、脚蹬三轮等所有值钱的物品以抄家的名义全部掠夺,连大铝盆、废纸板都卖给了收废品的,卖到的钱装入自己的腰包。在冯文珍家也是不出示任何证件,没有任何证人,非法抄家掠财,彩电、影碟机、连藏在枕头里的钱都被翻走。

07年12月24日在蠡县法院第一次非法开庭,所谓的“起诉书”中称:在现场从崔小先身上搜出光盘75张,标语40条,《明慧周刊》51册,三退标语36页。从崔树美身上搜出光盘60张,三退声明80条,《明慧周刊》77册,标语29条。从冯文珍身上搜出光盘41张,三退声明55张,《明慧周刊》41册。9月19日时至盛夏,人们还穿单衣,如何携带这么多东西?《明慧周刊》是大法弟子心得交流文章,不是散发给世人看的,一本《明慧周刊》就有40页,169本周刊怎么带在身上?崔小先、崔树美、冯文珍她们带着这169册周刊干什么?三退声明是在大纪元退党网站声明的,也不是撒给世人看的,崔树美和冯文珍身上怎么带着135张三退声明去撒呢?因证据不足,而非法抄家时,又没有第三方证人在场,也无抄家清单,无家属签字。

崔小先家被抄时,其丈夫张香瑞倒是签字了,但签字时是一本书、几个盛光盘的空盒。当时张香瑞对王军昌说:拿这空光盘盒干什么,这是我养花用的。王军昌说装上吧,所有物品用两个黑塑料袋拎走;事后起诉书上却成了从崔小先家搜查出光盘370张,磁带50盒,《明慧周刊》30本,反宣传品247张,《九评共产党》100本。张香瑞甚感冤枉,写好证明材料送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要求与王军昌当面对质,在事实面前王军昌承认自己把一本书改成为100本,空光盘盒改成370张光盘50盒磁带,反宣传品247张是添上的。

所以国保对这三名大法弟子实施法律程序是违法的,更别谈这三人有何罪了,因此法庭草草收场。

由于对这三人非法超期羁押已9个月,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迫于各界的压力,国保又伪造了7份证明,法院才再次开庭。

7份证明为:证明2007年9月15日,在崔小先家搜查出247张反宣传品、传单。内容均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天灭中共、退党、团、队保命”。而减去了光盘370张,磁带50盒,《明慧周刊》30本,《九评共产党》100本。冯文珍家却增加了书籍《精進要旨》244本、《解体党文化》32本。崔树美家添加光盘14张,书籍27本。反宣传品500份减少为479份。

首先9月19日三人被非法绑架,可9月15日,前四天却证明抄出以上物品,岂不荒唐。再者前后两次证明均为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出示,可内容大不相同,自相矛盾,难圆其说。举一例:一人告邻居偷走他的冰箱,可一会儿又说是彩电,一会儿又变为盖冰箱的布,这样的控告能成立吗?

再一个,“证明人”。抄崔小先家是110副队长郭辉,又是执法人又是见证人。就象警察打人了,被告后,自己证明自己我没打人,这证明有效吗?

还有国保对“反宣传品”的解释:反宣传品主要是指宣传“法轮功”对身体有利无害,对国家领导人人身攻击言论,对办案人员人身攻击言论为反宣传品。很多正义人士为大法弟子辩护说:你共产党是一个组织,你们称法轮功也是一个组织,一个组织对另一个组织就是你说他,他说你,这没什么反宣传的。如果反宣传成立,也是共产邪党先在电视上污蔑法轮功自焚、杀人的,倒是共产邪党在反宣传,煽动仇恨,引起民众斗民众。而法轮功说江泽民出卖国土给俄罗斯,花巨资修建大剧院,说公安局个别人违法,迫害大法弟子从中捞取政治资本中饱私囊这倒是真实的。国保称反宣传品内容有天灭中共、退党保命等。现在天灾人祸一直在发生,会证明大法弟子讲的是真实的。大法弟子冒着被迫害的危险,苦口婆心把这一事实告诉世人,世人应该冷静的想一想,大法弟子真的是希望人们能够在这场劫难中留下。四川地震不就有很多人因为三退而逃过这场劫难的例子吗!崔小先虽身陷囹圄,却还挂念着汶川地震中的灾民,她向家中要了100元钱捐给灾区。这么善良的好人却被诬陷关押!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捏造事实,陷害诬告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我们也希望所有参与审理此案的法官和有关人员,千万不要违背法律程序,执法犯法,要知道冤案终究是要平反的。到那一天,所有法庭审理的音像和文字记录,起诉书和判决书上的签字,都将成为参与迫害的罪证。作为执法人员要为人民负责 ,要为自己负责,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啊!

在这多事之秋,天灾人祸不断,如果把仅有的一点正义与良知都泯灭了,那在灾难面前能留下吗?希望所有善良的人都能识正邪、辨善恶,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呼吁所有正义人士能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人间的法律不是打压善良百姓的,更不是恶人利用手中权力为非作歹、官官相护。我们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崔小先、崔树美、冯文珍,同时给予补偿,法办王军昌。


有关人员和电话:
张跃贤:610头目  电话:13633228299 办公室电话:0312-6211103 6215541 6235800
徐永刚:610副头目 宅电:0312-6223655  13082350138(呼叫转移)    田利辉:610职员。电话:0312-6218555
王军昌: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0312-6226606  家庭住址:河北保定市蠡县土地局家属院北楼三单元4层。 老家:蠡县北漳村人。
政保科电话:6218112
郭建民:蠡县公安局政委,主管这个案子。6218121 6923698  13803125771  政委室:6225088
宁洪茂:县委副书记,主管迫害法轮功。6222558 5060282  6237866  13903363299宅电:0312-5060282 老家:河北省满城县韩村乡大固店村。父亲宁全义。
妻子田素珍 单位:保定市北市区国税局。手机:13931365668

马义民:蠡县政法委书记。6232768  2322409  13931229376
政法委电话:6211646
安军旗:蠡县检察院检察长  6211658  2317528  13582258988  13931397688
王志强:蠡县检察院主管批捕的检察长 13582077777
杨大卫:6227798  6238388  13315220111
张照坤:蠡县法院院长 6228600  13930381155
翟彦青:蠡县公安局局长 电话:0312-6226166  3025556  13932229115 宅电:3188136   妻子:李红英 13784987999 单位:津保高速公路容城线路工作。  在津保高速公路容城线路工作。
女儿:翟羽佳,在保定一中上高中。
家庭住址:河北省保定市西苑南小区37号楼,第二单元301室(从东边数)客运中心坐车17路、37路西苑小区下车寄到即到。

魏国旗: 法院副院长电话:13703280321
李彦兵:副院长电话:13903123717  刑庭:6508195

其它讲真相电话:
蠡县看守所电话:0312-6211726
蠡县县级干部电话:
吕坤力:6217388  3162888 13803122379
张海:6220999  5522255  13903126698
李自贤:6226228 3128558 13623226868
李亚东:6230238 5090650 13733363333
绳兰柱:6210018 6221678 13603282666
刘春林:6213123 8013318 13903121699
刘建立:6238618 8915798 13833003666
马义民:6232768 2322409 13931229376
李娟:6236168 5219818 13933210328
贾春生:6230688 2812632 13323221000

县人大:
董彦雷:6211304 6213080 13903367700
王志伟:6211807 13503381866
石博勋:6217801 6213597 13833083636
李树杰:6218310 6235666 13930299988
张文茂:6229866 13930811635

县政府:
赵建振:3509638  13315268888  13703126788
刘彦茹:6217066 6213766 13703321561
赵东辉:8328639 13930812211
李建英:3189386 13703122639
耿琳:6238199 5080100 13930801968
田宝元:6217878 6612080 13903367878
张彦朴:6239511 6222338 13903127868

县政协:
张汝军:6217258 6236236 13803123485
孙永良:6217358 6213861 13503127395
楚小楷:6231993 6218189 13931278638
韩建军:6231992 6217888 13703226957
公检法司:
袁信侠:6210038 5986088
张俊营:6336139 6326688 13582065666
李俊卿:6335910 6213876 13503226928

县委办公室:6211103 6210266 6231096 6237866
县委组织部:6220368 6231926 6211772
县委宣传部:6228862  6211232 部长张新影(曾参与迫害)宅电:6212086
纪律检查委员会:6219919
政府办公室:6211495
县委机要局:6211447
公安局指挥中心:6211417
公安局:6211417 6226166 6225113  6239618
副局长室:6218552 6219906
纪检会:6219919
检察院:6211296  6211727
看守所:6211726
城关派出所:6211746
郭丹派出所:6012383
林堡派出所:6520397
留史派出所:6337973
百尺派出所:6122169
鲍墟派出所:0312-6089012
北埝派出所:0312-6039726
桑元派出所:0312-6511316
万安派出所:0312-6500283
小陈派出所:0312-6538100
各乡书记镇长电话:
万安乡书记刘永泽:13582388850
乡长齐振峰:13931365272
副乡长马挺进:13930296053
城关乡
乡长:崔泽虎 13930836289
副乡长展俊恒:13833075660
百尺乡书记齐新成:13513225158
乡长刘文会:13603282869
副乡长辛舟延:13931203976
林堡书记:曹建社:13930845333
乡长张彦坡:13932268305
副乡长牛海峰:13931276786
曲堤书记:狄振火:13503381825
乡长张亚强:13933215157
副乡长刘冲:13930205038
南庄书记吴素杰:13703227972
乡长李印锋:13930867252
副乡长张立梅:13833080621
留史书记张俊营:13582065666
乡长张俊卿:13503326928
辛兴书记崔永泽:13603222628
乡长张世如:13803273066
副乡长李向辉:13582092868
宅电:6237868
桑元书记齐建州:13731059822
乡长彭振忠:13582206999
副乡长齐永红:13932285657
小陈书记:   政府电话:6538597 6538159
乡长:任丙坤:13933218718
郭丹书记张秋刚:13832215638
乡长李永:13933217999
副乡长王亚:13931227237
北埝书记杨改勤:13722266668
乡长张广亚:13623325568
副乡长谷会涛:13731226706
鲍墟书记张祝军:13932276198(已调离)现任书记沈贺丽:13903225511
乡长刘森:13503226626
副乡长鲁振江:13833083685

蠡县国保大队李淑娟(清苑张登人)电话:138332777090  宅电:6212623 丈夫齐维平:13831232028
广播电视局:6211123 6210872 6228519
教育局:6211276 6211758
环境保护局:6212133 6230133 6217796
环保局局长室:6210080
城建局:6211327 6223562 6223560 6223600 6223561
工商局:6508522 工商所:6251395
公安局户政科:6218225  政保股:6218112  经保股:6220659  文化市场股:6218095
消防科:6213197  刑警大队:6218359  刑警一队:6220868  刑侦队:6218156
政治处:6210075  指挥中心:6219499 治安处:6219444  6211416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