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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秀兰被迫害致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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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法轮功学员张秀兰于2008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锦州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和太和区刑警队绑架后,一直下落不明,在6月下旬的一天,张秀兰的丈夫突然接到太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戴勇打来的电话说:“张秀兰病危!”

家人听到此消息后万分着急,大约在6月28日左右,张秀兰的母亲在亲人的陪同下去太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找戴勇,要求见张秀兰。传达室给打了电话,戴出来见张母等人,张母及亲人向戴勇说明来意,戴说:“张秀兰的案子已经交到法院了,我说的不算。现在找谁都不让见,局长也不好使。”

戴勇追问家属是怎么知道他的姓名的,家属说:“难道不是你给张秀兰的对象打电话说张秀兰病危的吗。”戴勇不吱声,一会又出尔反尔的说:“张秀兰没事了”。

这时传达室的人态度很蛮横的赶走了张母等人。张母又去了锦州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给楼上打电话后让张母上楼,到二楼只有一个人称是管宣传的,他不管事,问他所长去哪了,他说不知道,并指出到三楼,可是三楼一个人也没有。

这样,张母及亲人白跑一趟,没有看到病危的张秀兰。

太和区人民检察院(解放西路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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