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迫害作为“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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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如果没有这场迫害,大法能圆满宇宙中的一切,使所有众生得救。可正是因为这场迫害的发生使众多有缘人失去千古机缘,毁掉了无量众生。这场迫害是罪恶的,是不应该存在的,可我们却不自觉的把被迫害中同修的不同表现作为衡量同修做的好与不好、修的好与不好的标准,从而给邪恶的迫害注入了长期存在的能量。

例如,有的同修用被迫害和不被迫害划分对与不对,说,“多少年了我都是这样,也没出过事。”也有的把被抓与不被抓作为做的好与不好,说:“他不是做的很好吗?怎么被抓啦?”有的同修面对面讲真相、发资料,没什么事时,佩服同修做的好,一旦被迫害了,就说同修不理智、不注意安全,甚至很快就把同修平时的一些不足和被迫害以因果关系联系在一起。师父在这方面讲过法。我认识到,一件事做的好,不能就说这个人修的如何如何;一件事没做好,也不能就下结论说这个人如何如何修的不好,要全面的看问题。这才符合取中和圆容的法理。

当然面对迫害,无论是站在个人修炼或整体提高的角度,都应该是向内找、向内修的,“修内而安外”吗!但是大法弟子做任何事都是以大法法理来作为指导的,大法弟子做的好与不好、正与不正是用大法的标准来衡定的,我们不能有意无意的放大迫害,把邪恶的迫害作为衡量是非对错的标准。以上是个人的一点认识,如有不对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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